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妇女协進会主席陆洁玲认为判决荒谬,担忧会成为拘捕异见人士的手段。(苹果日报网络视频截图)
来源:希望之声 在今年3月香港的“反水货客”冲突中,一名女子被控“以胸袭警”遭判处监禁三个半月,这一事件在香港社会引起轰动。8月2日上午,香港多个团体来到警察总部门前抗议法院的判决。
综合港媒报导,新妇女协進会、保卫香港自由联盟、社民连等多个团体近百人星期日(2日)来到香港警署总部门外,抗议吴丽英获判“以胸袭警”的罪名。集会人士在警察总部外集体戴上胸围表达不满,斥责“滥捕滥告可耻”。
社民联主席、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来到现场表示支持。他认为,胸部是女性非常珍惜的一部分,绝不会用来攻击人。判决令香港丢脸,令到女性以后被非礼都不能发声。他还指,在旺角占领区曾有人因非礼女性而被定罪,不明白为何这次示威者在元朗被非礼却反而被控。他同时批评法官“法律常识非常差”, 完全不尊重女性。
保卫香港自由联盟发言人韩连山说,香港已是一个荒谬的社会,由“暗角打获”到今时今日胸部成为武器,警方的行为越来越荒谬。韩连山表示,对这荒谬的判决感到严重不满,如果继续置之不理的话,香港就会“完全玩完”。
新妇女协進会主席陆洁玲表示,案件处理理据欠缺说服力,忧虑这会成为拘捕异见人士的手段。
在今年3月的“反水货客”示威时,市民吴丽英在冲突中被警察推跌至血流披面,她和其他几名示威者被判在该行动中袭警罪成,其中吴丽英被指“以胸袭警”,被判监禁三个半月。
法官陈碧桥在早前的判决中称,冲突中,该女子的胸部撞到警员,立时大喊“非礼”,引来身边人士附和,“令本来不严重的袭击变得严重,因此获罪”。持不同意见的市民则认为,爆发示威冲突时早已经有人叫嚣及掷杂物,这在吴丽英被拉扯推跌前已经发生,不一定是由吴丽英大叫“非礼”所引起;至于说“污蔑警方非礼”,可用“阻差办公”或“防碍警方执行职务”来判罪, “以胸袭警”则令人难以接受。
文编:董筱然
编审:郑欣
原文链接:女示威者“以胸袭警”罪成 数百港人警署抗议 – 希望之声广播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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