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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9月 30, 2013

【维权网15195】 中国保障人权律师团关于河北王书金案宣判结果的声明

(维权网信息员一文报道)927日涉嫌强奸杀人的王书金被判处死刑。2005年元月,王书金落网,并称18年前的石家庄西郊奸杀案系其所为,然而他的陈诉并未被开庭法院和检察机关采纳,而在十八年前的199485日聂树斌因这起奸杀案被枪决,法院和检察院不采纳王书金自叙事实,很可能让冤死的聂树斌没有机会翻案。

法院判决后,著名法学家贺卫方随即发微博表示,今日,河北省高院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排除了王书金杀死康姓女的嫌疑。那么,我们现在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该院也遵循同样的原则,重审疑云密布的聂树斌案,我们也郑重呼吁,在聂树斌案重审结果发布之前,最高法院不得核准执行王书金死刑。

其后中国保障人权律师团发表了如下声明:

鉴于河北省高级法院在维持王书金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定结论中,不顾王书金自供、自供与现场及其他证据多处吻合,对于王书金上诉理由中自承康某某被其强奸杀害之事实未予认定,意图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彻底堵死存在多处重大疑点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的申诉

鉴于王书金案和聂树斌案的终审法院均为河北省高级法院
鉴于河北省高级法院在王书金自承奸杀康某某从而导致聂树斌案出现及其重大疑点之后长达九年的时间内不能彻查两案,造成“司法堰塞湖”已经让人有足够的理由怀疑河北省高级法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审查两案

鉴于聂树斌的母亲早已就聂树斌案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故而,作为关注中国人权保障和法制进步的律师,我们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对于河北省高级法院予以强烈谴责;
二、请最高法立即依法启动对聂树斌案的申诉的审查,并由自己进行审查,不在将审查工作交至聂树斌案的终审法院河北省高级法院;
三、请最高法院在对王书金死刑复核时重点审查其自承的没有被河北省高级法院认定的奸杀康某某之事实是否存在;
四、我们提请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注意,如果法院的判决蜕变成没有建立在公正程序之上的对社会公众朴素正义感的挑衅,那么将是中国司法的灾难。

中国保障人权律师团:
张磊律师
王成律师
李方平律师
江天勇律师
唐吉田律师
刘卫国律师
刘士辉律师
刘正清律师
庞琨律师
王全平律师
葛永喜律师
陈建刚律师
吴魁明律师
隋牧青律师
陈科云律师
李和平律师
唐天昊律师
吴镇琦律师
梁小军律师
张科科律师
兰志学律师
谢阳律师
常伯阳律师
付永刚律师
徐灿律师
徐忠律师
葛文秀律师
陈武汉律师 
滕彪律师
赵永林律师
胡贵云律师
刘薇律师
张传利律师
楚玉昆律师
刘金滨律师
唐荆陵律师
周立新律师
陈进学律师
龙元富律师
范标文律师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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