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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6月 29, 2015

【维权网20595】 肥东县房屋拆迁协议政府房产公司十八年不兑现协议,造假掩盖,受害人投诉无门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县城)居民马太柱十八年前位于镇中心老街的祖屋于于1998年被政府为旧城改造设立的合肥市肥东房业发展有限公司拆迁,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可合肥市肥东房业发展有限公司却未按协议履行,短少了马太柱20.82平方米的住房,为此,马太柱与家人上访多年,却被三级信访部门不顾协议不予解决,而马太柱与家人不服,不仅继续上访,且不断的给国家领导人邮寄信访材料,期望引起重视,公平公正的解决问题,使具有一定行政权力的合肥市肥东房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协议履行,补足协议中缺少的20.82平方米的住房。

据马太柱及家人称,他们家在肥东县县城店埠镇上老街的房子是祖传的,位于镇中心商业街,他们在拆迁时没有提出异议,就按政府规定的拆一换一的规定签订的协议。他们称合肥市肥东房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按协议交付的门面房面积超出协议内容时,他们与该企业达成了补充协议,按市价支付了超出协议面积的房款,那么做为协议一方的合肥市肥东房业发展有限公司也应该按协议规定的面积补足不足协议住房的房款或是住房;合肥市肥东房业发展有限公司岂能一面要求被拆迁户就其超出协议的面积签订补充协议补足房款,另一方面就其自身少于协议的住房面积拒绝补足或货币补偿呢?

马太柱及家人称合肥市肥东房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掩盖不按协议履行的事实,欺骗上级政府,将住房康居苑的75.29平方米原房产证(99年11月23日发的房字第000846)变更为83.61平方米的房产证(2010年登记的房地权证肥东字第10008125号);又将步康商城8幢楼309室的原与实际面积相符的房地权证肥东字第022793号收回又于2010年4月19日登记的改为房地权证肥东字第10008106号,如此实际房产面积67.27平方米被造假为79.27平方米;以此来证明合肥市肥东房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协议了。马太柱与家人觉得荒唐,两次欺骗用新办的与实际面积不符的房产证导致的就是楼上楼下不同层但是同一号的房子竟然面积不一致,造假也太低级了。

另外,在拆迁安置协议书中第八项规定的车库一间该公司亦未履行。


现在中国正走向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得以顺利运行的条件之一就是社会风尚讲求诚信,不仅要求市场主体讲诚信,政府更得讲诚信,那么政府为旧城改造设立的有一定行政权力的企业也得讲诚信,否则市场经济就无法真正地建立起来,社会必然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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