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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4月 09, 2017

【维权网24533】 今苏昌兰煽颠案获刑3年 陈启棠煽颠案获刑4年6个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331年,本网获悉:苏昌兰煽颠案和陈启棠331日上午在佛山中院宣判,苏昌兰获刑3年,陈启棠获刑46个月。

刘晓原律师庭后向法庭指出:苏昌兰案是极为荒唐的宣判,宣读判决书时只读公诉方指控和法院的认定,不说辩护律师辩护观点。宣判后,也不问苏昌兰是否上诉就敲法槌说宣判结束。刚宣布开庭后,苏昌兰向审判长提出有䃼充辩护意见,也不允许她说。而陈启棠案件也是匆匆宣判,时间也不到三分钟。

至今天宣判苏昌兰被羁押已两年五个多月(20141027日刑拘),陈启棠(天理)是20141125日刑拘,已被羁押两年四个多月。

苏昌兰是在20141027日佛山南海区警方以其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她带走,随即又以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一年多后,在20151112日案件被起诉至佛山中院,2016421日开庭审理。苏昌兰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在三个月审限内未开庭审理,佛山中院称报广东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之后四次报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限(每次三个月)。这第四次延长的审限要到512日届满。此前,辩护人多次申请取保候审都被法院以有社会危险性为由拒绝。苏昌兰案的案情并不复杂,起诉书指控苏昌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文章三篇、微信三条。

陈启棠(天理)是20141125日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41231日被逮捕。随后,当局以各种方式拖延审判,2015529日,案件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714日,案件第一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15813日,案件重报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929日,案件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151029日,案件第三次重报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时,2015128日,佛山市检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201638日经广东省高院批准,对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延长三个月审限。一年多以后,2016421日才开庭审理。其案件拖延情况与苏昌兰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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