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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8月 23, 2013

[G4G] BBC 大家谈中国:外逃美女高管迅疾被抓是个案

大家谈中国:外逃美女高管迅疾被抓是个案

中国河南网友 温江桦

更新时间 2013年8月21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9:51

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陈怡。资料图片

出逃斐济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陈怡已落网(资料图片)

公安部19日晚通报称,在我驻斐济使馆支持下,中国警方与斐济执法部门通力合作,日前在斐济抓获涉嫌侵吞5亿元巨款的上海泛鑫保代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并于8月19日晚将陈押解回国。(8月20日《新京报》)

从16日立案侦查,陈怡在短短三天内即被归案,可谓雷霆之速。然而,这种雷霆之速并未被民众善意解读, 反而将之和抓外逃贪官之速度,联系起来对比,试图作出“抓高管易,抓高官难”的结论。并且有媒体(新京报)建议称,不妨将抓获外逃美女高管的经验,适用在 动辄“泥牛入海”的外逃贪官之上。


其实,不论是高管还是高官,一旦外逃至国外,除了“有钱”的标签,与常人无异,并没有类似国内强大的庇护资源。之所以抓外逃高官、高管时间有长有短,并非高官、高管身份有异,而是国别不同。

囿于文化传统、政治制度、人权观念和具体法律制度的差异,并非每一个国家都主动提供刑事司法协助。并且和中国签署引渡条约、司法协助的国家还不多,别国未必会听从中国的招呼。

例如原广东省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就逃至澳大利亚8年之久。北京燕海石油化工技术开发公司原经理李某,私分150万元后潜逃德国,但是中德没有缔结双边引渡条约,中方只能劝李某回国自首。

因此,必须厘清这一点:陈怡迅疾归案,不过是一起极端个案,并不能因之否定中国在抓外逃贪官方面的努力。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工作报告就称,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抓获了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29人。

不过,紧盯抓逃不过是“亡羊补牢” ,与其总结个案成功经验,不如退而结网,牢牢扎紧“不能逃、不敢逃”的制度篱笆。毕竟国外抓逃,要付出巨大代价,有时甚至远超犯罪分子犯罪所得。

高管、高官出逃,必定运用各种手法转移资产,如果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到位,非法资金的转移和外逃必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例如在美国、加拿大,只要有超过1万美元(加元)的资金流动,银行系统必定会周知监管机构。

当然,我国金融机构也规定了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万美元同样是我国的汇报底线。一万 美元不多,才6万多人民币。泛鑫公司被上海保监局调查,陈怡与其公司副总理江杰携巨款跑路之前,必定有资金转移举动,但是为何金融监管部门没有提前发现 呢?如果提前发现了,为何没有采取紧急措施呢?

这恐怕才是陈怡案带我们最大的启示:如何有效掐断高管、高官出逃的金钱助力,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比辛辛苦苦抓逃,更为基础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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