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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0月 01, 2013

[G4G] 《焦點評論》 讕言監聽 踐踏天賦人權

《焦���》 �言�� �踏天�人�

�者�景雯/特稿

江宜�,昨接受某�台��,��者不是�人,是有��管道可以�低��到��的好康人,此人,�度在�端���文,曾�明「不可吃案」�,���界笑掉大牙。在���子,果然�江宜�完全放�,�口�出了�件����的做法�想法,又��英九惹了新麻�,�英九如果不�上�理,大家必��疑:十月十日�道前,�能不能�行大典?

第一件事,��。江宜��,他昨早打���司法院��浩敏,基於��涉及�察官跟法官,所以�院�合作建立平台,����的法律面和制度面。�段和�托出,令人大���:�知可以用天真��非�?江揆知不知道,�世�援用的�法四十四���必�派上用�,�院�的��是��的��,行政院�怎�可以毫�忌�地公布他直接去�司法院�?司法院�竟也傻傻地��回�?一��家�了套,果然���政府都是那些人�成的,有很大的��。

第二件事,�法,更是�重。江宜�竟�:��,是民主�家�案的必要手法。通�保障及�察法第二�言�意�:通��察,除��保�家安全、�持社�秩序所必要者外,不得�之。前��察,不得逾越所欲�成目的之必要限度,且�以侵害最少之��方法�之。法�上�的明明是非必要手段,竟被�置�必要手法,基於��的心�,��成立��平台有用�?

按照江的「必要手法」��,台�是不是也要同步恢�野�社��代的�刑拷�、屈打成招�案手段?反正道理是一�的:得到想要的�果比�重要,�程�手段都是其次?

�什�正�法律程序��重要?�是限制�家�力�用,很重要的原�。今天充斥在�政府上下最令人民痛恨的正是:�由公�力�位的�法��,恣意侵害�法所保障所有人民的秘密通�自由,�社��出�大的反抗�浪後,一些高官不以�意,��「任性」妄言,�已�等同�意�踏�民全�的天�人�。

有基本常��警醒的公民,必�喝令�政府�嘴!�英九,必��其率�的��,一再越�人���,所犯下的��,�起全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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