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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6月 14, 2017

【维权网25011】 新疆察布查尔县61户承包改造好的万亩土地被强行掠夺的控告

中央第六巡视组:

中共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常委、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县委书记王奕文,利用职权,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用行政强制手段直接没收承包户合法承包的土地12万亩,大大缩短承包期,间接没收承包地18万亩。我们承包改良的一万多亩土地也在其中。

我们这61户土地承包户,从2003年起相继从察布查尔县中洲公司流转承包特重盐碱地一万多亩。这些土地平均含盐碱量达到3.5%,PH10.3,属于特重盐碱地,以前不能种农作物,只野生一些耐碱植物。我们承包后,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平整土地,栽树,挖排碱渠,打井挖渠通电抽水冲碱。承包后前五年什么农作物都不长,没有收益,五年后才逐渐能种抗盐碱的作物先锋水稻,要十多年后才能将重度盐碱荒地改造成适于种植的粮田,慢慢收回投资。
没想到在2012年3月,我们承包开发户突然接到乡政府通知,说察布查尔县政府发了一个(2012)7号文件,认定我们的土地承包合同是违法的,要解除合同,限时要我们交出原始合同,所有承包的土地无条件由县国土资源局没收,不给我们分厘补偿。被没收的经过我们辛苦改良的土地以更高的价格在县电视台公开招投标。

我们想不通:我们流转承包的土地,原使用权属于中洲公司,中洲公司有这些土地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与我们签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这些《使用证》和《合同》都是经过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王奕文上台后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说不合法就不合法,说解除合同就解除合同,这是什么做法?和强盗强抢有什么区别?退一步讲,政府依法也好,用行政强制手段也好,收回土地就应该依法给予我们补偿。当时有90%的土地承包开发户还没收回投资。我们每户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投资谁来买单?可是政府不理会我们与政府说这些,2014年3月21日,政府彻底无条件收回了我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所有这61户土地承包开发户都无法接受政府的这种掠夺,拒绝交出《土地承包合同》,并且找县信访局、县政府、县委理论。在我们的抗争和诉求下,县土地清查组与我们签订了一个允许我们再耕种一年的协议,条件是我们交出原始合同,在政府拟定的《保证书》上签字,今后不再上访、诉讼,否则不让耕种。派出所警察、县乡干部在地头阻拦耕种,怕误了农时的承包户十分无助,万般无奈,被迫忍痛在《临时耕种协议》、《保证书》上签了字。

签了字我们也实在承受不了这样的灾难,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我们一个多星期的上访,县土地清查组的领导也同意我们诉讼,把扣押了两年多的我们的原始合同还给我们。因为是数人诉讼,我们要聘请律师、自发选出诉讼代表,61户要把诉讼费、律师代理费集中到一起。2014年4月1日下午,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找到负责收集诉讼款项的两个承包人,以"非法集资"的罪名强行扣押了诉讼费,并逐个把出了诉讼费的承包人传唤到派出所,威逼承包户说出谁是诉讼的主谋,承认集资是为了上访,不承认者就被扣在派出所8至10小时,一直到承认才释放。公安机关至今没把扣押的这些款项还给承包户。我们就连依法诉讼的权利也被剥夺了。王奕文书记你"没收"我们的承包地如果做得合法合理,为什么不敢允许我们向法院诉告呢?

四年多的事实证明,我们无论是上访还是提起法律诉讼,都讨不到公道。在察布查尔,就是王奕文说了算,一手遮天,他不允许我们上访,不允许我们起诉,就是我们起诉了,王奕文也利用职权,命令法院不许立案。我们多次上访到新疆自治区、到北京,都被截持回来,受到恐吓、监控、传唤、关押、判刑。

我们恳请中央第六巡视组的领导能到察县来,看看自治州常委、察县县委书记王奕文来到察县都干了些什么!他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我们认为王奕文一伙党的腐败分子,来到察县不顾党纪国法,非法动用公检法镇压、迫害承包开发户是有计划、有目的来敛财的。王奕文现在虽已调离察布查尔县工作,但是他的这些掠夺、镇压百姓的罪行没有受到党纪国法的查处,我们被侵害的权益没有得到恢复和赔偿,我们不得不继续上访、诉告。我们的诉求是:

一、查处王奕文在察布查尔所犯下的利用职权巧取豪夺侵吞百姓资产、镇压百姓的罪行;
二、依法归还我们合法承包的土地;
三、赔偿由于掠夺土地给我们造成的损失。
察布查尔县61户中洲公司盐碱地承包户 2014年4月25日

这是我们61个土地承包户2014年4月呈递给中央第六巡视组的《上访状》,三年多来我们反映的严重问题丝毫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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