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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5月 08, 2015

查建国:浦志强案再次表明“法” 为何物(与环球时报争鸣之184)


查建国:浦志强案再次表明"法" 为何物(与环球时报争鸣之184

去年北京律师浦志强因参加在一学者家中开的"六四事件研讨会" 而被逮捕,至今羁押待审。美国国务院发言人6日发表声明,要求中国释放浦志强。环球时报评论员单仁平反应迅速,今天(8日)即在环报上发题为"浦志强案根本不像美方指责的那样" 一文。

美方指责什么了?据单文讲"美国务院声明要求中国遵守'对国际人权的承诺' ,这是一项已经用'烂' 了的帽子。"中国政府对国际人权有什么承诺我不清楚,但我清楚中国政府几十年如一日对中国国民有一个重大的人权承诺,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落实这个人权承诺就是"依法治国" 。现在中国当局和单仁平评论员一类的党国媒体人,是天天把"依法治国" 挂在嘴边的。如今天单文就讲什么"……中国法律的权威在西方和那些国内最激进的'异见人士' 面前都已真正树立起来。""以后谁也别再幻想西方的力挺可以让他在触犯中国法律时逃避制裁。""这已不是一个可以随便定罪和任意宣判的时代。"如此强硬的自信,那让人们看看,浦志强案告诉了我们什么?

对浦志强之罪单仁平文中有个具体介绍:"因为浦参与了'纪念八九政治风波' 有关的非法事件,因为他长期坚持反中国体制的姿态,美国对他无条件支持。"那我们请单仁平先生回答:"八九政治风波" 不能纪念、研讨吗?在私人家中十几个学者讨论问题是非法事件?国民不能有反现存体制的姿态吗?这种姿态于浦志强而言,不过是讲了些反体制的话,仅此就要"依法" 逮捕判刑吗?我们悲哀,原来中国的法不过是维一党专制的工具,中国当局的人权承诺不过是哄人的遮眼法,浦案再次让我们认识了这点。

单仁平在文中结尾时用"法" 杀气腾腾地警告"激进的'异见人士' 恐怕还是要仔细看清近年来发生的相关案子,确保自己的行为守住不触犯法律的底线。"什么"法律的底线" ,还不是全凭圣意!用"法" 来违法真是新领导新时期新特色啊!刀已磨快,可是异见人士是杀不完,关不尽的。

北京查建国 58 手机13661195761 家电010-67506064 电邮zhajianguo2012@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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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査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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