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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5月 24, 2011

村支书收回被侵占土地遭围攻 被以聚众斗殴拘捕

新华网广州5月24日电 广东汕头市新厝村村支书黄茂廷在办公室遭到围攻,当地警方以“保护安全”为名给黄茂廷戴上手铐,随后黄茂廷却涉嫌“聚众斗殴”进了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看守所。




黄茂廷所在的村子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新厝村一些村民反映,黄茂廷被“抓”起来后,村里已经乱了套,当年好不容易收回来的非法占据的宅基地上又开始建房子了。



新厝村历史上一直以道路难走、遭受水患而“闻名”。2006年底村民集体上访,反映土地被非法买卖、村路难行等问题。为了缓解这些矛盾,谷饶镇党委请回了常年在外经商的村民黄茂廷,2008年任命他担任村支部书记,而他上任后村里的面貌发生了巨变。



汕头市委在2009年第161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简报里,把新厝村作为“边查边改重民本”的典型上报广东省委组织部,当地媒体也先后用“能人”“乡贤”等称呼对黄茂廷进行报道。报道中说,黄茂廷一上任就带领新班子依法收回了村里被以各种名义非法侵占的土地,他把收回的土地整合到一起,专门划出村民的宅基地用地,解决了村子里宅基地紧张的局面。他带头通渠修坝,治理了连续多年的水患。他还组织新修了一条大马路,村民们都说“出村的路现在很好走了”。



5月13日,记者到新厝村采访,冒雨走了被当地村民赞誉的“大马路”,看到被当地村民认为是非法宅基地的大马路旁的空地上正在盖起一些红砖房。采访时,有村民介绍说,黄茂廷收回土地受到老百姓的欢迎,但却让当地一些靠倒卖土地发财的人怀恨在心。村民们反复叮嘱记者千万不要透露其姓名,否则全家“性命难保”。



谷饶镇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从2009年开始,举报黄茂廷的材料就不断反映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等三级纪委,但经过三级纪检机关联合调查,并没有查出举报材料上所反映的贪污公款、倒卖土地、胡作非为等问题。



黄茂廷的爱人张婵娥对记者说,黄茂廷“被戴手铐”之前,家人经常受到一些身份不明者的威胁,有人甚至扬言黄茂廷若再当支部书记就“200万元”要了他的命。



在上级调查期间,镇里曾通知黄茂廷暂时不要去“上班”。未查出“问题”,去年12月12日谷饶镇的干部找到黄茂廷,通知他次日到村委会上班,并表示将由镇干部陪同他一起上班。次日上午,黄茂廷在三名镇政府派驻村委的工作人员和几位亲朋的陪同下到村委会上班。但就在他进入村委会不久,村子里的大喇叭响了起来。张婵娥说,有人在大喇叭里反复地对村民进行广播,要求所有村民必须去围攻黄茂廷,谁不去围攻就开除谁的宗族,如果去了还会有现金发放。记者就是否有镇干部陪同黄茂廷上班之事24日上午电话采访谷饶镇,截至发稿时未有答复。



黄茂廷的辩护律师对记者说,根据黄茂廷的叙述,因为村委会设在当地的一所小学里,担心耽误孩子们上课,黄茂廷报警希望围攻者散去。当天下午两点多,当地公安机关到现场,一直到晚上11点多人们越聚越多,于是警方和黄茂廷商议“戴上手铐”护送出去,黄茂廷起初不同意,说“我没犯罪凭什么戴手铐”。张婵娥说,警方承诺给黄茂廷戴上手铐是为了“护送”出去,出去就“摘了”,黄茂廷考虑到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没吃没喝无法“方便”,暂时同意“戴手铐”。



张婵蛾说,谁知道出去以后,黄茂廷的“手铐”不仅没被摘,反而以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刑事拘留。汕头市潮阳公安分局认定这是“聚众斗殴”的“犯罪预备阶段”,而黄茂廷是斗殴的主谋。记者在汕头市潮阳公安分局采访时,该局一名办公室的女工作人员表示“局里为这个案件成立了专案组”。但记者24日电话采访汕头市潮阳区公安分局希望解答疑问时,一位自称是秘书科工作人员的男士经请示后回复说“领导开会了,没法联系”。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会员张平在了解黄茂廷的案件后指出,这起案件事实上根本就不应该成立。张平说:“聚众斗殴犯罪起码是要有主观的犯罪故意,而黄茂廷找人陪同自己的目的只是要保护自己,根本就不存在主观上斗殴的故意,所以他不应该构成犯罪。”张平说,黄茂廷到村委会时是由镇干部陪同的,一切都在镇干部的监督之下,“如果黄茂廷和陪同者都涉嫌了犯罪,镇干部也就应该是同案犯了。”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功群说,从法律意义上说,“聚众斗殴”是基于不正当目的纠结众人结伙斗殴,以破坏公共秩序为主要特征,并不是众人聚集就是聚众斗殴,公安机关应尽量避免刑事犯罪扩大化。



(本文来源:新华网作者: 葛素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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