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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2月 19, 2012

【维权网12160】 西安市北关新村遭受几次拆迁,村民被迫不断上访(图)

西安市北关新村遭受几次拆迁,村民被迫不断上访(图)

(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20121214上午,三四百不明身份的人员涌进西安市北关新村,敲锣打鼓,高喊乱叫,说要对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村民感到纳闷和气氛,村民说:我们新村就是城市道路拓宽而拆迁建立的新村,经过规划,好端端的新楼,为什么又要进行改造?有什么必要改造?改造不召开村民大会,不举行听证会,政府说改造就改造,谁是新村、房屋的主人?我们还有什么权利?拆迁办不出具必须具备的五证等手续,不具备拆迁资格。我们在政府公布的城中村改造名单中,也找不到我们村的名字。愤怒惶恐的村民们被逼无奈,冒着严寒集体到中共陕西省委上访。

据村民介绍:1993年,西安市政府拓宽改造北关正街,要拆除我们北关村,当时村民维护城市建设的大局,在很短的时间内搬迁到四处过渡。政府在我们村北边三四里方新村的北边、现在凤城南路的地方给我们征了地,每户分了0.18亩庄基地,村民自行建房。经过规划,新建的房共19排,每排12户,还有道路、商铺等配套设施。经过艰苦辛勤的建造,到1995年,大多数村民住进了新建的楼房。我们村民新的居住区取名叫北关新村。

令全体村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拆迁到新村只有十七八年的光景,就又要拆迁。

我们较早的时间就听到要对我们新村进行改造的消息了,但政府、村干部一直不给我们通气,不出公告,不给我们公布信息,一切密谋决定都在幕后、在暗中进行。

我们在北关新村自建的楼房,大多是三至五层,面积有500平方米左右,少部分自己居住,大部分出租。出租的收入是我们村民生活的主要来源。据拆迁办透露出来的消息,政府第二次拆除我们的住房,只给我们每户安置300平方米住房,超过300平方米的面积,每平方米只给补偿380元。这样,我们可供出租的房屋面积大幅度减少,生活面临困难。目前西安的新房每平方米要六七千元,二手房也要四五千元,政府只给补偿380元,哪有这样低的补偿标准?差得太多了,我们亏得太厉害了。超过80%的村民反对政府的这次拆迁改造。

1993
年政府第一次拆迁我们村,拆除了55户的门面房,答应在西关正街临街的位置安置门面房,可直到1998年,才在辟背的西大巷小区西侧建了一个所谓的商业街,要把这55户的门面房安置在这条商业街上,而把承诺安置这些经营户的地皮倒卖牟利。门面房户上访抗争了多年,直到2005年,才被迫接受了很不公正的条件,放弃抗争。我们的权益就是这样受侵害!我们才安生了几年?政府要拆迁我们多少次?我们被拆迁、被侵害的日子还有完没完?

得到政府又要改造我们村的消息,村民们就集体逐级到北关街道办事处、莲湖区、西安市政府上访,都是含糊其辞,互相推诿,不给具体答复,拖延时间,等到十八大后动手。今天政府真的开始干了,我们近百位村民不得不到中共陕西省委,请省委领导答复这些问题。

西安市莲湖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北关新村全体上访村民


                                            

                                                                                        

有关我们村1993年拆迁问题的文章

55
户门面房拆迁十一年不依法安置

西安市北关正街55户农民的门面房拆迁十一年至今得不到安置,政府有关官员答复农民的质问时竟说是《北关正街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的笔下之误。

55户原有的门面房,都处于北关正街最繁华的地段,面积总共有2641.81平方米,主要经营餐饮、百货、五金、旅馆、修理等行业。靠这些门面经营维生的农民有380多人。

199367,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西安市政工程管理局制定的《北关正街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第18
条明确规定:

农民商业户安置在西大巷小区东侧的商业街。也就是北关正街西侧的区域,过渡期为两年。但时至今日这55户门面房经营户一直未得到安置,政府违背当时公布的《实施办法》,直到1998年,才在西大巷小区西侧给经营户建了一个所谓的商业街,要把经营户安置在这条商业街上,而把承诺安置这些经营户的地皮倒卖牟利。西大巷小区东侧面临北关正街,西侧是僻背的小巷,东侧、西侧这一字之差,经商效益有天壤之别。门面房户主们反对这种违规欺诈行为,承受不了这么大的经济损失,多次找市政工程管理局说理。20046月,现任市政工程管理局拓宽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郭强华竟然说:原本就是将门面房户安置到西大巷小区西侧,写成安置到西大巷小区东侧,是笔下之误。西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小六在2004827答复门面房户时说:安置的门面房,依我看就应该建在西大巷小区西侧。按照李小六的指示,1115拓宽办强行将55户农民商户安置在西大巷小区西侧,55户被拆迁的门面房户断然拒绝。

按照西安市1993年拆迁安置有关规定,这些经营户所处的位置,每月每平方米过渡费在两年内至少为7元,超过两年期限后的半年内应为14元,超过回迁期限半年以后,应为21元。可是从19937月拆迁过渡后,政府每月每平方米只给3.5元,这样仅过渡费一项,这些门面房户就多承担了5287282元的损失。门面房拆了,生意没有了,每户每月一百来元的过渡费,五六口人能解决什么问题?

2002
年,西安市市长孙清云在上任时曾郑重承诺,用三年时间彻底解决西安市拆迁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然而市民们看到的是政府更加贪婪残暴地抢夺霸占地皮,这55户门面房主得到的是有关官员如此狡赖蛮横的态度。

20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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