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本网获悉,山东临沂冤民杨海龙,因遭官商勾结的构陷,2次被冤狱。
以下是杨海龙陈述由本网信息员整理的,他遭受大头针刺指甲、木棒不断敲打头等等让人目不忍睹地酷刑迫害的经历:
2011年5月7日凌晨2点,杨海龙的公司被一群不法人员抢劫。
5月11日,杨海龙发现抢劫公司财物的人员遂报警。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站前派出所出警,将抢劫公司财物的人员及杨海龙带到站前派出所,在派出所就听出警人员和一个民警说,这事是姜局长(兰山公安分局副局姜泽涛)亲自打电话安排好了,兰山区刑警队三中队云飞、杨栋梁、曹伟及几位不知名的干警,随后来到车站派出所,给杨海龙作了笔录后,竟然放走了抢劫杨海龙公司的人,把杨海龙扣留了下来。
随后,杨海龙被带进派出所会议室接受审讯。期间,杨海龙遭到干警云飞的拳打脚踢、被扇耳光、用皮带抽头,让杨海龙蹲在地上任凭他殴打辱骂。之后,杨海龙被逮到刑警队办公室,一个叫王军山的干警又开始审杨海龙,逼迫他承认指使公司员工寻衅滋事。
杨海龙陈述事实据理力争,这个姓王的干警竟然用一根木棍子不断敲着杨海龙的头,边打边说"打你嫌累,过一会把你头打肿了,用手轻轻一按,就让你受不了,那可是生不如死!"。
当时,杨海龙拒绝按照这个警察的要求"认罪",这个丧心病狂的警察就用一根大头根扎进杨海龙左手中指的指甲芯里,当时在场的刑警队三中队长云飞洋洋得意地说"这是国家机器,你抗衡不了的!"
杨海龙经不住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无奈在他们事先写好的笔录上签字所有罪状,按照他们的要求在没有看过的口供上按了多个手印。
期间,警察们24小时不准杨海龙睡觉,吃饭,喝水,并把杨海龙站着反拷在铁栅栏上10多个小时,他们称这种酷刑叫"挂墙",直到杨海龙被送进看守所。
2013年8月1日,杨海龙的代理人临沂当地的人权捍卫者李向阳先生,因帮助杨海龙维权遭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公安局打击报复,以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10天。杨海龙前去兰山公安局交涉,被兰山公安局刑警队赵立宏、曹伟非法扣留26小时。期间,遭到赵立宏的疯狂殴打,最重的是一拳打到喉咙上致使杨海龙几天不能说话不能吃饭。
2013年8月25日,因杨海龙上北京上访,并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喊冤,散发传单,致使临沂市公安局受到公安部的通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直接到北京把杨海龙接回。在回临沂的漫长路上,干警姜雨不让杨海龙睡觉,在早上8点多钟到的临沂市兰山区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曹伟,公姓民警,及一们不知名的民警,对杨海龙进行了刑讯逼供。包括殴打、扇耳光、困、饿、冻、不让喝水不让吃饭、不让睡觉,恐吓、威胁、诱供、骗供,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杨海龙无法忍受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与打击下,被逼无奈在他们准备好的笔录上签了字。
2013年8月27日,民警姜雨在搜查杨海龙的家时,要扣押他的个人账户存单,当时怀抱3岁孩子的杨海龙的妻子闫敏因不满嘀咕了几句,姜雨竟然出手就给抱着3岁孩子闫敏一记耳光,打的她鲜血从嘴角流出,孩子被吓得连续几天哭闹不止。
2013年9月4日,杨海龙的代理人李方平律师,在兰山公安分局办理会见手续,警察不予办理,并借故殴打李方平律师,致使李方平律师多处受伤。
此次,杨海龙在临沂看守所被关押了1年10个月才放出,期间饱受各种酷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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