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年9月6日,北京公民、人权捍卫者李蔚收到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裁定:对他起诉公安部拒绝公开他申请其公开的"2007年至2014年公安部下属各级监管场所及警察因实施酷刑被控告及处理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裁定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予受理。9月9日李蔚向北京高级法院提交上诉状。
据李蔚介绍:2015年7月27日向公安部提出了申请,要求公开2007年至2014年公安部下属各级监管场所及警察因实施酷刑被控告及处理情况。公安部以"实施酷刑涉嫌职务犯罪,依法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具体情况由检察机关掌握"为由拒绝公开。
李蔚不服,于2015年8月19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要求责令公安部公开公安部下属各级监管场所及警察因实施酷刑被控告及处理情况的部分或全部信息。
2015年9月6日李蔚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称李蔚"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然而,公安部信息公开答复中所拒绝公开的理由并非是需要其制作、搜集相关政府信息,或需要其对相关信息另外投入资源去汇总、分析和加工;且,在外交部提交给联合国的酷刑报告中明明就有公安系统的人实施酷刑的数据,作为公安系统的最高行政机关,且是给外交部提供数据的关键机关,说其还需要去汇总,显然是帮助公安部逃避信息公开的职责。
公安部作为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理应掌握上诉人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履行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能。
本网信息员认为:公安部并未向法院提交其不掌握部分或全部上诉人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北京二中院未经审理,越俎代庖为公安部的违法行为开脱拒绝受理这起行政诉讼案件,显然是在包庇公安部,也就可以由此推测,外交部向联合国提交的"酷刑报告"其中的数据完全可能是编造的。
信息员获悉:9月9日,李蔚已经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最后如何定论,直接考验中国政府提交给联合国的"酷刑报告"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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