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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8月 14, 2012

[G4G] 亚太报道 湖南撤销“上访妈妈”劳教决定 舆论呼吁取消劳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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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撤销“上访妈妈”劳教决定 舆论呼吁取消劳教制度

2012-08-13

湖南政法委日前撤销对“上访妈妈”唐慧的劳教决定,得到了很多网民的拥护。目前中国的维稳式劳教引起了广泛争议,浙江的一位律师在网上发起取消劳教制度的公开信签名活动。


据北京的《中国青年报》星期一报道,8月10日,湖 南省永州的上访母亲唐慧获释的消息让网民百感交集。6年前,唐慧的11岁幼女被绑架强迫卖淫,遭到轮奸,染上性病,落下终身不育的疾病。在拖延6年后,法 院终审判处被告两人死刑、4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而唐慧本人却因多次上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而被劳教。网上民怨沸腾,正如当 年邓玉娇被网民称为“烈女”,唐慧则被称为“史上最悲情的母亲”。面对网民的巨大压力,湖南省政法委日前回应说:已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此案办理情况。湖 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复议,决定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处罚。有网民认为,唐慧案是“民间和官员的共同胜利”。

但四川成都的维权人士黄琦 说,全国各地有很多象唐慧一样的访民和维权人士仍被关押在劳教所:“在中国大陆实际上像唐慧这一类案件是非常多的,包括辽宁锦州的李克强先生,以及云南国 内还有很多地方现在正在大规模使用劳教而进行维稳,特别是在十八大期间一些地方除了劳教之外,有些还采取刑事拘留等等方法。劳教制度从建立以来本身就是一 个非常不合理的制度。它是延续苏联当年的劳改营制度而进化到今天中国的。但是,带到中国这个地方成为镇压异议人士和访民的一个手段,包括我们熟悉的肖勇先 生等等。”


黄琦说,唐慧获得自由留给人们一个巨大的问号,中国的“维稳式”劳教是不是应该尽快解除?

“劳教制度 存在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大陆政权自身树立的对立面太多。它往往如果采取司法的手法进行审判的话,可能他们觉得罪名也不足以把别人送进监狱进行限制人身 自由。所以,劳教制度就成了对付访民、异议人士和政权所有不喜欢的人的一个工具,而我们中国人权事务中心希望中共当局能够尽快废除劳教制度,废除这种不人 道、违反人权的这种制度,真正保障中国大陆的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这是我们大家需要共同努力的一个方向。”


与此同时,浙江思昆仑律师事务所的王成律师在网上发表公开信,呼吁立即撤销《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决定》,并要求网民在公开信上签字。新疆乌鲁木齐的律师张元欣说,劳动教养的行政法规与《宪法》和《立法法》的精神不符。


“劳动教养是我们在正式《刑法》颁布之前的一个行政法规。但是后来我们《立法法》颁布以后里面说的非常清楚,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只能由全国人大来制定,换 句话说也就是只能由法律来制定。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除了全国人大以来、除了法律以外其他任何的行政规章不能制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


张元欣律师说,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而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恰恰违背了这一原则,


“所 以从立法法颁布之日,我们从法理上来讲,劳动教养条例应该就已经失效了。但是,我们在实践当中由于种种原因一直都在用这个东西。但是,这个显然是非法的, 没有 法律依据的。劳动教养这个问题反映了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道路还非常漫长。王律师这次发起的这个行为,我觉得是应该支持的。”


接受采访的两位人士都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立即撤销《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劳教法规,禁止官员用维稳式劳教来打击维权人士。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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