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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4月 30, 2013

[G4G] 法国广播电台中文网 中宣部重申国际新闻和涉外报道 “纪律”

中国/政治/新闻审查 - 
发表日期 2013年 4月 28日 - 更新日期 2013年 4月 28日

中宣部重申国际新闻和涉外报道 “纪律”

无国界记者反新闻审查宣传画。
无国界记者反新闻审查宣传画。
无国界记者组织

在中日在钓鱼岛海域的对峙进一步升级的背景下,近日中国的最高舆论审查机构中宣部再次向全国媒体下发通知,重申国际新闻和涉外报道 “纪律”。

知情者对本台透露,中宣部该通知要求,为确保国际新闻和涉外报道稿源正规,导向正确,各媒体国际新闻和涉外报道必须站稳中国立场,一律采用《人民日报》,新华社稿件,不得采用网络信息和外媒稿件。

此前三月份,曾有媒体因涉及朝鲜的报道遭中宣部点名处分。或许是有上述先例,此次中宣部新闻局特别强调,在国际报道领域,“拿不准的请示”,绝不能因为报道不当“误导舆论”或引发涉外纠纷。

据称是中宣部批转的湖北省委宣传部报告称,3月12日,湖北省的《长江商报》网站转载韩国《朝鲜日报》报导,称“金正恩在中国设秘密账户”,有的媒体如《大众日报》(山东报纸)还对此事发了评论。

该通知称,目前上级部门已调查此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各媒体,包括传统媒体和网站,要严格遵守涉外报导纪律和之前已打的招呼。

3月份,中宣部还对朝鲜核问题发布宣传禁令,要求“各媒体一律不得自行采访报导,严格按新华社通稿刊播”,对委内瑞拉前总统查韦斯去世,中宣部则有具体的指引。

当时中宣部要求,关于查韦斯去世报导,既要突然委中友好把握适度,又不要“刺激”美国,主要报导我官方活动,淡化中委贸易能源合作,不将合作与查韦斯反美挂钩,不“炒作”其个人生活和其“不当对华言论”,不评论其在国内政策上的得失。

此外,关于转载网络信息和外媒稿件的禁令方面,此前中宣部曾多次在内部禁令中强调,合并后的国家新闻出版和广电总局也在最近的一次通告中再次公开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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