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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6月 07, 2017

【维权网24989】 余文生:就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的控告函

2017年6月5日,余文生律师就丁家喜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案向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控告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非法扣押丁家喜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7项物品。

控告人余文生,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712室,电话:13910033651

被控告人: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

控告事项:

1.依法要求被控告人发还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7项物品或向丁家喜做出应有赔偿及道歉;
2.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责任。

事实和理由: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接受丁家喜的委托,指派余文生律师担任丁家喜与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以下简称公交分局)扣押物品发还纠纷一案的代理人。

丁家喜于2013年4月17日被公交分局抓捕,大量个人物品被扣押,包括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手机、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18项物品(见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后丁家喜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及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裁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决及裁定均未没收被扣押物品。

2017年3月1日余文生律师受丁家喜的委托从公交分局取回了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手机等11项物品(见发还清单),但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7项物品被公交分局非法无理拒绝发还。余文生律师曾代表丁家喜向公交分局发函索取,却未得到回复。

根据非涉案违禁品予以发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3、234、282、283 条),公交分局拒绝发还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7项物品的行为,没有任何具体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为依据,公交分局的行为是违法的,严重侵犯了丁家喜的合法财产权。

综上所述,为维护丁家喜合法权益,特向相关部门提起控告,以维法律之尊严,护人权之正义。

此致
敬礼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控告人:余文生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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