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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7月 12, 2011

[ 中国人为何越来越兽性大发?]

今日之中国,人心不古,道德败坏,为官者枉法,为文者著淫,为商者造假要人命……物欲横流,纸醉金迷,兽性大发,越来越不可收拾! 一、传统道德被破坏,新的信仰却没有建立 大千世界,万事万物均有其特殊的规律和规则,在同类的相互交往或争斗中,为了维护同类的生存和彼此的利益,大家便形成了一些规则,这些被大多数认可的规则,经过长时间的口传身都后便逐渐演化为了一种约束大多数的准则,一种为大多数人遵循的道德。 狗有狗忠诚的道德,狐狸也有狐狸狡猾的道德,人由兽来,人亦有了人的道德,虽然许多兽类的道德目前尚且不为人知,但是,绝对不是兽类没有道德,而是我们缺少发现! 人类的道德是用来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华夏五千年、礼仪之邦,传统道德里有许多糟粕,但是,这些传统道德在调整社会关系和推进社会进步方面,却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如果说“五四”运动是对中国人传统道德的一次巨大冲击,那么,十年“文革”则是对中国人传统道德的一次彻底洗礼。以“民主”和“科学”取代封建教条,以优秀的共产主义思想摧毁那些落后的传统道德规范,无疑是有深远意义的,但是,人们的共产主义思想没有树立起来,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没有树立起来,相反,物质刺激、经济增长压倒一切等伪道德和伪理论却大行其道。以至,中国人没有了信仰,没有了伟大抱负,失去了脚踏实地的精神,失去了奉献主义和利他主义精神,沉沦在了金钱的欲望里或不切实际的幻想里,以至造成今日中国人的人心不古,物欲横流。 二、道德滑坡,法律却鞭长莫及 人类先有道德,而后有法律,这已经是一个无须置疑的结论。如果说道德是约束人的行为的,那么,法律则是对严重违背道德的人进行相应惩罚的。道德调整的行为是方方面面的,看似无形,却无所不在;而法律惩罚的行为却是非常有限的,看似有形,却无法面面俱到。 况且,法律作为一种事先约定的准则,一般又不允许执法者有越雷池的举动,所以,面对某些应该得到惩治、而法律上又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死搬教条的法律往往束手无策,鞭长莫及。 道德和法律本来是一种相互补充和完善的关系,然而,几十年来,一方面是中国人的道德滑坡,一方面又是中国法律的不完善,造成了二者相互弥补关系的失衡,以致漏洞百出,给了许多中国人钻营取巧、为恶一方的机会。 三、自甘堕落,是非不分,以耻为辱 回顾这几十年,从开始时的以贫穷和奉献为光荣到如今的以财富论英雄,我们不难发现,并没有任何人强加于自己这样那样的伪道德,而是我们在自觉与不自觉中逐渐迷失了方向,自甘堕落了。 越贫穷越光荣,固然不正确,但是,不讲原则和道德的富裕,无疑危害更大。当某些暴富者手中有了大把钞票,整日挥霍无度时,周围之人便开始趋之若鹜,争先效仿,之后,大家为了拥有更多的金钱便开始不择手段,甚至丧尽天良,造假害人! “人人都争利,天下危矣。”望眼今日整天处于忙碌之中的中国人,有几个人不是为了一个“钱”字?为了一个“钱”字,为官者出卖权力,为商者出卖良心,为民者出卖血和肉。骨肉相残,亲情丧尽,鱼死网破,弱肉强食,丛林法则发挥到了极致! 偷窃者有违道德,卖淫者有违道德……然而,只要你有钱,便成为了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宁当二奶,不嫁穷人。”“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在财富面前,道德已经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包括北大的教授们,炫耀的也已经不是诞生了多少科学家,为人类文明和进步做出了多少贡献,而是诞生了多少位亿万富翁。 这一切,大家原本对“是”和“非”是分的清清楚楚的,因为自甘堕落,也便失去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以至是非不分,以耻为辱。 传统道德被摧毁,人人都在把拥有金钱的多少作为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一个人,如果失去了畏惧心和廉耻心,必然会兽性大发,做出许多为恶之事来;一个民族,如果道德丧失,必然会为恶之风盛行,兽性越发不可收拾!(程江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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