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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2月 26, 2011

近年来受严重迫害的维权律师

近年来受严重迫害的维权律师举例

(一)陈光诚

(1971年11月12日-),中国山东临沂人,因幼时生病导致双眼失明。陈光诚没有经过法律的专业培训,而仅依靠自学法律知识,来帮助许多村民、残疾人士维护 权益,他因此被媒体称为‘赤脚律师’。目前他和妻子、女儿被软禁在家中。

2006年3月11日,陈光诚被临沂警方从家中带走后与外界失去联系。6月11日,陈光诚家人收到其被刑事拘留的通知书。8月18日,山东临沂沂南法院开庭审理 ,陈光诚被指控犯有故意破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当天法庭没有做出裁决。这次的庭审引发极大的争议:陈光诚的辩护律师张立辉以及陈光诚的妻子不被允许进 入法庭;辩护律师许志永博士前一天晚上被沂南公安以偷窃为借口羁押,在陈光诚庭审结束后许志永才获释;法庭临时指派的两名辩护律师,没有为陈光诚做任何辩护;陈 光诚明确拒绝法庭指派律师的情况下,法庭并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休庭。8月24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 月。

10月30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县法院的判决结果,要求发还重审。12月1日,沂南县法院宣布对陈光诚维持原判。2007年1月12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 院宣布维持对陈光诚的一审判决。

(二)高智晟
高智晟(1966年-),陕西人。中国律师,过去多年他因替弱势群体维权打官司,获选为中国十大优秀律师。北京第一中级法院2007年2月22日以‘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罪’判处高智晟律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曾处理多宗民众维权案件,多次控告地方政府,并多次上书中国政府高层,要求改变对法轮功等群体的非法处理手段 。

他曾多次被中国官方机构或组织以黑社会手段骚扰、迫害。2005年11月,高智晟成为基督徒。2009年2月4日起,高智晟与外界失去联系,2010年4月重新 回到北京。2011年12月,重被收监,加刑3年。

(三)张思之
朱久虎,(1966年-),甘肃靖远人,198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2000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先后在 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北京博景鸿律师事务所、北京杰通律师事务所作律师。经办过湖南邵阳民办教师转正案、孙大午案等,2005年5月在办理陕北油田案时和另八位民 营油田业主被陕西靖边县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后被正式逮捕。

(四)郑恩宠

郑恩宠(1950年9月2日-),中国上海律师,曾代理上海的一些拆迁纠纷案件,并向中国上级政府告发上海高层的一些贪污案件,涉及周正毅、黄菊、陈良宇、韩正 等人。2003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郑恩宠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郑恩宠入狱后,上海的主 要媒体比如《新民晚报》、《解放日报》和《文汇报》发表了《“桂冠”背后的真相——郑恩宠其人其事》的文章,文中称,‘大庭广众面前,郑恩宠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 样招摇撞骗;在阴暗角落里,他却从事着坑、蒙、骗的勾当’。

2006年6月5日,郑恩宠出狱,后接受媒体采访表示,自己不但无罪而且有功,并言及在狱中曾多次遭受虐待,包括殴打等。

郑恩宠向外海的‘中国人权’组织,提供过两份信件,一份内容是数百名‘益民食品一厂’被裁员的工人前往上海市政府请愿,造成交通堵塞,后被数百名警察驱散的经过 ;另一份信件内容是2003年4月30日新华社《内参选编》(第17期)刊登的新华社记者黄庭钧写的稿件《强行拆迁引发冲突,记者采访遭遇围攻》。上海市国家保 密局将两份信件,均鉴定为‘机密级国家秘密’,法庭认为郑恩宠的泄密行为具有危害性,进而对其判刑。

(五)刘晓原

刘晓原是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北京市法学会会员、中国卫生法学会会员、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热线特邀咨询员。获2008年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最 佳中文博客奖。他代理过的案件,包括福建三网民案、杨佳案及贵州青年何胜凯杀警案等。

2009年,亿通律师事务曾遭海淀区司法局处以暂停营业六个月。

2010年11月28日,刘晓原受邀赴日本参加学术活动,但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遭遇边检人员阻拦,理由是‘出境会危害到国家安全’。

近况2011年4月2日下午4时40分,即在艺术家艾未未被带走的当天,刘晓原也被两名公安从朝阳区家中带至潘家园派出所‘谈话’。至午夜时分,公安向他出示传 唤书,上写明因他在腾讯QQ群、博客上发帖寻找上海律师李天天,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凌晨3时获得释放。

2011年4月14日晚,刘晓原被北京市公安局秘密带走,至到2011年4月19日晚才恢复自由。

(六)李方平

李方平,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益仁平关爱中心免费法律顾问,著名维权律师。

2006年代理河北邢台输血感染艾滋病案,该案被评为‘2006年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2006年,代理了‘天津乙肝歧视第一案’,该案被评为‘2006年中 国十大影响性诉讼’。2007年‘两会’期间,李方平和北京地坛医院蔡皓东医师联合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公民提案’,呼吁审查十五部导致乙肝歧视的法律。

近年来,李方平还曾发表多篇‘公民建议书’,建议消除乙肝歧视、‘艾滋歧视’、建议消除城乡差别待遇以及建议慎重处理打工子弟学校问题。参与‘三鹿奶粉受害家庭 志愿律师团’、‘中石化违反《反垄断法》’、‘上书高法建议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公益性事件,而被国内媒体多次报道。

2011年4月29日下午5时许,被失踪。5月4日被释放。

(七)江天勇

江天勇,1971年-,中国维权律师,曾参与艾滋病感染者的救助维权、山西黑砖窑案件、北京律师直选、法轮功个案等多起维权行动,也因此一直处于被监控、骚扰和 威胁之中。2009年7月被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律师执业证。现任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项目协调人。

最近在中国发生的茉莉花革命有许多维权律师被监控骚扰,其中一人就是江天勇。2011年2月19日,江天勇被警方逮捕,4月20日被释放。

(八)滕彪

滕彪(1973年-),生于吉林桦甸,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兴善研究所所长,公盟研究员。

2002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3年因孙志刚事件,参与发起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活动。之后,还参与了如下人权案件和公益案件:一塌糊涂 网站事件(2004)、临沂暴力计划生育调查(2005)、陈光诚案(2005-2006)、蔡卓华信仰自由案(2005)、陕北石油案调查(2005)、组织 参与基督教维权律师团(2006)、奥美定事件(2006)、王天成诉周叶中案(2006)、王博信仰自由案(2006)、廖亦武护照案(2006)、荆楚煽动 颠覆国家政权案(2007)、江西乐平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死刑冤案(2007-2008)、山西黑砖窑案案(2007)、青岛河西、错埠岭、杨家群 拆迁案(2007-2008)、承德陈国清、杨士亮、何国强、朱彦强死刑冤案(2005-2008)、唐山‘水井双尸案’(2008)、青岛于建利涉嫌诽谤领导 案(2007-2008)。

2008年及其后参与的维权案件有:贵州唐昌华死刑冤案(2008)、贵州杨明死刑冤案(2008)、广东佛山甘锦华案(2009)、安徽亳州李学诗案(200 9)、湖南武冈副市长杨宽生死因案(2009)、沈阳夏俊峰案(2010)、河北清河闫福峰案(2010)、曹顺利劳教案(2010)。

在2008年北京主办奥运会前夕,滕彪曾被当局短暂拘押,之后他继续从事维权活动,并被当局吊销律师执照。

2011年2月19日,滕彪‘被失踪’。70天之后,于4月29日下午回到家中。

(九)倪玉兰
倪玉兰(1960年3月24日-),北京人,中国维权律师。

1978年,考入北京语言学院,就读于中文系,获学士学位。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1986年到2001年期间,倪玉兰曾在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担任 法律顾问,在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2002年4月27日上午,倪玉兰因拍摄北京西城区新街口大四条55号强拆现场,而被警察拉到新街口派出所殴打,致其‘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后警方以倪玉兰 ‘阻碍办公秩序‘为由,要求将其行政拘留10天。7月3日,西城公安分局以倪玉兰‘涉嫌妨害公务罪’向西城检察院提请逮捕。7月10日,西城检察院将案卷退回西 城公安分局,当天倪玉兰才得以回家,期间被拘留75天。随后倪玉兰开始上访。9月27日,倪玉兰试图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反应冤情,被新街口派出所民警刘俊杰、闫 修建殴打,致其摔断尾骨,并将其关押。11月14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倪玉兰提起公诉。11月27日,西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一年,其 律师资格被吊销。狱中因为伤势没有得到救治,此后落下残疾,双腿无法行走,生活已不能自理。2003年7月12日,倪玉兰获释。此后继续上访维权,也继续受到警 方的打压,根据她的陈述,2003年10月15日她又被警察李楠等人抓进新街口派出所‘非法拘禁’三天共50个小时;从2004年7月27日至2006年3月1 6日,她失去人身自由长达597天。因为房屋被强拆,倪玉兰和丈夫董继勤先是住与小旅馆,但因收到警方压力,两人只得露宿北京街头。2010年5月7日,倪玉兰 案的二审代理律师刘巍被北京司法局吊销律师证。

(十)郭飞雄(杨茂东)

杨茂东(1966年8月2日-),网名郭飞雄(或郭飞熊),中国维权法律顾问。出生于湖北省谷城县,独立作家。因维权行动被中国政府逮捕。

2005年7月,作为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南下广东参与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间维权工作。7月底,参与太石村罢免事件,提供法律咨助,他在第一 时间在个人网志上向网络读者们提供太石村事件进展信息。9月13日晚被广州番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进行了绝食抗争。系狱期间,他就囚犯被强制劳改上书广东当局。 2005年12月27日被公诉机关决定‘不予起诉’而获释。

出狱后,他公开描述了其在狱中的经历,特别说明了审查人员对他进行过刑讯逼供。此后郭飞雄一直被当局和不明身份者跟踪与干涉。2006年2月3日郭飞雄在试图拍 下秘密跟踪者时与后者发生冲突,被派出所带走,在所内被强制滞留10多个小时。2月4日零点30分左右,被放行的郭飞雄在派出所大厅被秘密跟踪者当着警察的面拖 出,实施了殴打。此事促使高智晟、郭飞雄以及其它维权人士发起绝食接力活动。

高智晟因发起绝食接力活动在2006年8月被捕,郭飞雄展开营救活动。随后在广州被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指控他五年前做书商时涉及非法出版,但他向律师透露当 局审讯内容多围绕高智晟与太石村。郭飞雄已被拘押间有两个月被送往辽宁看守所关押。该案前后经过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7年5月15日,广州市检察院 决定起诉郭飞雄。郭飞雄秘密关押期间遭受包括‘用电棍击打男性生殖器’等方式的酷刑逼供。2007年11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裁定‘非法经营’罪名成立, 判其有期徒刑5年及罚款4万元。多个人权组织强烈谴责裁决不公,对他的审判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着严重缺陷,认为当局是假借经济罪名对异见人士进行政治迫害。

2011年9月13日刑满释放。2009年8月15日,郭飞雄委托的律师刘士辉被剥夺执业资格,据称是经司法局向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压所致。

(十一)许志永

许志永(1973年-)是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河南省民权县人,公盟(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创始人之一。是中国 司法史上里程碑式的‘三博士上书’事件即孙志刚事件中建议全国人大废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提议者之一;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5年,为了撰写《中国信访报告》,许志永曾在北京南站的‘上访村’住过两个月,还曾多次探访京城内关押上访民众的‘黑监狱’,并受到不法分子的殴打。

2009年7月14日,税务局对公盟处以总额达142万元的罚款。7月17日,民政局宣布取缔公盟。7月29日早晨5时,一位警察和五名便衣将许志永带走。后被 当局以‘涉嫌偷税’之名义指控并羁押于北京第一看守所。8月13日,被正式逮捕,逮捕通知书上写的是‘偷税罪’,但有学者指出:‘2009年2月28日公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该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已经把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 院有关警官和检察官没有看该修正案,才会把罪名写错’。2009年8月23日,许志永被取保候审,暂时获得自由。2010年8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解除了原公 盟负责人许志永的取保候审。

(十二)浦志强

浦志强(1965年1月-),河北滦县人,1989年学运广场绝食参与者,现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工作领域涉及金融、房地产、民事侵权法、 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法律服务领域,近年来代理多起知名维权案件。

2010年6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谭作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16]6月11日,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凯瑟琳?阿什顿在布鲁塞尔发表 声明,要求中国政府‘无条件’释放谭作人。

(十三)李苏滨

李苏滨,河南省洛阳市的律师。2001年11月10日,他向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洛阳市司法局和洛阳市律师协会向他收取2500元年审注册费 的行为违法。官司最后胜诉,但李苏滨被停止执业。该一起诉引起了全国律师的密切关注。 (十四)李天天

李天天,上海律师。

2011年2月,李天天在网络中发表言论,祝贺埃及人民推翻独裁。随后遭到当局的秘密关押而失踪长达三个月,期间当局要她写下保证书,之后她被送回新疆老家。李 天天此后三番两次动身前往上海用实际行动表示自己的无罪,她坚持留在上海,她认为她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也在上海,有充分的理由留在那里。经历数次与当局所派人员 的角力,今年8月她终于回到上海家中。不料四个月后,再遭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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