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调用

星期二, 10月 06, 2015

Fwd: Fw:[新公民邮件组] 第195期


---------- 已转发邮件 ----------
发件人: lirunmian <lirunmian@163.com>
日期: 2015年10月6日 下午2:10
主题: Fw:[新公民邮件组] 第195期
收件人: 查建国 <beijingzhajianguo@gmail.com>








-------- 转发邮件信息 --------
发件人:"公民志愿者" <zhiyuanzhegongmin@gmail.com>
发送日期:2015-10-06 07:51:39
收件人:"xingongminluntan@googlegroups.com" <xingongminluntan@googlegroups.com>
主题:[新公民邮件组] 第195期



如果您愿意更多的为公平正义奉献自己的力量,可以联系 gongminchengnuo@gmail.com 参与新公民运动的志愿者工作。
请经常检查你的邮箱,若发现新公民电子报误入垃圾邮件,请转入收件箱,以提升邮件识别率,让更多人读到。
     
   
 
首席评论 公民立場 公民短波 公民报道 公民纪事 公民文献
 
 
  公民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吧。无论你身在何处,无论你从事何种职业,无论你贫穷还是富裕,让我们在内心深处,在现实生活中,在互联网上,在中华大地的每一寸土地上,坚定而自豪地说出本来属于我们的身份: 我是公民,我们是公民。(许志永)


 
  本期文章  
  头条
江雪:一个妻子的这一年 
"女权五姐妹"再致信联合国呼吁敦促北京撤销错案
公民评论
长平:当上访信换成邮包炸弹
肖雪慧:论《联邦党人文集》
任志强:新国家还是新政权?
刘瑜:我们的转型为什么如此困难?
刘瑜:自由就是成为一个成年人
公民短波
浙江异议人士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庭审结束
公民报道
高瑜、浦志强获"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
7.10人权律师专案进展(截至2015年10月2日19:00)
公民纪事
【許志永文集】(七)最高法院
公民文献
吕德文:中国下层社会生存报告
 
 

 
  江雪:一个妻子的这一年 


浦志强夫人孟群


"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代中,我们也有权去期待一种启明。这种启明或许不来自理论和概念,而更多地来自一种不确定的、闪烁而又很微弱的光亮。这光亮源自某些男人和女人,源于他们的生命和作品。他们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都点燃着,并把光散射到他们在尘世所拥有的生命所及的全部范围。像我们这样长期习惯了黑暗的眼睛,几乎无法告知人们,那些光到底是蜡烛的光芒还是炽烈的阳光。"

——阿伦特

 

18月25日,晴,北京高温。中午下班后,孟群在医院食堂里匆匆扒了点饭,就去赶地铁。

她手里拎个塑料袋,里面装着要送给丈夫的两件大背心和其它衣物。路上倒两次地铁,在"双桥"出站,又等出租车。有时,她也会坐公交。坐11个站,穿过尘土飞扬的京郊城乡结合带,豆各庄也就到了。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外的大门很隐蔽,门前没有挂牌子。灰色围墙外,有一排灌木,冬天时会变成金黄,她觉得"像一团火焰"。如今,只有一些不知名的野花疯长着。





孟群到看守所给丈夫送衣物。


每月一份制式的索物单,是来自丈夫的唯一信息。孟群今年48岁,是一名医生,皮肤白净,说话慢声细语。这天她穿一身朴素的麻布衣服,运动鞋,身上唯一的饰物是一串暗红色的念珠。她是虔信的佛弟子。

从2014年5月到现在,她已经15个月没有见到丈夫了。前一天晚上,她从丈夫的老家滦县坐火车回来,打开楼下的邮箱,提前收到了丈夫的"信",又惊又喜,以至掉泪。可说是"信",也不过是每月一张的制式"索物单"而已。

但这已足够让她安慰,拿着索物单,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来给丈夫送衣服。而在看守所灰色的墙外,她会觉得,自己和丈夫离得近一点了。

孟群比丈夫小两岁,也是大个子,1米72。她的丈夫,人称"大个子律师",侠义纵横,在49岁这年,迎来了这场"几乎是命定的"牢狱之灾。

40多年前,孟群还在母亲的肚子里。那时正值"文革",当中学校长的父亲被隔离审查,母亲去看望他,一路走着,一边剥花生,到了,花生也够一碗了,给父亲煮了吃,然后再回来。

她出生了,父亲起名"孟群",说,就当群众,其他啥也不当。结果组织上来劝父亲,让改掉这个名字。父亲没改,"孟群"这名字就一直叫到今天。

如今,每个月,她也和母亲当年一样,要穿过偌大的北京城,去原本陌生的地方,来看望自己的丈夫了。

28月22日这天,孟群决定去趟河北滦县,看望丈夫在老家的亲人们。此前的8月19日,她得到了"案延长审理三个月"的消息。

她知道他放不下。在里面,他记挂89岁的老母亲,记挂兄姐,记挂晚辈子侄,也记挂朋友们。

她每次都通过律师叮嘱他:家里都好,别挂念,健康最重要。可她知道,多说没用,还是替他回老家看看吧。

火车票买到了周六的凌晨4点50。周五晚,她提前叫好计程车,次日凌晨3点半,就出了门。

天上星光暗淡,车在四环上疾驰,此刻的北京那么安静,她突然想起了26年前初夏的那个黎明。也有风,燥热,又肃杀冰冷。


右下


 

 

 

 

 

 

 

 

他们相识在那一年的广场上。他在政法大学静坐的学生群里,高高大大,引人注目。她学医,上大四,正在医院实习,是广场上的"白衣天使"。听说有人病了,她和抬担架的人一起赶过来,病人就是他。

6月到了。那一天,气氛已变得奇怪,可她还是去了广场,书包里还背着复习考试的书。她并不关心别的,只因为前一天他问她:你明天还来吗?

那是镌刻在记忆里的黎明:一片黑暗中,只有士兵的头盔闪着寒光……

毕业了,她当了医生。他被学校给了严重警告,找不到工作,最后还是江平老师介绍,在大钟寺的菜市场里,他做了一名经理秘书。1992年"十一",他们结婚了。

 


右下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一位朋友说,那一年之后,很多人都变了,可老浦一直没有变。她觉得确实如此。他一直没有变,仿佛还是当年那个热情的、为国家忧伤和呐喊的年轻人。

多年来,他为众人之事,奔走于途中。而她,虽然一路读了医学博士出来,性情却愈发安静,不问世间纷扰,潜心于家事,照拂老幼。只在每年初夏的那一天,陪他去广场,有一刻静静的缅怀。

聚少离多,忽忽中年。命运如一只巨大的轮子,不知道怎样运转着,到了2014年5月,突然,就把她从温暖的家摔进了历史。

32014年5月5日,是孟群在丈夫失去自由前,最后一次见到他 。

前一天的夜里11点,她已睡了,他回来了。说"国保叫喝茶,出去一会儿",嘱她好好睡觉。她睡不着,开着台灯等他。两点多,他又回来了,说拿几件衣服,可能要出去几天。

她看着他的身影在灯下离开,没有太多忧虑。"喝茶"是常见的事,"被旅游"也正常。2010年"十一",当局让他必须离开北京。索性,他们一起,还有陪同的警察,去江西的东林寺、安徽的九华山等地,游玩一圈,她还拉了他去拜佛。

天亮了,她去上班。中午,收到警察短信,说下午要到家里来,要求她配合。

她请了假匆匆回到家。楼下,10多个警察守着他一个人。在电梯里,他还像往日一样,和邻居们开着玩笑。

在家里搜查两个多小时,书架被仔细翻了一遍。一些书被扣押。

4点多,搜查结束了,警察让她给老浦找带走的衣服。不要扣子,不要带子的。她为难,找出一条短袖,上面有艾未未的头像,警察有点生气,说:不行。

最后她找出儿子的校服。淡黄色的套头衫,运动裤。儿子个头比老爸还高,他能穿上,虽然不大合身。

搜查的间隙,他告诉她,别担心,可能很快回来,嘱她照顾好自己。并叮嘱她,如果自己出了事,律师就找张老爷子(张思之律师)和高广清律师。

他们簇拥着他下楼了。她抱着养了10多年的小狗送他。看着他高高的背影钻进警车。她和小狗一起,在楼下呆立了很久。

第二天,她接到电话,让她来签收丈夫的拘留通知书。

4上午7点,火车到滦县了。这是唐山下属的一个县城。1976年,夺去20多万人生命的唐山大地震,滦县也几乎全城被毁。那一年,老浦11岁,跟随养父母,从县城回到了亲生父母所在的村庄。一直到1982年,他从滦县一中毕业,考入南开大学,才算是离开了故乡。

二姐一家,已经在站台上等着。当年,父母把最小的弟弟志强送给亲戚。虽然名义上不是一家人了,但血浓于水,怎能断绝?二姐问孟群:"最近见志强没?"眉目之间,满是忧虑。

离县城七八公里路,便是李各庄村。一路上,大卡车轰鸣,空气里弥漫着雾霾的味道。这个河北平原上的县城,遍布钢厂、石粉厂,在近年来的经济开发中,自然环境也在恶化。

村子里铺上了水泥地,但并无像样的规划,房屋有些凌乱。往后山去的路上,撒满羊粪,路边伸展着酸枣刺。过去,他们回老家时,他总是会带她攀上山去,摘酸枣儿,一起眺望从村庄头顶轰鸣而过的火车。1989年,养父曾从通县走几十公里路去北京,想把儿子从广场劝回,却没有结果。随之而来的暑假,他和当时的很多大学生一样,逃回家乡,就避祸在这荒凉的山上。




右下


老母亲早就在门口等着了。89岁的老人,拉了孟群的手,还没说话,干枯的眼眶,先为那一年多没见到的儿子湿润了。

2013年,老浦的养母去世。之前,养父和生父都已去世了。在尘世间,他就剩下了这生身的老母亲,所以也格外珍重孝敬。

去年5月,他被抓走,大家都瞒着老人。直到有一天,老母亲看见央视的焦点访谈上,提到了一句他的名字。老人就知道他出事了。

大哥、二哥都来了。大哥也已经60多岁,有高血压、冠心病,担忧着弟弟,身体最近越发不好。都问孟群:最近见过志强吗?可又都知道,除了律师,家属是见不着的。孟群也已经一年四个月没有见到丈夫了。

大家并不怨他。外甥们,侄儿们,说起来,都为他自豪。正上大学的外甥说,是上网,才知道自己有一个这么伟大的舅舅。

"可我们不要他伟大,就要他平安。"大哥在旁边抽着烟,看看抹眼泪的老母亲,闷声说了一句。

在家住了一宿,第二天要回北京了。临走,孟群把一串念珠挂在老母亲的脖子上,安慰说:"想儿子了,你就好好念佛。等着他。下次我们一起回家来看你。"她的平静让家人心里也仿佛有点底了。

5今年5月15日,老浦的案件进入起诉阶段。按规定,这期间律师会见不需要提出申请,但看守所却依然设置障碍。6月2日,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到6月23日才被批准。之后的会见又是遥遥无期。

孟群担着心。她打电话给看守所,电话那头说要由领导定,有欲言又止的为难。她失望地挂掉电话,依然不忘给对方说声:吉祥如意。

7月17日,她去看守所求见所长。所长说,他还有领导,无法决定会见时间。领导是谁?她问,但所长只是沉默着。

7月21日,她打印了两份会见投诉信。朋友们说发快递吧,别跑了。她还是决定去一趟,担心邮寄的话,对方会说没收到。




右下


她去请了假。想起他叮嘱过,让她尽量不要请假,不要影响工作。可眼下实在没办法。好在同事们都很善良,尽量帮她安排妥了时间。

以前,她很少出门,要出门也只在单位和家之间。如今,她不得不四处奔波。出门前,先在网上搜索门牌号、电话和乘车路线,再用手机拍下来,随时查阅。

中午一点, 她开始自己的投诉之旅。出了医院,坐公交车先到右安门。下车后,茫然四顾,不知道该去哪里。网上明明说走300多米就到半步桥街了,可北京这些年变化实在太快,她虽然是老北京,也找得特别困难。问路边摇扇子的大妈,问小贩。明晃晃的太阳下,柏油路上扑来热浪,又夹杂着雾霾。

"我突然想到,他虽然被关在看守所里了,可毕竟不用东奔西跑,也不用忍受这毒辣的阳光和粘稠的雾霾了。心里竟突然轻松起来。"在当天的日记中,她这样写到。

44号院到了。南北横贯的大墙,很有气派。看到警卫,问关于看守所的事该找谁?年轻的警卫一脸困惑。只好问警察,问了警察后,听见警察训斥警卫的声音:没证件为什么让她进来?

又走了20分钟,到监狱管理所了。迎面看见一位漂亮的女警察。一问,看守所的事情不属于这里管……

20多年的医生生涯,看惯生老病死的她并不"文艺",以前写得最多的也只病历而已。可如今,她开始给丈夫写信了。

"等他出来了,给他看。让他知道这一年多,我的心路是怎样的。"她说。

6孟群拿两个手机。一个是丈夫以前给她的,旧了。另一个是苹果手机,是老浦出事后,艾未未送给她的。为了说服她接受,老艾说让她将来给老浦拍照用。她只好收下了。她说,老浦的很多朋友,过去她都不认识,老浦出事后,都很关心她。曾经,她的电话卡里还收到陌生人打来的钱。 "我很感恩。"她说。

不久前,一位著名的公益人见到了孟群,她说自己"大为吃惊",为孟群表现出的那种坚强和平静。"我知道她一开始完全是茫然失措的,这一年她进步很大。"这位公益人说。

也确实如此。在丈夫刚出事之后,孟群完全慌了神。之前,她极少关注公共事务,而丈夫被抓后,举世关注,可如何应对公共舆论,完全在她的经验之外。而对于应该采取的辩护策略,朋友们争论得不亦乐乎,她却一片茫然。

还有内心的恐惧。她回忆,那一个月中,风声鹤唳,陆续又有人被抓。她担心自己也被抓走。文革时,父亲被批斗的往事时不时浮现在她眼前,她总忍不住想,这一切也可能降临到自己头上。

消息不敢告诉父母,只有弟弟和她一起奔走。忧虑担心中,弟弟有一天在加油站突然脑出血,抢救及时,才保住生命。

她不敢再回到空荡荡的家。因为家里的地址被人不小心泄漏到网上了。她只好轮换着去住亲戚家。更糟糕的是,她的身体也开始出现状况,她担心自己是癌症,最大的害怕是,在他出来之前,自己死了。

"在你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刻,我突然间变成了文盲。我不得不开始'睁眼看世界',为自己'扫盲'。"在给丈夫的一封信中,她这样写到。躲在丈夫身后、不问世事的孟群,就这样开始和国家机器周旋。

一开始,她总是紧张。有一次警察要去搜查弟弟家,让她过去。她匆匆赶来,紧张中,竟然跑错了楼门。

警察真正来找她谈话,是她因为律师正常会见老浦的权利不能被保障,"给习主席写了封公开信"之后。两名警察,一男一女,找她谈了很长时间。说她这样"会被人利用",有问题应该找正规渠道。"那以后你们就是正规渠道了吧。能留下电话吗?"她问。

第二次,又是警察约谈。这次,她心情不好。所以,"对他们态度也不好。"警察告诉她:浦认罪了。她生气地回复他们:第一,浦无罪;第二,我相信他不会死,他会回来。

不过警察对她都还客气,称呼她孟医生。她呢,不管对朋友,还是对警察,打完电话,总要加一句:"吉祥如意"。

7是信仰支撑了孟群,让她能够平静,并且没有倒下。

2014年6月20日,丈夫已被提请逮捕,正是"天塌地陷"的时候。她此前定好了行程,要跟随师父和同修们去四川甘孜的八邦寺朝圣。


风雨飘摇,内心忧惧,她决定了还是要去。最终,她觉得自己"去对了"。在宁静的藏区草原,寺庙神圣慈悲的氛围中,她放下了一直缠绕自己的噩梦,懂得了首先是要"接受和面对"。

两天后,她匆匆赶回北京。记得那一夜路途,雨雾弥漫,山道艰险。她眼前不断浮现的,是丈夫的脸,背后则是"菩萨慈悲的面容"。她觉得自己"有力量了"。

她说,那次回到北京,她内心的忧惧少了很多。虽然一切都还纷扰,但慢慢的,也开始步入轨道。


"我慢慢理解到,他这么多年做的,就是行菩萨道,为了众生的利益。"她说。在2015年4月给丈夫的一封公开信里,她写道:"生活是修行,菩萨就是承担……是你的愿力,你的德行,你受的苦照亮了我前面的路。"



她像过去一样,给每个遇到的人,都送一个红色或金色的吉祥结。在接收衣物的地方,她送给警察。在看守所门外,她送给门卫。有的人冷漠地看看,不理她,走开了。也有一次,一位漂亮的女警官,高兴地收下来 ,并对她道谢。

从前,她的微信朋友圈大部分是"佛友",很少转发一些"沉重的文章"。现在,她的朋友圈里多了很多关心老浦的人。她开始转发那些"为国家和社会发声的文章"。

"我想,有了传播,就有人看见,就有人被启蒙。我自己就是在微信圈中被启蒙的。"她说。

她不再见到警察就紧张,内心也开始强大。"我不再怕失去什么。有一次,我给师父说过,即使我现在死了,我也是佛弟子。"

可她心中还是苦。常常,想起他,她会哭起来。她会想起过去的生活,那时他们租住在北京城低矮的平房里,他向邻居家借了小推车,去买过冬的大白菜,儿子就坐在小推车上,笑声回响在小巷里。

她也想起2009年,他带领众人,从邓玉娇案的现场坐火车回来。在北京西站,许多"粉丝"去迎接他。她躲在人群里,默默拍照,看着他,"有劫后余生的喜悦。"

她也记得,有一次,两人一起在家看《辩护人》的电影,他热泪盈眶。她也是。忍不住对他说:其实咱中国的辩护人更伟大,更不容易。

如今,她能做到的,只是叮嘱他,在监室里读读经,让心平静下来,保守好身体。她也担心, 89岁的老母亲等不及他回来。家里养了10多年的狗狗,也老了,等不及他回来。

8月18日,她向北京市看守所寄出了"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考虑老浦糟糕的身体状况,能同意对他取保候审。

8月31日,老浦的代理律师尚宝军接到电话,办案法官说,取保候审没有被批准,因为,"浦生活还能自理,不符合取保的条件。"

而她,依然在每个出门的时刻,不忘带好身份证。"说不定哪天,我就能接到通知了,就可以去接他回家。"

 

本文首发于《亚洲周刊》,刊出时略有改动。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2005 | 新公民运动


"女权五姐妹"再致信联合国呼吁敦促北京撤销错案

"联合国世界妇女峰会召开之际,我们的期望"


——"女权五姐妹"再次致信联合国秘书长及妇女署主任


尊敬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先生,尊敬的联合国副秘书长及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普姆齐莱·姆兰博-恩格库卡女士:


        我们,来自中国的五名民间青年女权活动人士——韦婷婷、郑楚然、武嵘嵘、李婷婷和王曼,期盼即将召开的联合国妇女峰会和2015后发展议程峰会取得丰硕成果。确认承诺、加速行动,是妇女峰会的主题,而妇女赋权和性别平等也是2015后发展议程的重要主题和成功关键。感谢你们至关重要的工作!


        作为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东道国,中国在性别平等领域做出了诸多醒目的成绩,比如:教育机会上性别差距的消失,以及即将出台中国第一部反家暴立法。与此同时,离'95世妇会目标的差距和进一步推进的挑战仍然巨大。新近发表的一份以青年为主的中国妇女地位网络调查的数据也表明了妇女们的失望。我们的工作,正是为了缩小差距、应对挑战。然而,今年"三八"前夕,我们因为计划开展防止公共交通中的性骚扰倡导活动,遭到刑事拘留。在你们和国内外各界人士的呼吁下,我们的案件因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4月13日,被刑拘了37天后,我们被取保候审获得了释放,但此案仍未撤销,我们在工作、生活和行动自由等方面仍受到各种限制。因为受到案件的影响,中国争取妇女权利的民间活 动继续受限,加之入夏后数十名律师(包括我们的代理律师王宇)被任意羁押、强迫失踪的阴影,以及其它紧缩的法律和政治空间,公民社会难以继续有效扮演政府与联合国的伙伴的角色。在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20周年之际,这是一个意想不到和令人痛心的倒退。 我们不希望这个没有撤销的错案给中国性别平等的成就和习主席的国际声望减分。 


        我们热切地期望,这次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潘基文秘书长、姆兰博-恩格努卡执行主任共同主持和80多国领导人参与的妇女峰会上,习近平主席能够做出表率,强化中国在北京世妇会上的承诺,宣布更切实有效的计划和措施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由此,也希望在你们的支持下,我们的错案也可以早日得到撤销。这不仅是对我们个人的人生和事业极为重要,更是对广大年轻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性的认可,是推进中国性别平等事业的积极举措,甚至也是对全世界妇女权益工作者的鼓舞。


中国女权五姐妹


韦婷婷、郑楚然、武嵘嵘、李婷婷、王曼


2015年9月24日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1957 | 新公民运动


长平:当上访信换成邮包炸弹

大多数访民受尽屈辱,也没有像韦银勇那样选择邮包炸弹。时评人长平认为,习近平加打对访民和维权律师的打击,将底层申告者推向绝境。


img_5756


至少18处爆炸,10人死亡,50多人受伤。发生在广西柳城的连环爆炸案,是令人震惊的罕见大案。中共当局迅速控制舆论,禁止媒体深入报道,仅允许官方渠道轻描淡写。来自官方不同渠道的消息,先称犯罪嫌疑人韦银勇已被抓捕,再称他供述自制61个炸药包,然后称他已被炸死在现场。


从单方发布消息、禁止证实的媒体伦理,官方信息的前后矛盾,以及官方媒体的信用记录看,人们完全有理由拒绝相信它的任何一句话。然而,出于知情的需求,大家也只能反复咀嚼官方消息,从中了解事态,分析原因。官方最新的消息中,称爆炸原因已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银勇因采石生产与附近村民、相关单位产生矛盾而制造这起案件"。


爆炸还没结束的时候,官方就匆忙宣布,案件与暴力恐怖无关。它似乎想要说明,这不代表社会普遍性问题,只是一起个人纠纷而已–很显然,为了达到这个效果,它用"相关单位"替代了"政府部门"。然而,假如事实真的如此,它并不想官方想象的那样无足轻重。


"依法维权"的绝望之旅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与其他人或者机构产生纠纷时,他应该通过什么渠道解决呢?当然是法院。中国政府还提供了一个越俎代庖的方案,那就是上访。绝大多数像韦银勇这样觉得自己饱含冤屈的人,不是在争取法院的立案、等待法院的判决,就是在上访的途中。甚至可以说,在庞大的上访队伍中,比韦银勇更冤屈的人比比皆是。


尽管存在个体选择的差异,不是每一个绝望者都会制造炸弹,但是绝大多数人走上诉讼和上访之路,也并非偶然的原因。1989年"六四"镇压之后,中国社会非常压抑,底层的不满没有出路。邓小平"南巡"掀起经济狂潮,尽管转移了部分情绪,但是社会秩序问题没有解决。1995年前后,江泽民听从一些学者建议,提出依法治国的主张,随后把它写入中共十五大报告和国家宪法,开始了以法律秩序忽悠民众的历史。


就在那个阶段,"依法维权"成为一个明晰的策略,由律师、学者和媒体传递给民众。无论多大的冤情,律师都会尽力说服当事人,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之道。有时法院拒绝立案,或者判决荒谬绝伦,律师也会和当事人一起表达抗议,但是最终的目的不是让他们揭竿而起,以暴易暴,而是回到法律的框架之内。


信访是通过行政渠道解决问题,它被认为与司法独立背道而驰。然而,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法律,鼓励人们通过申诉、协商和调解的途径解决纠纷。聪明的民众知道,领导的话比法官的判决更管用,因此他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信访上。


从单纯走向疯狂


很多访民长期受到非人的虐待,他们被驱赶、被绑架、被关进黑监狱或者精神病院,他们耗费的家财、时间和生命,足以制造千百倍于韦银勇的炸弹。与此同时,维权律师和他们的当事人也受尽挫折和屈辱。但是,无论访民、诉讼者还是维权律师,他们仍然相信或者坚持选择公力救济,拒绝非法的私力救济。真可谓"法律虐我千百遍,我待法律如初恋"。


他们的坚持揭示了中共"依法治国"的骗局。从一开始,中共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置于法律之内。依法治国必然以人身自由、权利平等和政治民主为前提,那就意味着公权力要受到监督。学者们试图说服中共高层,依法治国才能长治久安。但是中共心知肚明,真要依法治国,腐败透顶的该党可能立即成为历史名词。


因此,访民、诉讼者和维权律师仍在苦苦撑持的时候,中共自己倒不耐烦了。习近平上台以后,粗暴地对待一切形式的申诉,甚至大量抓捕维权律师。这无异于赤裸裸地宣称:别再跟我讲什么法律,这里只有最原始的丛林法则。


习近平上月访美期间,遭遇到来自中国的访民拦车喊冤。有访民趁特警不备,猛冲过去,将身体滚进习近平的车轮下面,冒死将他截停,仍然未得面见。这惊险一幕,让人想起1970年蒋经过访问纽约时的遇刺经历。习近平应该感谢访民,他们宁可让车轮压在自己的身上,也没有拿子弹对准他的脑袋。


但是,情况可能正在发生变化。2011年,江西抚州人钱明奇在上访十年无果,多次表达被逼无奈将采用暴力行动,非但没有受到重视还遭致政府官员嘲笑,终于炸毁三处政府办公地点。从网民搜索出来的资讯看,韦银勇也进行了类似上访的努力,同样遭到政府官员的粗暴对待。但是,他比钱明奇更早地陷入绝望境地,起了报复社会的念头。


据称韦银勇在社交媒体吁告:"等到哪一天我变得疯狂,请记得我单纯时曾被你们当傻子一样耍。"希望中国社会及早改变,不要让这句话成为大多数访民的怒吼。


长平是中国资深媒体人、时事评论作家,现居德国。


转自:德国之声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2046 | 新公民运动


肖雪慧:论《联邦党人文集》

今早,冉云飞通过"冉氏艺文志"推出"反联邦党人都说了些什么":


……很多人都在说自己读过《联邦党人文集》,看来读过《厚黑学》的人一定也不少,明白"厚黑学"真谛而能在日常生活加以运用的人更是很多,真是件值得欣慰的事。但反联邦党说了些什么,恐怕是只读过《厚黑学》的人,就不一定明白了。今特推荐斯托林《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宪法反对者的政治思想》一书,对比《联邦党人文集》来读,一定比单向度听一面之辞,更有收获。


2015103日于成都


 肖雪慧


看了这,聊几句。


说自己读过《联邦党人文集》的是不是读过《厚黑学》,没有调查,不敢判断。那两天,微博微信上确实满是《常识》和《联邦党人文集》,但就我目力所及看到的,是揶揄、也是借机网络狂欢——现实沉重,有这么个由头在虚拟空间狂欢一下,何乐不为?严肃一点的,是在以子之矛攻其之盾。不是搞"几不讲"吗?不是反普反宪吗?不是一直把政府与国家混同吗?批评政府甚至批评官员在这里可能被当"煽颠"的……既然他向美国人报出这两本书,那好,都去读读吧。几不讲,这两本书中任何一本,怕是一条也跑不掉。


潘恩传布最广的常识是什么?是关于政府的:"政府,即使是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



就《联邦党人文集》,"冉氏艺文志"推荐斯托林《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宪法反对者的政治思想》,建议大家在谈这本书时也须了解反联邦党人的观点。我也认为,读书就该这样,尽可能去了解同一问题的不同观点。至少,不是出于猎奇,而是为了扩大视野、为了对问题进行有质量思考的,应该这样读书。


美国立宪本来就充满观念、立场的冲突,《联邦党人文集》本身就是当时观点激烈冲突下论战的产物,汉密尔顿、麦迪逊们在力图说服不同意见的论战过程中事实上也吸纳了不同观点。最终确立的宪法和制度构架,也建立在激烈辩论后达到的基本共识上。制度构架中相当大的州权独立性、参院设置和产生方式,就有明显的反联邦党人观念的影响。但这一点,迷恋中央集权的,既不懂也拒斥,对联邦党人,从给开书单的幕僚那里,很可能只知道他们主张强大的联邦政府,而不知道他们主张的强大联邦政府,是权力民授的政府。在权力来源来他们毫不含糊:"人民是权力的唯一合法泉源",人民,也叫"原始权威"。这意味着强大政府是以公民直接或间接授权为前提的,要重新确定政府权力,也只能求助人民。在他们文眼里 ,权力来源关乎责任方向,只有权力来源于民的政府才能对民负责:"政府对人民应负责任的问题。这种责任本来起源于选举"。


至于选举的局限或可能的弊病,他们也是主张由制度设计来校正。


这样的基调,这里的……怕是消受不了。


转自:狗蛋说史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2044 | 新公民运动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2039 | 新公民运动


任志强:新国家还是新政权?
任志强

这一天发生在六十六年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这一天向全世界宣告的是一个新的国家出现了,还是一个代表着原来国家的新政权成立了?

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和从国际法的角度看,中国还是原来那个中国。中国的文化,中国的国家边界,中国历史上与世界各国签定的协议等,都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只是一个以国民党为核心的代表中国国家权力的中华民国政府所拥有的实际控制的地区越来越少,一个以共产党为核心的代表中国广大人民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控制了中国大陆的主要地区,向世界宣告将替代中华民国政府管理中国,并行使国家主权。
域和与世界各国旧有的协议和外交关系。尤其是在联合国和一切国际组织中的国家地位。

所谓的新中国恰恰是因为既想继承原有国家的一切,又想自认为是成立了一个新的国家。

如果是一个新的国家就必须要让世界各国重新承认这个新国家的国际地位,重新确定与新国家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如果是一个新政权,就需要与旧政权在世界各国中争夺被承认的国际地位,而原有的国际关系并不因政权变更而变化。新政权在被承认的同时,也继承了原有的国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直到邓小平代表中国人民共和国走进联合国,接替了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和联合国安理会的席位时,这个十月一日宣告成立的政府才真正被世界所承认,有权代表中国了。而此前代表中国在世界上行使主权的仍是中华民国的政府。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只被世界上少数的国家所承认。也只与少数的国家有外交关系。不是这些国家不承认世界上有个中国,也从不认为世界上有两个中国,而只是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能代表中国。只承认中华民国的政府代表着中国。

从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席位可以看出,世界各国没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成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而只看成是能否代表中国的一个政府。其所继承的仍然是那个在二战中建立了反法西斯战争伟大功绩的曾经由中华民国政府代表的中国的联合国席位。

就像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政府代表了苏联的国际地位。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并非是一个新建立的国家,而是继承了原苏联的所有国际地位和外交关系,包括所有的世界各国与苏联签定的外交关系文件。而其它从苏联解体后分立的国家则都要重新建立各自的外交关系和联合国席位。

正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主权地位,因此中华民国才不能再以一个国家的名义在世界和联合国的各种组织中拥有代表国家的地位。只有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同意之后,才能以中华台湾的名义加入到这些组织中参与国际活动。

直到今天生活在中国大陆中的许多人仍在错误的以为今天是一个新的国家的诞生。以为祖国在过66岁的生日。中国这个古老的国家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每个朝代所发生的变化都是这个国家中的统治者,或称代表国家主权地位的政府的变更。而不是国家的改变。

中国仍然是那个有着千年文化传统的国家,每一段统治者的变化过程都是这个国家历史中的一部分。不是重新的开始,而是历史的传承。

如果仅认为这是一个只有六十六年历史的国家,那么怎么会有抗战胜利七十年的纪念?怎么会有历代王朝和孔孟之道?

当高喊热爱祖国的口号时,切莫以为这个祖国是一九四九年才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当高喊热爱国家的口号时,切莫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新成立的国家。

这个祖国、这个国家包括了一九四九年之前的一切历史,也包括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政府所管辖的地区之外的,仍在中华民国政府管辖下的疆域。绝不能说爱台湾就不是爱祖国,不是爱中国!

就像中华民国的政府和民众,永远不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新的国家,始终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不承认台独,只承认一个中国。那就必须承认四九年建立的是新政府而不是新国家。(如果是一个新国家就没权力将一个即没有占领,又没有行使过管辖权的地区当做自己合法的领土,但继承则可以)

做出成立新政府的是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

毛在十月一日天安门城楼上宣布的也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十月一日原定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是中央政府成立的开国大典。

必须让所有中国人知道,十月一日不是一个新中国的成立,而是中国成立了一个通过多党派协商选举产生了一个新的中央人民政府!这个节日不是新的国家产生的节日,而是一个新的政府产生的节日。

当中国举国欢庆这个伟大的节日时,切切不可忘记历史的初衷。这个节日不是标志一个新的国家的建立,而是中国这个原有的国家建立了一个新的中央政府!不是这个祖国六十六岁的生日,而是一个新政府的庆典。

希望这个新政府能信守最初的社会承诺,实现"共同纲领"中,赋予国民的权利,和统一战线的民主制度。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2016 | 新公民运动


刘瑜:我们的转型为什么如此困难?
本文整理自东方历史沙龙第69期《"自由",是如何发明的?》上刘瑜老师的发言。沙龙于2015年9月20日在彼岸书店举办。广西师大出版社授权思想潮发布,标题为编者所拟。

刘瑜

非常感谢徐爽翻译了《自由的基因:我们现代世界的由来》这本书,虽然说徐爽这个名字我也确实是最近才知道,但是她以前翻译的书我都读过,而且受益匪浅,所以译者为他人做嫁衣的角色,令人非常敬佩。


刚才李礼讲到我最近不太出来参加活动,号称在家写书,实际上比较懒,比较宅,不太愿意出来而已。这次我很大程度上被这个书名打动了,英文名字:"我们怎么发明了自由和为什么它很重要",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答案啊。


自由的"历史累积性"


一方面,为什么说这个书名特别打动我呢?我们如果对过去几百年的历史有一个基本了解的话,我们都会意识到,很大程度上世界近现代史就是英国模式全球化的过程。我觉得作者讲现代世界史是由英国塑造的这一点并不夸张。所以,我觉得,英国是怎么发明所谓的自由,这个自由怎么传播到整个世界,传播过程中遇到什么抵抗,这种抵抗互动又导致了一个什么样的历史图景,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这个书读下来,我当然非常有收获,学到了很多东西。我推荐大家买来看一看。


另一方面,原英文书名多少是有一点误导,它用了"发明"这个词,但是我看这本书里,或者说任何一本书里,你都找不到一个答案,告诉你英国人的自由观念和制度是"由谁"以及"在哪个时代"所"发明"的。为什么呢?因为英国的自由观念和自由制度是一个历史累积的过程,你很难找到一个明确的"点"去说,这是"自由"诞生的那个年代。


一般来说,我们首先会追溯到光荣革命,因为光荣革命后诞生了英国的权利法案,而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也就是国王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废除法律,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税,不经议会同意不能设常备军等等观念,1689年左右(光荣革命)确立了这些观念——这些观念直到今天对很多国家来说还是太超前了。


但是,光荣革命是英式自由的起点吗?显然不是。大家知道,今年是"大宪章"颁布800周年,有很多纪念活动,中国媒体也有很多纪念文章。光荣革命显然不是英国人发明自由的时刻,英式自由还可以往前追到"大宪章"。"大宪章"里已经包含非常清晰的自由的基因,已经有了未经同意国王不得征税的原则,还有著名的第39条,也就是我们今天讲的正当程序原则。它的话是这么说的:


"No person can be seized or imprisoned, or stripped of his rights or possessions… except by the lawful judgment of his equals…"


现代政治制度很多重大的原则都包含在这句话里:第一,同类审判原则,"lawful judgment of his equals",我不知道怎么翻译,你的同僚、同辈、同等的人,而不是被皇上、县官、村官审判;第二,这里有正当程序原则;第三有无罪推定原则,等等。我们看到现代社会的很多原则都包含在这里。还有大宪章的第61条左右,涉及人民的抗暴权,国王一旦实行暴政我们可以起来武装反抗。


但是这本书里又说到,英国的"英国性"实际上远在大宪章之前就形成了。所以再往前追溯,还可以追到贤人会议,还有普通法传统。大概在英国6世纪到10世纪左右英国就有了贤人会议,贤人会议是什么呢?大体来说是国王的一个咨询会议,但是这个咨询会议不仅是个简单的咨询会议。虽然它是由一些大的贵族地主以及教职人员等组成,但是实际上它的权限不仅仅是个橡皮图章。比如,它是可以选举国王的,当然它是在国王的家族里选举,但它是可以选举国王的;而且国王不能去任意解雇任何一个占有席位的"贤人"。从这个"贤人会议"的功能来看,英国历史就已经和欧洲其他国家的历史,更不用说和东方的历史区隔开来了。


到此为止吗?其实还可以再往前追。我们知道,盎格鲁部落是日尔曼人的一支,而日耳曼人从欧洲移到英国的时候,也就是四、五世纪左右,也把日耳曼部落的很多传统带了过来,而日尔曼部落本来就有部族大会的传统。这个传统在欧洲非常普遍,只不过在其他国家慢慢衰落,英国把它保留下来了。塔西佗写的日耳曼史,里面就讲到日耳曼和罗马传统的不同,他是用日尔曼相对民主协商的制度来批评罗马当时的专权制度。


所以我们看到,英国历史是一个非常具有连续性的历史。有一个学者说,英国的近现代史实际上是"大宪章"的一个注脚,我个人是非常同意这个看法。虽然后面还有英国革命、光荣革命,还有美国革命——我们用?"革命"这个词,似乎这里面含有剧烈的断裂性,但事实上我觉得,至少根据我自己个人的判断,英国历史并没有那么剧烈的断裂性。"革命"这个词在英国革命、美国革命里,含义和我们说法国革命、共产主义革命,其"革命性"是完全不一样的。


就拿美国革命来说,革谁的命?无非是革英国王族的命,把英国的统治给踢出去。但实际上,我们看美国的宪法和它的修正案,对比这个和英国的权利法案,就会意识到这里面的继承性远远大于断裂性。事实上如果我们去看美国的历史,会发现美国独立战争之前就已经有了代议制,已经有了选举,已经有了权力制衡,几乎所有今天我们看到的美国政治的重大元素它都已经有了。有历史学者分析发现,实际上美国独立战争前,成年白人有财产的男子一半已经有选票了。独立战争这个称呼是在革命事件发生之后,当时也不过是使有投票权的人增加了15%左右。所以,美国革命的"革命性"其实没有那么强。英国的历史也是一样。我们今天去看光荣革命,似乎是英国历史的一个巨大的断裂。但是如果注意看美国早期的历史,因为 独立之前的美国其实就是英国,我们会发现,早在光荣革命之前,光荣革命的很多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光荣革命发生在1689年左右,而1638年,也就是光荣革命之前四五十年就有了康涅狄格基本法,还有1641年麻塞诸塞的基本法,其中关于权利的条款,关于政治制度安排的条款,已经非常接近1689年的权利法案了。


我的意思是什么呢?大家知道洛克写《政府论》是在光荣革命左右,但是洛克所倡导的那些最基本的政治原则——经过同意才能统治,社会契约论,财产权、人权等等,这些东西在此之前四五十年已经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英美的政治实践和地方自治当中了,而并不是洛克这样的启蒙思想家发明了一套观念,然后启蒙大众,很大程度上,像洛克这样的人把英国这种已经延续了很多年,可能是几百年的理念,总结提炼出来写了一本"旗帜鲜明"的书。这就是英国历史的延续性。我们不知道质变到底发生在哪儿,因为我看到的英国,过去一千年的历史都是在一个不断量变的过程中。


两种基因:杨树与槐树


了解了英国历史的这种延续性和累积性,会让你对非英语国家,尤其是东方国家,政治转型有多困难感到悲观,因为基因完全不同。我说这个基因不同是什么意思呢?比如今天我们看到,全球化似乎使我们和英美国家人民的生活形态非常接近了,至少城市中产阶级来说,似乎生活都差不多。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从政治文化而言,我认为今天的中国和英国的距离,可能大于今天的英国和一千年前的英国。什么意思?英国今天的政治文化,如果说它是一棵杨树的话,一千年前就是杨树的种子。种子和树的形态非常不同,但毕竟是杨树的种子,而今天中国的政治文化更像一个槐树。这是一个质的不同,不是一个量的不同。


为什么说政治文化的基因不同?拿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比如沉默权。大家知道美国的宪法修正案第5条里,有一个条款是"不得强迫嫌犯自证其罪"。大家最熟悉的好莱坞电影,里面经常有所谓的米兰达警告,警察说"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但你所说的所有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这样一个叙述,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再往前英国的权利法案里有没有这个我不太清楚,但应该有或者包含这个元素。拿中国的历史或者现状来比较,就会发现它是一个非常不同的东西,中国一个很著名的说法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电视里也经常看到"你招还是不招?",虽然我自己是一个所谓博士,但我也是近十年左右才意识到"坦白从宽"这个词有多么凶恶,它基于对人的基本权利一个完全不同的假设。这是沉默权的例子。


再比如陪审团。我刚才讲到的《大宪章》第39条,说一个人不能被随便剥夺他的权利和财产,除非是"by lawful judgment of his equals",这跟我们的文化也是格格不入的。中国历史上的审判,对我们制度的想象,最好的也是像包公这样的清官来断案,但是包公再善良再清明再廉洁也不会想到,让犯人同村的人、同类的人,"his equals",来审判,他没有这个飞跃。清官思维本质上还是一种垂直型的权力结构,而从垂直化的权力结构到水平化的权力结构,这是一个飞跃。我们在过去一两千年里没有实现这个飞跃。


我再举个例子,民族主义这个东西。我们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抗日神剧,我们从小耳濡目染的几乎所有的民族英雄,岳飞、袁崇焕、文天祥都是民族主义的英雄,这是我们对英雄的理解。但是你去看这本书里讲到英美战争的时候,美国独立战争的时候,里面有一个细节我印象非常深——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这种情况下,一般我们想象在英国可能会迸发出英国人民热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因为按照我们的思维,领土主权完整神圣不可侵犯嘛,怎么能让你随随便便独立出去?但是事实上,书里讲到研究发现当时在英国本土,支持保皇党和在北美殖民地的比例是一样的,都是百分之二三十左右托利党人。这在中国是完全不可思议的一个画面,但是在英国当时就是这样。对他们来说,18世纪的时候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就已经非常清æ ��了,这又是政治文化基因非常不同的一个表现。


正是这种基因的不同,导致了我刚才说的悲观。为什么中国在过去一两百年,在鸦片战争的冲击之后,我们的转型如此困难?就是因为"转基因"的改造是非常困难的。今天我们仍然在这个过程当中,而且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既没有转出来,但是我们又退不回去了。这种既没有出来,又退不回去的瓶颈状态,你甚至可以从满大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看出来。一方面,我们反对"西化",要捍卫中国特色,今天在微信上还看到"旗帜鲜明的反对私有化";另一方面,我们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里面有"自由、平等、民主、法治",有所有的这些西方进口的词汇。也就是说,虽然说有一些人可能对这些词汇的理解不同,但是他们也认可了这些词汇本身的合法性。大家知道,今 天哪怕是在北朝鲜这样的国家,也有选举。这就是西方话语全球化的后果。在康熙年间或者乾隆年间,皇帝为了论证自己的合法性,可能想到要休养生息,要减税,但是不会想到搞一个伪选举,这是不可能的。实际上这种合法性话语的转变,就体现了英国文化的影响力。但是,接受了这个话语,又不能真正从制度上消化这个话语,这就是我说的尴尬境地。


转自:思想潮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1999 | 新公民运动




刘瑜:自由就是成为一个成年人
本文整理自东方历史沙龙第69期《"自由",是如何发明的?》上清华大学副教授刘瑜和《自由的基因》译者徐爽的发言。沙龙于2015年9月20日在彼岸书店举办。广西师大出版社授权思想潮发布,标题为编者所拟,此为第三部分。

提问:您的《送你一颗子弹》里有一篇文章《你比你想象的更加自由》,您能不能从个体的方面来谈谈自由?


刘瑜:自由这个概念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政治领域、个人生活领域等等,如果我要做一个比较抽象的总结,自由是什么?我觉得自由就是成为成年人。在中国,我们讲到自由的时候,经常和一些负面的词汇联系在一起,比如自由散漫、自由放任,似乎自由总是和堕落、懈怠等等东西联系在一起。至少我个人理解的自由不是这样的,我觉得刚才讲的英式自由也不是这样的,我所理解的自由,是权利和责任的对等。之所以很多人把自由和负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是因为我们总是把它和权利联系在一起,而没有想到一定的权利总是和一定的责任相对应。从"自由意味着责任"这一点来说,责任感是成年人的特征,所以我说自由就是成为一个成年人。


比如以前包办婚姻的时候,没有婚姻自由。一旦你没有婚姻自由,就是父母给你安排了一个女孩或者安排了一个男孩的情况下,你是不用对你的婚姻幸福负责任的,反正我过得不好都怪我爸妈,谁让他们给人安排一个我不爱的人呢?还有,以前上完大学有所谓包分配的说法,也就是没有就业自由,同样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任,因为你可以说,我就不喜欢这个工作,他非要给我分这个工作?但是如果你有了婚姻自由,你就要对你的婚姻负责。如果有了就业自由,就要对你的工作负责。一旦你拥有了一定的权利,就要对这个权利负起责任,对你的生活负起责任,对你的政治负起责任。这就是为什么我说"自由就是成为一个成年人"。


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恐惧自由。虽然我们经常讲"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实际上我知道,很多人内心深处是不喜欢自由的,因为自由意味着负责任。比如有人会认为,国家包分配至少我有工作保障。再比如选举的自由,这讲起来似乎是件好事,但是选举的自由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有去了解不同政党的政纲是什么的责任,有分析他们政策利弊的责任。如果民众讲自由的时候只讲权利,这样的国家不会有真正的前途。只有一个国家的民众他把自由和责任同时承担起来,当他拥有选票权利的时候他想到我要理性地运用这个权利,我有这个责任去了解政策,去分析政策,这样的自由才会带来希望。同样的,比如我们讲女权,很多女性都说我不是女权主义者,特别害怕这个词,其实很可能也是因为权利里面包含着责任, 当你拥有受教育权利的时候,你就有学数学的责任。当你有就业自由,你也有了养活自己的责任,对不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刚才讲到自由在中国落地很难,除了我们历史的包袱,除了制度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还有个心理上的原因。


徐爽:这个问题,如果从个人和国家的关系来讲,自由是有条件的;如果从个体自身来讲的话,自由是需要能力的。我非常赞同刘老师的说法,成为一个人,你就自由了。


提问:刘瑜老师,我一直理解自由作为一种理念,从根源上讲,它其实是一种生存方式的外显,比如,根据我的判断,英国式自由主义跟他们工商业的传统有关,而工商业的发展从最根本上,首先第一个要保证人的财产权,其次是财产交换的自由,那么,是不是他们的自由的理念和政治制度的构架就是在这种生存方式之上建构起来的?以此为对比,我们大中华圈更多的是一种农业文明的形态,所以,它更多的强调一种集体主义,需要一种集体的力量去完成这种生存方式,然后在理念和制度架构上更多是一种中央集权的方式?


刘瑜:你这个说法,我立刻想到了反例,美国。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真正大规模的代议制民主制,但是它建议代议民主制的时候,也就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是一个小农经济,一个自耕农经济,工商业的发展是19世纪中后期的事情。在英国早期,比如说大宪章时期吧,10世纪到15世纪左右,应该说也是以农业为主的社会。所以,工商业和这种自由制度、自由观念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我不能做这种论断。当然,话又说回来,是否工商业的经济制度和自由、民主、法治具有更大的兼容性,我想可能是这样的。事实上大体而言,我们看到工商业的发展往往和自由、民主、法治这些东西是同步的。简单来说,商业经济是一个契约经济,而民主制度是一个政治契约;商业过程中它讲究平等性,做生意不能说你是当官的 ,这个东西卖给你就一块钱,别人就五块钱,商业的逻辑不是这样的,商业的平等性反应到政治上,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者一人一票等等。所以,有可能工商业经济和这种自由的制度具有更大的兼容性,但是这种兼容性是否是一种必然性我不能肯定。


提问:刘瑜老师,我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学生,学校一直都教我们要做社会栋梁,国民表率,我想请问,您刚刚说我们有了市场经济,有了中产阶级,是不是代表我们有了一个更宽松的土壤可以去接纳,去融入这样一种自由民主的环境?如果我们由于历史的原因(历史思想,一种传统文化,因为它力量非常强大),我们最终无法完全的融入这种自由,这种民主,那我们的社会,我们目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所宣扬的这些民主自由又将何去何从?


刘瑜:一个自由制度的形成,比如我们分析英国,它一定是多元素的。历史的根基是一个原因,社会资源的多元化、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又是一个原因,经济发展是一个因素,刚才徐爽讲到英国天然的岛国位置,这个也很重要,因为它面临的"反动国际军事压力"相对轻。比如看法国,为什么法国的大革命很快的从一个争取自由的运动变成了一个红色恐怖的运动?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所谓的救亡压倒了启蒙。周围的反法同盟,那些捍卫君主制的国家联盟反对法国的共和制度,迫使法国为了抵抗外敌而强化集权。所以,英国天然的岛国位置,使得它能够相对远离这种国际压力。


在中国,历史的传统资源和自由的观念与制度没有那么大的亲和力。李礼前面也讲到我们的历史资源问题。今天我的朋友圈里,有个朋友还发了一个文章,讲中国宋代已经有很多自由的元素,迁徙自由、商业自由等等,但是中国历史上,这种自由的元素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历史的浪花,不是历史的河床,而在英国,自由的元素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发展的河床,而不是浪花,这是很大不同。因为中国历史上自由资源不太丰富,所以我们所需要的"别的"元素就需要格外丰富,比如更多的经济发展、更多的社会结构多元化、更好的国际环境等等,相当于"先天不足后天补"的意思。历史条件好的国家,对这些"别的"元素要求可能就没有那么高。比如美国,我们现在讲经济发展是民主化的前提,但是在1830年左右,也就是美国成�¹ �白人男子基本实现普选权的时候,美国人均GDP可能还不到现在的肯尼亚,但是它能够建立起民主,为什么?因为它有更好的历史文化和思想的资源。所以,在中国我之所以没有那么悲观,就是我们"先天"的历史资源很差,但是我们"后天"可以补——也许像美国那样"先天好"的国家,人均GDP500美元左右就能实现建立稳固的民主,可能会在中国是五万或者五千或者两万等等。当然,"先天不足后天补",意味着更漫长的、更艰苦的道路,但是不是不可能。


事实上我们的文化已经处在这样一个转基因的过程中,当然是一个未完成的过程。我在《观念的水位》里也讲到这个观点,制度的变化真正要稳固下来,一定是来自于政治观念的变化,而政治观念的变化一定要来自于生活观念的变化,这样的制度变化才是真正牢靠的。否则的话,如1912年也来个临时约法,但是它只是最表层的那种变化,制度换了一张纸,整个社会的政治观念和生活观念没有根本变化,那张纸根本没有存活的土壤。但是在今天的中国,我们看到那个土壤在变化。比如很多家长会说,我孩子想学什么就让他学什么吧,不会说你非要学这个或者非要学那个;还有越来越多的家长会说,你想晚点结婚就晚点结婚吧,不会再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都是我们的生活观念在变化,而这种生活观念的变化会渗透到�" �治领域,成为制度变化的动力。这是一个很漫长、艰难的过程,但我不觉得它是一个无望的过程。


在任何国家,所谓的英式自由的到来都肯定不是一帆风顺的,所谓的自由并不是免费的。英国在他的光荣革命之前,确立议会主权或者确立英式自由的制度化以前,它也发生了内战,内战我看到一个数字,大概死亡人数在十万左右,在当时的英国人口比例里是非常惊人的,更不要说英国相对来说是比较和平的一个转型,更不要说美国的独立战争,法国的大革命等等。所以,任何一个国家它的自由的制度的最终确立都肯定不是风平浪静、一帆风顺,突然有一天就天上掉馅饼了。虽然1970年代以后所谓的第三波民主化是相对比较和平的,比如我们看到苏东地区,看到南美、南欧地区的民主化都是相对和平的,但是我们看一下阿拉伯发生了很多事情,叙利亚、埃及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们都知道它其实还是很艰难的。


以前有一句话我忘了谁说的,反正我印象很深,他说"freedom doesn't descend on a people.A people must raise themselves to freedom",自由不是降临在人们身上的,而是人们提升自己才能达到的。所以,我觉得与其悲观倒不如自己战斗。


徐爽:我也是这样的看法。对于一套制度的形成和社会的演进来讲,它需要的时间周期是远远超出个人的生命周期的。这本书里讲到的,就是提供给我们这样一个参照。英国的这套成功模式我们比较羡慕,但当你清理它的形成机理的时候,你会发现它的制度形成和演进经历了一千年以上的历史。这种历史演进或者制度形成,是一个非常漫长、而且渐进的过程。这本书给我们提供的这样一个政治渐进发展的方式,很像一条河流。河流在奔向海洋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河床,接纳其他支流,就像刘老师讲到的杂合的宽容的社会体系的形成。前面有个女同学也有同样的焦虑,如果放宽历史的眼量,这都是小问题。就像这位同学一样,"恰同学少年",不要着急。


提问:刚才刘老师说的自由不能降临,只能自己达到,自由的细节除了责任还有什么?


刘瑜:有同学问到自由的细节。太多了,这是可以写一本书的问题。很多人为所谓的东方威权主义做论证的时候都说,西方是强调个人、权利等等这些东西,我们是强调集体、责任,听起来我们的东西更褒义一些。我想针对这个说两句。说自由主义是个人主义的这一点是没错的,但是说威权主义就是集体主义的,这个我存疑。什么意思?我不认为自由主义是反集体主义或者反社区主义的。我觉得,实际上自由主义和威权主义的区别并不是所谓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之间,而是一种有机的集体主义和一种机械的集体主义。这是什么意思?我在英国生活了三年,他们慈善发达的程度是非常让人震惊的,我从我家走到我们单位要走25分钟左右,三步一个慈善小店,五步一个慈善大店,你能说英国人是如此的个人主�¹ �,以至于他没有任何社区精神吗?反而在中国你能看到一个老太太倒地大家不敢扶,这就是我们宣扬的东方社群主义?


在威权主义国家,集体主义是一种机械的集体主义,是一种自上而下规定的集体主义,比如我们必须爱国,我们必须要孝顺。认同必须以国家、家庭为单位,我们要服从政府的意志、家长的意志,等等。但是在英美,你看到的社区主义、社群主义,在我看来甚至比中国更发达,只不过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自发社群主义,人们可以选择自己的认同对象和归属群体,而不是被规定自己的认同对象。比如爱国主义,为什么一定要以国家为认同对象?为什么不可以是爱州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是爱县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是爱村主义?在中国,爱国主义是政治正确,大义凛然的概念,但是说到生你养你的地方,难道你的村、你的县、你的省不更是生你养你的地方?为什么其他的认同、忠诚对象就被取消了政治的合法性呢?这是大家可以 思考的问题。事实上美国过去200多年,政治发展的一个张力就是在爱国主义和爱州主义之间的张力,也就是联邦制的张力。很多人认为州权比联邦权利更重要,保卫州权是保卫自由的象征。


所以说,我们不要把自由主义和集体主义、社群主义、慈善、友爱这些东西对立起来,恰恰相反,我认为只有在自由主义的土壤中,才能生长出真正意义上的社群主义,真正的友爱精神,一种自下而上的、自发的、以情感而不是强制为基础的集体主义。


提问:我觉得中国没有自由的基因,因为自由主义是基于个人主义这个基础之上的,个人首先要有个体意识,有自我意识,有自我觉知,而这些在中国其实是很缺少的,很多年轻人对自己都不够了解,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这是一个人拥有自由能力的最重要的基础,而这个我们在教育里是得不到的。请问,能否给我们提供一个提高公民素质/公民教育的攻略?


刘瑜:你刚才讲到的是所谓公民素质的问题。其实是这样的,中国可能的确所谓公民素质没有那么高,但是西方人真的素质就那么高?也未必。很多时候,他们也有很多人,对权利的意识远超过对责任的意识,这也是为什么即便在西方,他们的民主,他们自由制度的前景也令人堪忧,实际上汉南在他的书里也表现了这种担忧。


但是要说到提高公民素质的攻略,怎么说呢?我说了不算。的确,公民教育很重要。但是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知道的一个老师——具体名字我就不说了——他做了一套公民教育的读本,但这个东西不让发。他的目标是那些中小学生,但是有些人根本不让接触这个读本。所有的攻略,不管你有什么攻略,都需要一个制度空间,如果这个空间没有打开的话,你的攻略无非是纸上谈兵而已。目前我们处于这种艰难的、一点点打开空间的状态上,还谈不上攻略,只能把这个空间打开再说。


徐爽:我觉得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彻底的启蒙是自我启蒙。在这个方面,我可能更看重你自己怎么长成一个健全人格的人。如果您问攻略,我觉得很现成的是去问百度;如果可能的话,问谷歌也许能给我们提供更好更多的答案。但是很多人都喜欢给答案,却没人能代替你思考。在网络时代,网络已经深度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和我们思考问题的方式。你能看到的,除了我们体制教育下发给的那些读本以外,还可以有很多的途径、有很多的资源可以帮助自己去成长。人要长成一个什么样的人,长成一个你希望成为的那样一个人,其实不一定是完全受制于环境的;它最终还是取决于你自己心里的那颗种子,这是求仁得仁、种瓜得瓜的过程。


另外,如果你说要有什么资源的话?这本书也是一个很好的参考读物。


提问:一开始我知道自由是在一部电影叫《勇敢的心》,最后那一声嘶吼,后来大学接触到《论自由》,我们都知道"自由"这个词是转译于日本,而严复在翻译《论自由》的时候翻译成"群己权界",我想问,您怎么看这个翻译的改变?还有一段关于自由的论述,他认为卢梭所说的"人生而自由"是不对的,因为他认为生下来的小孩如同禽兽一样,没有接受过后天的教育,不算自由。


徐爽:刚才这位同学做了一个"自由"词义考。从西方到日语,转译进入到中国,严复在晚清转型时期翻"自由"这个词,翻的是"群己权界",这是非常精准地把握了以个人为本位的自由。我们所看到的作为西方舶来品的个人自由始终是被放在一个"个人和国家"结构中,或者是在这样一组关系里来解释个体能有什么样的权利和自由的。当我们设定这个社会成员的权利和自由的时候,就意味着为政府设定了国家义务。也就是说,政府要为社会成员享有这些自由提供什么样的制度,提供什么样的社会条件。所以,严复的翻译很好地把握了个人为本位的自由的内涵。


与此同时,他作为译者本身也提供了一个中国视角。我们一直在讲中国是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下生长出来的国家,我们从来不是把基本单元设定在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身上,我们讲的权利和自由始终附加着义务和责任,这是把权利和自由放在一个关系概念、而不是放在一个个体概念的背景下来看这个问题的。所以,我们经常讲的"天赋自由",这在启蒙时期,指的是我作为个体就该拥有这样的权利,这是"天然就对的"(natural right)。我是以个体来对抗社会。但是"中国式"理解的一套权利和自由,天赋人权在我们,实际上是"人赋人权";因为你所要的这样一套权利和自由,这些你实际能享有的内容最终是取决于这个社会所提供给你的一套制度和社会条件的,取决于人权关系所构建的空间的。所以,我们设定的中国式的�‡ �由,计量的基本单元是不一样的,这实际上是对西式或者以个人为单位的自由的一种修正或者中国化的过程。为什么呢?因为个体为单位的这种自由,人人在追求,而且发展成为现代世界中的没有宗教之名、但是有宗教之实的一种意识形态,我们觉得它是天然正确的东西。但是如果这种个人为单位的自由,极端化地发展的话,确实会出现一个社会原子化的问题,就是个人的原子化的存在状态,这对于英美国家来说,给他们带来了一系列的后现代烦恼。他们也想把自己的自由或者个人权利的版本升级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中国对自由的理解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想资源。


刘瑜:我觉得徐老师说得很好,我就不补充了。


李礼:本想让刘老师做一个结语,没想到来了这么短的结语"我就不补充了",今天的沙龙时间也到了。谢谢大家!


转自:思想潮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1984 | 新公民运动


浙江异议人士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庭审结束

中国浙江两名资深政治异议人士吕耿松、陈树庆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周二庭审结束。他们之受审被认为是中国公民社会遭受打压的最新事件。







(德国之声中文网)遭禁的中国民主党成员、异议人士陈树庆和吕耿松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当地时间本周二(9月29日)在浙江省会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结束,择日宣判。

陈树庆的辩护律师付永刚在庭审结束后表示,根据中国刑法,被告面临最高无期徒刑。

庭审中,陈树庆和吕耿松均申辩无罪。付永刚指出,对两人的指控均基于他们的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受到禁止的中国民主党呼吁政治改革。

这位辩护律师对法新社表示,检方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违反了法律。他指出,两名被告只是想为改善普通人的生活和国家而努力。

据"中国人权"网站报道,参加了旁听的两名被告的家属表示,律师和两名被告本人在庭审中都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着重于法律和证据,指出,从二者看,都 不构成犯罪;陈树庆强调,宣扬民主无罪,自己的所有言行均在宪法保障之内,其中包括公民的思想、言论、结社的自由。吕耿松辩护有力,但在辩护书读到约四分 之三时,被法官截断。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数十名被告的支持者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法院旁听,而只能在警察组成的纠察线外聚集。

近年来,中共政权强化了对持不同政见的知识分子、律师和维权人士的打压,逮捕并拘押了数十人。

陈树庆现年51岁,是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曾参加"八九"民运。从1998年起,多次遭当局拘押,并于2007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4 年。出狱后,继续受到当局监控,尤其在"两会"期间,他都会遭到当局的24小时监视。去年9月,他又一次被"国保"带走,去年10月,被正式批捕。

现年58岁的吕耿松也是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因支持民主运动,他于1993年被开除公职;1998年,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一度被捕;2008年, 因在网上发表批评当局的文章,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4年。去年7月,他被"国保"从家中带走,去年8月,被正式批捕。

(据德国之声中文网)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1995 | 新公民运动


高瑜、浦志强获"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

"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评选中国独立记者高瑜和维权律师浦志强为第29届"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周六在旧金山中国城"国父孙中山纪念馆"举行了隆重颁奖典礼。高瑜和浦志强目前都在被关押在中国的监狱中,未能亲自出席领奖。


颁奖典礼由"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会长方政主持。"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的颁奖辞写道:"嘉奖高瑜女士在面对打压的情况下报导真相的勇气。"。"嘉奖浦志强的勇气和正义感、他对底层人的同情、以及他在中国促进法治的精力和创造力。"


和以往历届颁奖典礼的情况一样,许多得奖人被关在中国的监狱中,或者遭中共当局的阻挠,而不能亲自来美国领奖,只能由亲属或友人代领。


高瑜


代表高瑜领奖的,是专程从加拿大多伦多前来的著名记者和作家盛雪女士。她发表感言说:"代高瑜大姐领奖,是非常令人伤痛的事情,她本人不能来。作为一位记者,她做了她该做的事情,非常出色,但是却在监狱中。今天在这里颁'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给高瑜,我想她是应得的,她是无愧于这个奖项的。我在2007年2月份出席笔会的一个活动的时候,首次跟高瑜大姐接触,当时就感受到她那种直率、敢言、真诚,她的那种勇气。作为一个记者,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品质,是一种非常难得的特质。可是在中国,却让她遭受了这么多的苦难,在她71岁高龄的时候,还被判7年徒刑,投进监狱。"


浦志强


代表浦志强领奖的,是专程从首都华盛顿前来的著名经济学家、美国加图研究所研究员夏业良。他发表感言说;"今天我感到非常荣幸,能够有这样的殊荣代替我的好朋友浦志强律师来接受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奖项。浦志强是中国一位非常有理性的、也是非常专业的律师,他有着非常强的个人魅力,他有道义的承担,也有很强的历史责任感。大家都知道,中国老百姓遭受强权欺凌,案例层出不穷,接受任何一个维权的案例都是非常艰难的,意味着律师不但不能挣到钱,而且会带来政治风险。而浦志强律师,以他那高大的身躯,这么多难来奔走各地,跟各种各样的贪官污吏打交道。我相信全世界没有这样出色的维权律师。"


"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由黄雨川等旧金山华人于1986年创建。从1987年开始,基金会理事会聘请20多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每年评选上一年的"中国杰出民主人士",至今评选出个人和集体90多个,为最具权威、最有影响力的中国民主人士评选活动。


"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创始人之一蒋亨兰女士代表基金会理事会和评委会在颁奖典礼上致辞,她说:"回顾历届杰出民主人士奖的获奖者的贡献和成就,有一种非常特别的意义:那就是在中国政治现代化发展出现大逆转的时候,我们至少每年一次向全世界证明:民主仍在中国薪火相传!我们寻找到中国民主的火种——每一届获奖的杰出民主人士,都是任凭风吹雨打都不熄灭的民主火种,正是他们,守护着中国民主的希望。"


颁奖典礼后,"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理事会以茶话会的形式,邀请参加颁奖典礼的各界人士,就中国目前的局势以及中国民主运动的使命等话题,举行了座谈。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2056 | 新公民运动


7.10人权律师专案进展(截至2015年10月2日19:00)

2人权律师


分类统计(律师/其他):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为变相秘密拘押):16人(10/6)


监视居住:1人(1/0)


刑事拘留:4人(1/3)


刑事强制措施不明:2人(2/0)


强迫失踪:3人(1/2)


限制出境 :18人(12/6)


被短暂拘留/强制约谈/传唤 (已获释/现平安):255人(124/131)


*注:其中11人同时被归类在两个分类


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以下个案已为变相秘密拘押)[1]【16人】


律师 10 人




  1. 王宇 (北京,锋锐所,7月9日04:00被带走,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85天)

  2. 包龙军 (王宇丈夫,北京,7月9日03:00开始未能联络,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8月28日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由不准予律师会见。已逾85天)

  3. 王全璋 (北京,锋锐所,7月 10日13:00开始未能联络,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其北京住所8月5日被公安搜查;8月31日律师获知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84天)

  4. 刘四新 (北京,锋锐所行政助理,因审判不公被除牌,7月10日08:45开始未能联络,后得知被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9月17日其律师被通知已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点不明。9月18日确定为「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已逾84天)

  5. 谢远东 (北京,锋锐所实习律师,7月10日被从家里带走,同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84天)

  6. 李春富 (北京,李和平律师之弟,8月1日约2200被天津警方抄家带走。9月15日律师被告知李春富已被监视居住,但地点不明。已逾62天)

  7. 周世锋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07:30被带走,被刑拘 。8月14日当局以"周世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不准予律师会见。9月24日得知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84天)

  8. 隋牧青 (广东广州,7月10日23:40 被带走,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84天)

  9. 谢阳 (湖南,7月11日05:40被带走,未能联络,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83天)

  10. 张凯(北京,8月25日和其助手刘鹏深夜在浙江温州市被抓捕。 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38天)



其他6人




  1. 赵威 (又名考拉,北京,李和平律师助手,7月10日17:00被带走,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9月17日律师被告知指控增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84天 )

  2. 高月 (北京,李和平律师助理,7月20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74天)

  3. 勾洪国  (又名戈平,天津人,7月10日上午在北京被天津国保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监视居住,但地点不明。8月24日当局修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已逾84天)

  4. 刘永平 (又名老木 ,北京,7月10日确认被捕,8月4日家属收到通知书,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84天)

  5. 林斌(望云和尚,福建,7月10日中午在四川成都机场被带走,其主持的寺庙福建九仙禅寺7月9日被查抄,其母8月16日被强行带离该寺,8月28日确认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84天)

  6. 刘鹏(浙江温州,8月25日和张凯律师深夜在浙江温州市被抓捕, 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38天)


_________________


监视居住[2] 【1人】


律师 1 人




  1. 陈泰和教授 (广西,7月13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先被羁押于桂林三看,7月16日下午首次会见律师覃永沛,后不再允许会见。至8月13日转至家中监视居住。律师无法获知案情,通信需要批准。陈和其太太名下的所有银行账号遭查封。现涉及指控为「寻衅滋事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职务侵占」。已逾81天)


_________________



刑事拘留[3]【4人】


律师 1 人




  1. 黄力群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 08:30开始未能联络,被刑拘。已逾84天)


其他 3人




  1. 王芳 (湖北武汉,7月28日上耿彩文家被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行政拘留15天;8月8日转为刑拘。现羁押于武汉第一看守所。于9月15日下午律师被告知已经批准逮捕。逾66天。)

  2. 尹旭安  (湖北武汉,7月28日被抄家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后再加长10天。8月20日被转刑拘,现被拘留在湖北大冶看守所。9月29日家属收到批准逮捕通知书。已逾66天)

  3. 方县桂(浙江温州,8月25日和张凯律师深夜在浙江温州市被抓捕, 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刑拘。已逾38天)


_________________


刑事强制措施不明【2人】


律师 2 人:




  1. 李和平 (北京,7月10日14:00 被警方带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逾84天)

  2. 谢燕益 (北京,7月10日下午约谈,12日早上被带走,中午被抄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逾82天)


_________________


强迫失踪【3人】


律师 1人:




  1. 李姝云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11:30被警方带走,失踪已逾84天)


其他2 人




  1. 王芳 (北京,锋锐所会计,7月10日08:30开始失踪,已逾84天)

  2. 胡石根 (北京,7月10日开始失踪。律师在户籍所在地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派出所报案,要求对胡的失踪启动调查,至今已经三次交涉,对方答复仍是没有找到。已逾84天)


 __________________


限制出境 【18人】


*2, 3, 5, 7, 8, 10, 11, 12号人士同时被归类在其他分类


律师12人




  1. 张庆方 (北京,许志永辩护人,8月3日准备和女儿及朋友的孩子从首都机场飞去美国,被拦截,理由是接北京公安局通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2. 梁小军 (北京,8月20日欲带妻儿经由日本赴美学习访问,在首都机场被拦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3. 蔡瑛 (湖南,李和平律师辩护人,8月17日欲从长沙飞往台湾被拦截,被告知北京公安局指示他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4. 斯伟江 (上海,8月11日在浦东机场被北京市公安局限制出境)

  5. 李方平 (北京, 7月下旬在广东深圳福田口岸被拦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6. 李国蓓(北京,9月6日 北京机场被拦截,禁止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7. 陈建刚(北京,9月6日,北京机场被拦截,禁止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8. 陈武权 (广东深圳,8月16日在罗湖口岸被拦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9. 燕文薪(北京,8月21日在深圳罗湖口岸被限制出境)

  10. 葛永喜(广东,9月5日 下午从深圳福田口岸准备出境前往香港,被边检工作人员告知:北京市公安局以葛永喜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限制其出境。)

  11. 刘正清(广东,9月6日 中午 深圳福田口岸被拦截,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限制其出境。)

  12. 黄思敏(湖北,9月6日 黄思敏准备从武汉去香港,但在机场被边检拦下,工作人员称"北京市公安局说你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其他 6 人


*1及2号人士同时被归类在其他分类




  1. 包蒙蒙 (王宇儿子,北京)

  2. 向莉 (北京,7月16日被禁止出境)

  3. 锋锐所某律师的孩子 (北京,在上海读大学,8月2日和同学随老师前往牛津做交换生,在机场被拦截,理由是可能危害到国家安全)

  4. 李和平律师儿子  (北京,15岁,8月17日在郑州办理护照,显示由北京公安局发出的限制出境标注)

  5. 李和平律师女儿  (北京,5岁,8月17日在郑州办理护照,显示由北京公安局发出的限制出境标注)

  6. 刘亚杰女儿(广东,8月份,港澳通行证被当局强行剪毁。)


__________________


被短暂拘留/强制约谈/传唤 (已获释/现平安)【255人】


律师 124人


*5号人士同时被归类在其他分类




  1. 张维玉 (山东,在北京锋锐被拘)

  2. 左培生 (北京,在锋锐被控制)

  3. 江天勇 (北京)

  4. 倪玉兰 (北京,7月12日13:47警察上门警告,23日再上门)

  5. 张凯(北京)

  6. 刘晓原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晚被限制自由,13日上午离开公安局)

  7. 程海 (北京,7月13日12:30在法院外被公安找)

  8. 胡贵云 (北京)

  9. 周泽 (北京,7月19日晚上公安找上办公室)

  10. 余文生 (北京,7月9日上午约谈,20日15:00再次约谈,同时约谈的还有其妻子,8月6日2335被带走,家中遭搜查,8月7日2330回家)

  11. 梁小军(北京,7月10日约谈)

  12. 刘连贺 (天津)

  13. 马卫 (天津,7月10日被约谈)

  14. 李威达 (河北唐山,7月10日22:30被传唤,至11日19:00回到家)

  15. 梁澜馨 (河北唐山,7月10日22:30被传唤,至11日19:00回到家)

  16. 么民富 (河北唐山,7月15日14:30被传唤至17:00)

  17. 姬来松 (河南)

  18. 任全牛 (河南)

  19. 孟猛 (河南)

  20. 马连顺 (河南)

  21. 常伯阳 (河南,7月12日02:00回家)

  22. 张俊杰(河南)

  23. 苗杰(河南)

  24. 周志超 (河南,7月30日公安上律所谈话)

  25. 王磊 (河南,因代理刘四新案31日被约谈)

  26. 刘卫国 (山东)

  27. 舒向新 (山东,7月14日警察二次登门)

  28. 徐红卫 (山东)

  29. 付永刚 (山东)

  30. 王玉琴(山东)

  31. 熊冬梅(山东)

  32. 刘金湘(山东)

  33. 王学明(山东)

  34. 熊伟(山东)

  35. 李金星 (山东)

  36. 张海 (山东)

  37. 冯延强 (山东,7月12日下午约谈,因代理王宇案,被逼离开律所)

  38. 许桂娟 (山东,7月12日下午被约谈)

  39. 赵永林 (山东,7月13日约谈)

  40. 徐忠 (山东)

  41. 刘金滨 (山东)

  42. 刘书庆 (山东,7月14日下午约谈,16日正要坐车去代理李和平律师案,却被带去派出所,被禁止代理该案)

  43. 王秋实 (黑龙江)

  44. 张雪忠(上海)

  45. 李天天(上海)

  46. 薛荣民 (上海)

  47. 秦雷 (上海)

  48. 钟锦化 (上海,7月14日约谈,17日09:30-11:30再约谈,8月11日与妻儿在机场被扣查两小时)

  49. 王卫华 (上海,7月15日约谈)

  50. 刘士辉 (广东律师,7月11日中午至12日18:00,被上海市国保以「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政传唤24小时,后再被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

  51. 郑恩宠 (上海,7月11日下午被警方带走并抄家,12日凌晨获释,7月17日、8月7日再被抄家)

  52. 张磊(7月11日在江苏苏州被约谈,12日22:20被带往长沙南站铁路派出所,00:40出来)

  53. 朱应明 (江苏,7月20日1400约谈)

  54. 程为善 (江苏,7月23日约谈、8月26日1500-1700再次被约谈)

  55. 王成(浙江杭州,7月11日第一次约谈,12日第二次约谈,寻衅滋事行政传唤21小时,第三次警察上门时拒绝谈话)

  56. 庄道鹤 (浙江杭州,约了7月14日在杭州谈话)

  57. 袁裕来(浙江)

  58. 吕洲宾(浙江)

  59. 汪廖 (浙江,7月13日中午国保约谈)

  60. 吴有水 (浙江)

  61. 王万琼 (四川)

  62. 于全 (四川)

  63. 付剑波 (重庆)

  64. 何伟 (重庆)

  65. 游忠洪(重庆,游飞翥哥哥,7月14日上午被传唤,下午获释)

  66. 张庭源(重庆)

  67. 雷登峰 (重庆)

  68. 游飞翥 (重庆,7月14日上午被带走,2055获释, 28日晚第6次谈话 )

  69. 唐天昊 (重庆,7月22日0900第二次约谈,1000被带往派出所,23:45获释)

  70. 黄思敏 (湖北,7月12日23:00被约谈,13日0140出来)

  71. 胡林政 (湖南,7月12日06:00出来,手机装软件)

  72. 文东海 (湖南,7月12日约1900被带走,有传唤证,涉嫌寻衅滋事,13日约02:00获释)

  73. 郭雄伟 (湖南)

  74. 陈南石 (湖南)

  75. 王海军 (湖南,7月13日被二次约谈)

  76. 石伏龙(湖南)

  77. 杨金柱(湖南,7月15日第4次被传唤,此前为11日凌晨和14:00,以及14日10:25)

  78. 杨璇(湖南)

  79. 张重实(湖南,7月21日因代理谢阳律师案再被要求约谈)

  80. 罗茜 (湖南)

  81. 吕芳芝 (湖南)

  82. 张玉娟 (湖南)

  83. 蔡瑛 (湖南,7月14日约谈,问及谢阳,后因代理李和平律师案再被警告)

  84. 龙浪奔 (湖南,7月14日约谈)

  85. 蒋永继 (甘肃)

  86. 曾维昶 (云南)

  87. 刘文华 (云南)

  88. 杨名跨(云南)

  89. 王宗跃 (贵州,7月16日下午再次约谈)

  90. 李贵生 (贵州)

  91. 周立新 (贵州,锋锐所律师,7月12日约16:00被警方带往贵阳派出所,已自由)

  92. 陈建国 (贵州,7月14日被约谈)

  93. 邹丽惠 (福建)

  94. 陈学梅(福建,7月14日13:20回)

  95. 刘正清 (广东)

  96. 吴魁明 (广东,7月15日警察上办公室找 )

  97. 葛永喜 (广东,7月11日21:20被警察里带走,12日01:56确认出来)

  98. 陈武权 (广东,7月14日01:40被敲门找)

  99. 葛文秀 (广东,7月11、13、15、17日四次被国保约谈)

  100. 陈科云 (广东,7月13日17:00约谈)

  101. 陈进学 (广东,7月13日被约谈,14日被要求下午第二次约谈,16日12:00三次约谈)

  102. 吴镇琦(广东)

  103. 王全平(广东,7月12日约谈,14日第二次约谈)

  104. 闻宇 (广东,7月13日约谈)

  105. 孙世华 (隋牧青律师太太,广东,7月15日被国保要求写信劝告隋牧青认罪)

  106. 蒋援民(广东,7月15日警察三次上门向邻居询问)

  107. 刘浩 (广东,7月23日被司法局约谈)

  108. 崔小平 (广东深圳)

  109. 徐德军 (广东深圳)

  110. 朱金辉 (广东深圳)

  111. 庞琨 (广东深圳,7月13日16:00在罗岗派出所,00:15出来)

  112. 肖芳华 (广东深圳,7月16日上午被约谈)

  113. 覃永沛 (广西)

  114. 杨在新 (广西,7月14日国保上门)

  115. 吴晖 (广西,7月14日派出所要求约谈,25日中午12点45分到南宁向阳派出所第二次约谈,13点40分出来)

  116. 吴良述  (广西,7月16日早上约谈)

  117. 黄朝晖  (广西,7月15日被约谈)

  118. 覃臣寿 (广西,7月18日约谈,10:00结束)

  119. 庞信祥 (广西,7月15日被要求约谈)

  120. 张鉴康 (陕西)

  121. 李方平(北京,7月12日07:30在江西萍乡被第二次带走,21:30回家)

  122. 李昱函(辽宁,第一次并没有详细记录,第二次于9月19日中午12点被沈阳公安局约谈,大约于1小时后约谈结束。原因为之前给王宇的信。)

  123. 李浚泉 (辽宁,警察上门通知约谈,后拒绝)

  124. 陈建刚 (北京,7月13日在安徽约谈,14日11:30国保再到宾馆找)


其他 131人




  1. 周庆 (北京,锋锐所司机)

  2. 游豫平 (洗冤行动志愿者,北京)

  3. 冯斌 (北京,在锋锐被控制)

  4. 袁立 (北京,7月10日中午被带走问话,21:00获释,问题针对老木)

  5. 佳期 (北京,考拉室友,7月10日被带走,当日获释)

  6. 李学惠 (北京 ,7月10日、13日、16日10:59被第三次约谈

  7. 李小玲(北京,7月15日珠海国保到北京找她,16日凌晨国保在另一人家里试图找李,现平安 )

  8. 杜延林 (北京,7月14日16:00去派出所,约19:00出来)

  9. 武文建 (北京)

  10. 向莉 (北京,7月12日下午约谈6小时,16日被禁止出境)

  11. 田卫东(网名金友园,北京,7月14日以寻衅滋事名义被传唤)

  12. 吕上 (北京,7月15日约谈)

  13. 李麦子 (北京,7月15日国保上门找)

  14. 王鹏 (北京,两次被喝茶,国保威胁送精神病院)

  15. 徐永海 (北京,家庭教会成员,7月16日警察上门谈话)

  16. 郭予豪 (又名戴仕桥,北京,7月14日曾被带走)

  17. 慕容雪村 (北京,7月17日18:00喝茶,19:30出来)

  18. 郝淑娥 (北京,7月17日晚被带去派出所问话,22日在四川绵阳再被带去派出所)

  19. 黄宾 (北京,江西国保说7月21日上北京找他)

  20. 许艳 (北京,余文生律师的妻子,7月20日15:00约谈,8月6日1315 警察再上门滋扰)

  21. 王金波 (北京,7月22日1100-1155约谈)

  22. 李冬梅 (北京,因7月20日在网上写关于王宇的文章,被上门谈话)

  23. 刘荻 (北京)

  24. 董璇 (北京,倪玉兰律师之女,7月12日、23日两次被,遭到警察威胁)

  25. 赵末 (北京,7月21日上午被方庄派出所抓捕,然后谴返山东聊城,拘押在古楼派出所,25日出来)

  26. 王峭岭 (北京,李和平律师之妻,8月6日11:04警员上门以寻衅滋事罪传唤,14:00撬门带走,5小时后获释)

  27. 樊丽丽(北京,勾洪国(戈平)的妻子。8月27日被十个自称民警的人控制五个小时,快递被没收,且被要求搬家)

  28. 包蒙蒙(王宇儿子,北京,7月17日09:00 第三次被派出所带走,18日再约谈,出来后严控, 护照及户口本被没收,现正于内蒙古有有限的行动自由)

  29. 郑建慧(天津, 7月12日 16:00被公安带走至13日04:00)

  30. 包海英 (天津,包蒙蒙姑姑,7月18日16:00和包蒙蒙等4人一起被约谈)

  31. 王宇母亲 (天津,7月18日16:00和包蒙蒙等4人一起被被约谈)

  32. 包龙军母亲 (天津,7月18日16:00和包蒙蒙等4人一起被被约谈)

  33. 蓝无忧(河南)

  34. 侯帅(河南)

  35. 岳三(河南,7月15日18:00 – 19:00 被约谈)

  36. 卢秋梅 (山东,7月12日13:00被传唤)

  37. 徐知汉 (山东济南,7月11日04:55被从济南带回河南,14日10:30获释,8月28日下午再次被短暂带走询问笔录)

  38. 李向阳 (山东,7月15日01:00以涉嫌诈骗罪带走,审讯至18:00左右)

  39. 丁玉娥  (山东,7月15日15:55约谈)

  40. 巩磊 (山东,7月12、13两次被传唤)

  41. 赵作媛  (山东,7月21日国保上门谈话)

  42. 李发旺 (山西,7月11日04:00被带走,13日11:00获释)

  43. 李大伟 (甘肃)

  44. 渔夫 (王福磊,深圳,7月11日在上海被驱逐,15日二次驱逐)

  45. 杨勤恒 (上海,7月14日10:15 带走,20:30释放)

  46. 王法展 (网名砀山人,上海,7月14日12:10被带走,16:05回)

  47. 周国淮 (上海,牧师,7月16日约谈)

  48. 李学政 (上海,7月15日下午约谈4时)

  49. 任迺俊 (上海,7月12日被带走,已回家)

  50. 冯正虎 (上海,7月10日23:30被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传唤,11日04:30回)

  51. 陆镇平 (江苏南通,7月13日被喝茶)

  52. 单利华 (江苏南通,7月14日被喝茶,15日16:30再上门找)

  53. 瞿华 (江苏南通,7月13日被喝茶)

  54. 张秀琴 (江苏南通,7月13日被喝茶)

  55. 吉红兵  (江苏南通,7月16日喝茶)

  56. 韩蕾  (江苏南通,7月16日喝茶)

  57. 胡诚 (江苏常熟,7月13日被喝茶)

  58. 顾晓峰(江苏常熟,7月13日17:30-19:30被喝茶)

  59. 顾义民  (江苏常熟,7月16日1400-1600在派出所做笔录,妻子徐燕陪同,24日再约谈)

  60. 许正彪 (江淳,江苏南京,7月14日15:00喝茶,25日再上门)

  61. 许娟 (江苏南京,7月14日被带走做笔录)

  62. 赵长东 (江苏南京,7月17日1800被约谈)

  63. 潘露 (江苏苏州,7月14日国保上门找)

  64. 王明贤 (江苏苏州,7月14日17:30被带走,22:30回 )

  65. 徐文石 (江苏苏州,7月10、11日约谈, 25日0900-1600第三次喝茶)

  66. 姚钦 (江苏常州,7月14日17:30被带走,22:34已回家)

  67. 范永海 (江苏苏州,7月18日晚约谈)

  68. 王小琍 (江苏常州,7月14日晚21:00被约谈)

  69. 丁红芬 (江苏无锡,7月15日16:40被抓走,16日15:30获释)

  70. 戈觉平(奔博,江苏苏州,7月14日13:00起被特警包围在家,未被带走。9月4日上午 8时,警方撤走,共52天。9月6日晚,戈觉平去北京,在苏州火车站被骚扰阻拦。抗争后戈先生夫妇登上火车先被乘警骚扰,在常州站被警方拦截,后被苏州警方带回。)

  71. 陆国英(江苏苏州,戈觉平太太,7月14日起被围堵在家 于9月4日上午 8时 警方撤走 共52天)

  72. 沈爱斌  (江苏无锡,7月28日早上约0600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传唤,29日早上约0700获释,7月30日早上再被抬走,31日1700获释,在家监视居住,8月7日、16日、28日再被传唤)

  73. 余怀谦 (浙江杭州,7月17日16:30喝茶,已回)

  74. 吴高兴(浙江,7月15日被传唤,获释)

  75. 邹巍 (浙江 ,7月16日下午约谈)

  76. 陈宗瑶(陈晨,浙江)

  77. 甄江华(广东,7月10日 21:20被带走至11日凌晨3点)

  78. 肖育辉 (广东广州,7月13日、14日两次约谈 )

  79. 王爱忠 (广东广州,7月13日约16:30 派出所上门找,约八九点回家)

  80. 陈荣高 (醉侠老高,广东广州,7月13日15:00开始喝茶,晚上回家)

  81. 贾榀  (广东广州,7月15日11:00喝茶,被强制遗送出广东)

  82. 袁国枝  (广东)

  83. 吴斌 (网名"秀才江湖",广东广州,7月15日浙江国保到从广州强行带回浙江,被殴打,16日在派出所做了一天笔录)

  84. 黄义杰 (广东广州,7月14日17:37被带走,2100回,出示传唤证)

  85. 徐向荣 (广东广州,7月14日喝茶,18:00完)

  86. 刘辉 (广东广州,7月13日晚22:00被强送回陕西)

  87. 李维国 (广东广州,7月13日08:30-13:30 约谈)

  88. 黄敏鹏 (广东广州,7月16日12:00-14:00 约谈)

  89. 黄子敬  (广东广州,7月18日喝茶)

  90. 何延运 (禺克,广东广州,7月22日早上国保上门带走,关在派出所7个小时,并要求他搬走,8月14日国保再上门传唤)

  91. 黄昭云  (湖南邵阳人,7月16日广东深圳约谈)

  92. 胡xx (湖南人,7月9日晚被国保从广东东莞谴返湖南)

  93. 苏尚伟 (广东佛山,7月17日 09:00-11:30 被喝茶)

  94. 刘四仿  (广东,8月14日约0700被带往警局问话,约1600出来)

  95. 郭春平(广州,8月28日因收王宇文化衫快递,在收快递现场被带走,随后被遣返回原籍河南,手机计算机等物品被扣押,9月6日才归还。)

  96. 黄熹(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 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 9月6日释放。十天总共提审九次,其中派出所三次,增看六次,提审主要问题是文化衫事情)

  97. 刘金莲(化名「刘亚杰」,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8月31日核实被刑拘,所涉指控为「寻衅滋事罪」,关押于增城市看守所。至9月29日)

  98. 黄永祥(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关押于增城市看守所。当局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不允律师会见。至9月29日)

  99. 卫小兵(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关押于增城市看守所。至9月29日)

  100. 赖日福(化名「花满楼」,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9月9日下午被带走,家中物件被警察查抄。9月11日律师会见,得知涉及「寻衅滋事罪」。至9月29日)

  101. 黄雨章  (广西,7月14日19:30被警方带走,23:30回家 )

  102. 苏少凉 (广西,7月15日12:15-15:30 在派出所谈话)

  103. 谭爱军 (广西,7月15日约16:00约谈,16日01:00获释)

  104. 莫千里  (广西,7月12日约谈,约1小时)

  105. 周石臣 (广西,7月11日16:30-17:30被约谈)

  106. 张维 (广西,7月16日早上约谈)

  107. 罗鸣 (广西,7月15日01:00约谈,有传唤证,已回)

  108. 端启宪 (广西,7月15日17:00至16日02:00被以寻衅滋事传唤)

  109. 王德邦 (广西,7月15日15:00-17:00 被传唤)

  110. 游精佑(福建,7月13日下午喝茶)

  111. 游明磊 (福建,7月13日15:00-17:00警察上门谈话,8月10日第4次做笔录)

  112. 戴振亚 (福建,7月12日20:20-21:40被带到派出所谈话,20日晚再被带到派出所问话)

  113. 潘细佃 (福建,7月12日约谈,半夜结束,14日二次约谈,21日失去工作,国保在家门口24小时监视)

  114. 尤锦旭 (福建,7月13日14:15-17:30被带到派出所谈话)

  115. 陆祚钰(福建,7月12日国保警察约谈,已回家)

  116. 吴鑫发 (湖北武汉,7月27日2200-2300被约谈)

  117. 魏鹏 (湖北武汉,7月27日失联,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5天,已获释)

  118. 耿彩文(湖北武汉,7月27日被喝茶,后被抄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行政拘留15天,8月11日转为刑事拘留,于9月10日释放,被拘逾45天)

  119. 欧彪峰 (湖南,7月13日约16:00被带到公安局做笔录,20:30分回家,21日1100-1400再被约谈)

  120. 黄智平(网名黄怡剑,湖南,7月14日晚约谈)

  121. 魏得丰 (谢阳律师助理,湖南,7月11日05:40被带走,已获释)

  122. 李铮然(湖南,7月16日10:00-17:00被约谈)

  123. 肖勇 (湖南)

  124. 徐琳 (湖南,8月13日1500至14日1200被带走问话)

  125. 许习莲 (江西,7月11日08:30-11:30约谈)

  126. 黄燕明 (贵州,7月14日07:40被带走,15日02:00获释)

  127. 罗亚铃 (重庆,7月12日、20日国保两次上门谈话)

  128. 单亚娟 (黑龙江,7月31日下午被约谈)

  129. 权玉顺 (黑龙江,徐纯合之母,被看管在哈市的安老院,8月9日已回庆安)

  130. 姜建军 (辽宁大连,7月12日以寻衅滋事被刑拘,在被拘37天后获释)

  131. 俞明文(四川,8月28日 下午被带走询问,关于穿着王宇文化衫拍照,询问衣服来历)


被查抄


   1.    锋锐律师事务所


   2.    李金星律师办公室(NGO:洗冤行动办公室)


   3.    李和平律师在北京的办公室


地区统计 (被拘、失踪或软禁/限制出境或约谈)(按事发地点):


北京59人 (17/42)


广东45人 (1/44)


江苏25人 (0/25)


山东24人 (0/24)


湖南21人 (1/20)


广西17人 (1/16)


上海16人 (0/16)


浙江13人 (3/10)


河南12人 (0/12)


福建8人 (0/8)


重庆8人 (0/8)


湖北6人 (2/4)


天津6人 (0/6)


贵州5人 (0/5)


四川4人 (1/3)


辽宁3人 (0/3)


黑龙江3人 (0/3)


河北3人 (0/3)


云南3人 (0/3)


甘肃2人 (0/2)


江西2人 (0/2)


安徽1人 (0/1)


陕西1人 (0/1)


山西1人 (0/1)










[1] 监视居住: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69、72-75条内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刑事诉讼法》第73条列明:「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 �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根据我们过去的经验,此种强制措施十分容易滋生酷刑。




[2] 参考注释(1)




[3] 刑事拘留: 此处所列名单均被刑事拘留。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 �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转自: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2042 | 新公民运动


【許志永文集】(七)最高法院
 
自由中國的司法體制應遵循人類普遍的經驗,司法的一般職
能——根據法律法規審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各國差別不大。
但各國司法體制有一個明顯的差別,即憲法審查權力的歸屬,美國屬
於最高法院,而法國屬於專門的憲政院,德國屬於專門的憲法法院。
其中,普通最高法院模式和專門的憲法法院模式是主流的兩個模式,
對於中國而言,司法體制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要不要設立憲法法
院?
首先要從違憲審查機制的職能談起,綜合德國、美國、俄羅斯、
韓國、日本等國家的有關憲法規定,違憲審查機制所要解決的主要問
題包括:法律合憲審查;國家權力機關是否違憲;國家機構之間的權
力衝突;包括審查普通法院判決在內的公民憲法權利訴訟案;解釋憲
法;彈劾案;政黨解散案。這些職能當然可以歸屬於專門的憲法法院,
但是也可以通過權力結構設計和普通法院解決,比如美國國會兩院之
間相互制約,總統與國會就立法問題也互相制約,總統可以否決國會
立法,但國會三分之二多數又可以否決總統的否決,國家權力機構之
間的衝突以及彈劾案通過國會與總統的權力制衡來解決,法律合憲審
查、解釋憲法、公民憲法權利訴訟以及政黨解散案都可以在審理個案
時附帶解決,因為違憲的法律最終的危害必然體現在具體的公權力侵
犯私權的個案,美國普通法院通過個案處理違憲問題更體現現實主義。
另外,美國最高法院當時設立的時候憲法並沒有規定違憲審查的
權力,是馬歇爾法官通過著名的馬伯里訴麥迪遜案爭取來的,且在實
踐中逐步發展,但一直沒有在立法中確認。作為新興民主國家,可以
總結美國的經驗,直接在憲法中規定最高法院的職權,明確把憲法審
查的諸多權力賦予法院。
當然,這些權力是否賦予普通法院,爭議較大的一項是公民的憲
法訴訟。韓國1987年討論憲法審查機制的時候,因為擔心憲法訴訟可
能導致案件大量增加等原因,從而選擇了設立憲法法院模式。其實,
公民憲法訴訟可以納入普通法院審理,通過設置起訴主體、起訴條件
以及最高法院受理案件的自主性,完全可以化解案件量大的問題,比
如美國最高法院每年收到6,000多個案件,但開庭審理的不到150個。
也就是說,憲法審查機制所要解決的問題可以通過憲法法院的模
式,也可以通過普通法院的模式解決。
單獨設立憲法法院模式的優勢可能有:彰顯維護憲法的重要性;
集中、專業處理各種違憲問題;不需改動原有司法體制太多;擺脫原
有司法腐敗等醜聞重樹司法權威。但這些優勢能否發揮出來取決於轉
型社會背景、個人因素等很多方面。以憲法法院樹立憲政,理想固然
很好,但在缺乏傳統權威的條件下,憲法法院介入政治紛爭過多,
如1993年的俄羅斯,未必能建立權威,反而可能失去權威;即使到了
2000年以後俄羅斯大規模清理違憲法律,起主要作用的也不是憲法法
院而是總統令和地方法院。如果憲法法院介入政治過少,是否有必要
專門設立這樣一個法院?
單獨設立憲法法院模式的劣勢可能有:
首先,可能存在憲法法院和普通最高法院的職權爭議。比如法
律解釋權,解釋和適用法律必須是普通法院的權力,那麼憲法法院要
不要審查普通法院的判決?如果審查,那就不成了最高法院了?如果
不審查,最高法院判決援引已被憲法法院廢除的法律侵害公民基本權
利,怎麼處理?
其次,分解最高法院權力從而弱化司法權威。設立憲法法院,實
際上是一種司法分權模式,是對最高法院司法權的分割和制約,法國
設立憲法委員會可以理解,其社會背景就是不信任貪腐保守的司法,
德國司法分權也有法西斯背景的影響,最高法院分為憲法法院、普通
法院、勞工法院、社會法院、財政法院、行政法院,實際上是最高法
院的六個專業法庭。俄羅斯分為憲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

(負責審理經濟案件)就有點不倫不類,最高法院不是最高,專業分工

也沒分開。
設立憲法法院,如果不是德國的法庭分立模式,意味著最高法院
變成了上訴法院,處理具體糾紛,而真正的最高法院——憲法法院又無
權裁決一些最重大的民事、刑事糾紛,比如美國最高法院最近判決的
自然DNA不能申請專利對社會發展產生重要影響,但它不是憲法意義
的判決。何況,現實生活中一些案件很難分清是不是應有憲法法院受
理,比如「《紐約時報》訴薩利文」案,也只是一個名譽權糾紛。處理
重大糾紛的權力被分割成兩個,二者有時還發生衝突,這對於司法權
威和法制統一都是傷害。
普通最高法院違憲審查的優勢是明顯的:提升司法權威,維護
法制統一。新興民主國家一方面很希望通過憲法法院提升憲法的重要
性,另一方面也常常顧忌違憲審查的職能與最高法院原本的職能不協
調的問題。俄羅斯當年討論要不要把憲法審查納入普通最高法院時,
一些人認為的問題在於,如果在最高法院內部設一個憲法委員會,那
麼它應當從屬於最高法院主席團和最高法院全院會議,該委員會就不
是最高的維護憲法的機構。之所以存在這個邏輯悖論,是因為把法院
主席團和法院全體會議當成了不可變更的前置條件,如果改革最高法
院主席團,地位最高的大法官組成委員會或法庭負責審理憲法問題,
其他委員會審理刑事、民事等案件,此悖論就不存在了。
以中國為例,最高法院設9個大法官,負責憲法審查問題以及他
們認為的重大案件,同時根據案件需要設立普通法官組成5個人一組的
合議庭處理死刑復核、民事、行政等案件。在全球範圍內,最高法院
的發展趨勢是傳統解決具體糾紛的功能逐漸演化為主要是針對典型、
疑難、重大個案的糾紛解決,而最高法院在判例形成、法制統一、司
法政策形成等抽像司法行為的宏觀層面功能得以彰顯。等中國司法體
制完善了,社會轉型完成了,最高法院處理的具體糾紛越來越少,等
死刑也廢止了,最高法院只剩9名大法官就夠了。
改組最高法院,使其具備最高的違憲審查、憲法訴訟、憲法解
釋、刑事民事行政等重大案件的終審權,最高法院的職能確定以後,
整個司法體制也就清晰了。
國家設立最高法院、省高級法院、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省省
內司法體系統一,法官統一任命,基層法院法官也可以選舉產生。法
官的產生通常要有專業機構考試或者審核提出名單,由總統提名,參
議院通過。但是,有些基層法院處理糾紛時法官的公道正派甚至比專
業性更重要,選民直接選舉基層法官也有一定科學道理。
基層法院受理一審案件,中級法院和高級法院受理特別規定的一
審案件。最高法院除憲法訴訟之外不接受普通一審案件,有權提審地
方各級法院的案件,有權決定是否接受申訴。司法審理是否實行陪審
團和陪審員,由各省決定。
審判應當公開進行。如經全體法官一致決定認為有礙公共秩序或
善良風俗,法院的審訊可以不公開進行。但對政治犯罪、有關出版犯
罪或涉及憲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問題的案件,應公開審判。
司法獨立,法官忠實於法律和良心作出裁判,不受任何行政、政
黨、社會組織和個人的干涉。為確保司法獨立,有一套各國通行的制
度,比如法院的財政收入應當由法律保障,法官任職期間薪俸不得減
少,法官退休年齡由法律規定,非經法律規定的程序和理由不得剝奪
或中止,等等。
司法獨立的核心在於法官獨立。案件所有的事實細節都是在審理
過程中發現的,比如刑事案件中當事人的態度和主觀惡意程度也只能
在親自庭審中才能發現,只有親自審理案件的法官親眼見到了相關當
事人,親自聽取了證人的陳述辯論,親自用心去發現真相,才能做出
符合正義的判決。真正正義的判決,不應該僅僅通過翻翻捲宗、聽聽
彙報就做出的,法官的上級領導,比如庭長也許更聰明更有經驗,但
每一個案件都不一樣,每一個細節都應當在法庭上驗證,他(她)也
只能對自己親自審理的案件負責。在正義的天平上,對法律和良心負
責的一定是每一個具體審理案件的法官,法官審理案件不應當有別的
上司。
當然,司法獨立並不意味著法官就可以不受監督、為所欲為。各
國法官有嚴格的選任制度,通常那些有多年的法律從業經驗以及品行
良好的人才有可能成為法官。很多國家有彈劾制度,如果法官犯了罪
或者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議會可以彈劾法官。有的國家,比如日本還
有法官留任制度,法官初次任職以及任職幾年以後要經過當地全民投
票來決定法官的去留。法官的主要工作——審理案件更是在監督之列。
法官必須公開審判(特定的案件比如隱私案件除外),公眾和媒體都可
以到場旁聽,庭外可以任意評論。判決書原則上都要公開,任何人都
可以查閱。
公民 許志永
2013 年 7 月 9 日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2058 | 新公民运动


吕德文:中国下层社会生存报告
今天中国的社会下层,已经不是过去的下层了,分散在多种职业群体中,其阶层处境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市场能力,而不是相对稳固的身份制,但其命运却同时受到制度和市场的影响。

农村 农民 贫困

他们具体是由哪些群体构成?如果给他们描画一幅社会学肖像,那会是什么?他们又通过哪些社会机制,来影响社会接下来的走向?


阶层构成


当前处于阶层结构下层的职业群体大致包括如下这些(我不把处于最底层的人们,比如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包括在内)。


农民。在城乡二元制度将彻底终结的背景下,这里的农民已不是指户籍、身份意义上的农民,而是职业意义上的农民。当前,老人、妇女已是农业生产的主力,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中年,乃至青年人因各种原因从事农业或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由于农业剩余较少,纯粹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很难再"发家致富",反而容易因自然灾害、价格波动以及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陷入困境。


农民工。绝大多数农民工在城市出卖劳动力,他们或是私营企业的产业工人,或是低端服务业的员工,工作强度高、生活条件差,没有多少社会保障,很难有上升空间。这是一群数量庞大,生活境遇较差的下层群体。


流动摊贩。这部分群体相当大部分来自于农民工群体,还有一部分来自于城市贫民(如下岗工人、残疾人)。他们所从事的营生几乎不需要技术、资金积累,入行门槛低,但绝大多数流动摊贩是非法的,是城市管理部门的整治对象,从业风险较高。对大多数流动摊贩而言,这种营生等同于"打工",只是图个"自由"便于照顾家庭。


自雇经营者。这部分群体的境遇要比流动摊贩和农民工稍好一些,基本上依靠自身和家庭的劳动力组织经营,绝大多数还有一定的技艺。出租车司机、夫妻店主、菜场小贩等都属于此类。自雇经营者有一定的积蓄,不足以在大城市立足,但通过努力可以在二三线城市立足,他们可以做到不被迫返乡。


半正式行政人员。这个群体人数相对较少,容易为人忽视,但在当前的下层群体中却极为重要。绝大多数城市基层部门都会为辖区的城市贫民提供"公益性岗位",比如环卫工、城管、社区管理人员、保安、辅警,通过社会招聘,一些农民工也进入了这个行业。半正式行政工作强度大、收入却不高,有一定的劳动保障,但风险较高,社会声誉也不好。


综合而言,下层群体所从事的职业较为庞杂,但其生活境遇都比较差:工作强度大、工资不高、社会保障少、工作风险高,向上流动的机会不多,却很容易跌入社会最底层。


流动机制


我们可以看到,今天社会下层构成的变化,是托了社会流动机制的福。


当前,阶层的社会流动机制已有市场机制主导,身份制的作用大大降低,这使得下层群体与其他阶层间的流动有了更多的渠道。从上世纪50年代末到改革开放前,国家通过城乡二元结构,基本上排除了普通农民社会流动的可能;改革开放以后,原有的社会流动渠道大大拓宽,再加上新开辟的渠道,下层群体的社会流动机会大大增加。


空间流动。物理空间的自由开放是社会流动的前提,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与乡村是相互区隔的两个空间,从乡村到城市的人口流动被限制在极小范围内。改革开放后的"打工潮",在事实上破除了城乡之间的空间区隔,这也意味着下层群体将与中产阶层、社会上层共处一个物理空间。


职业流动。当前,职业已是阶层划分的主要标准。客观上,特定的职业与获得财富、权力和声望的多少有直接关系,因此,职业流动是社会流动的主要表现。曾经作为下层的农民,已不仅仅从事农业生产,其职业流动可能是横向的,如在农民工与农民之间流动,并没有脱离下层。但是,也有少部分人实现了阶层的纵向流动。


空间流动和职业流动的开放,意味着社会流动机制的改变。


开放的社会流动机制是化解下层社会怨气的根本手段,但同时也意味着主流社会空间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尤其是在身份制并未完全消除的今天,稍有不慎,来自下层的政治风险就会随之而来。


暴力逻辑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看一下下层社会的生存世界,是如何影响他们的社会行动的。


下层社会被其所依存的日常生活世界所限制,他们受制于现代社会的压力计算体系,无法从各个层面设计自己的人生;较差的生活境遇,迫使他们只能专注于维持基本的生存需求。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所从事的并不是具有技术、市场优势的职业,这注定了他们长期处于"水深齐颈"的状况中,哪怕碰到一点挫折也可能遭遇灭顶之灾。


以农为生的农民,由于农业利润较少,使得其抗风险能力较差,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都容易使其生活陷入困境;一旦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很容易迫使其陷入生活绝境,成为最底层的社会救助对象。在城市小工厂打工的农民工,由于社会保障不健全、城市生活成本高等原因,也很难有积蓄;一旦出现经济危机,或年龄过大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就将被迫返乡。那些在城市街头巷尾开摩的、摆流动摊、经营小店铺的各种职业人群,其营生可能就是非法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取缔。


因此,在他们的压力计算体系中,最重要的是维持生计,而非谋求更为舒适的生活,更不用说获取较为平等的政治地位。在这个意义上,其行为逻辑天然具有保守性,只要能有基本的营生条件,他们就容易安于现状;但是,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由权力所掌控的再分配资源又无法惠及他们时,他们则可能破釜沉舟,冲击既有的社会秩序。


当下层群体从村庄、单位制中流动出来时,每个个体都被淹没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他们之间很难形成明确的阶层意识。长期以来,村落共同体和单位制的核心机制是庇护主义的,因此,从这里产生的观念并不具有改造公共政治的动力。当农民工、下岗工人、流动摊贩等从不同的村庄、单位流入城市时,他们所秉持的仍然是庇护主义的意识形态,尽力将自己纳入亲人、同乡、朋友等构成的社会网络中。这种通过私人关系形成的庇护网络,并不具备组织能力,也没有超越特定群体的阶层意识,因此,即便是事实上存在集体行动,也很难说具有公共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下层就不会去影响公共政治。只不过,影响的方式和中、上阶层不一样而已。


在个体面前,政府过于强大,没有哪一个处于下层的人会主动挑战政府权力,"下层政治"的基本面是逃避而非抗争。问题是,一旦政府过于漠视"下层",他们唯一的讨价还价方式是暴力。最近十多年来,在城市治理、征地拆迁等领域不断发生的暴力事件,包括在信访治理中暴力化倾向不断加强,表明暴力已经成为社会议价系统的一部分。由此,当下层与政府打交道时,即便双方都不愿意制造恶性事件,也倾向于通过暴力胁迫对方。


当暴力成为社会议价系统的重要砝码时,社会运行机制随之改变。


怎么办?


在改革开放前的阶层结构中,阶层之间的等级秩序是通过空间区隔来实现的,这便是城乡二元结构。但社会演化到现在,阶层结构已不再建立在空间区隔的基础上。大家已经直接暴露在对方的面前。


这个时候,该如何对待下层?


我想说,当前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及城乡统筹政策,可能没有注意到,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投资,并鼓励农民,包括农民工将有限的剩余用于城市买房定居,表面上看是进一步让城市和农村一体化,却有可能在固化下层结构。因为,当前下层群体是基于职业选择,只要其仍然从事高风险、低收益的职业,哪怕真正实现了城市定居,也仍是下层。


就是说,国家应该提升社会下层在制度中的地位,在国民权利、公共服务上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从而提升下层社会在市场中的地位,从而,不再是在同一个社会空间中,维持下层人数越来越庞大的刚性阶层结构,而是最大限度地提升下层,至少改善他们的阶层处境。


完善再分配体系的关键还要让下层有出路。给下层出路不仅仅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生活失败者不至于陷入绝境,还要保障阶层流动的畅通。因此,在社会政策的制定上,应该避免把下层固定在特定的城市空间。比如,应当采取措施避免保障房、公租房、城中村、棚户区等下层甚至底层聚居地成为城市边缘空间。


吕德文,华中科大副教授。


选自《南风窗》杂志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2024 | 新公民运动


 
 
  新公民邮件组用于发布有关公民权利事件的重要新闻。平均约每周一至两篇邮件,非常时期会略多。
加入新公民邮件组只需向xingongminlunta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发邮件即可。希望您广为传播。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Google网上论坛中的"新公民邮件组"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xingongminluntan+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https://groups.google.com/d/optout
 
     

--
新公民邮件组用于发布有关公民权利事件的重要新闻。平均约每周一至两篇邮件,非常时期会略多。
加入新公民邮件组只需向xingongminlunta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发邮件即可。希望您广为传播。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Google网上论坛上的"新公民邮件组"群组。
要退订此群组并停止接收此群组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xingongminluntan+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https://groups.google.com/d/optout


 

查建国:请给这个西藏男孩自由(与环球时报争鸣之239

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1989128日圆寂。其转世灵童出来俩个。一个是1995年来自那曲地区的5岁藏族男孩坚赞偌布被中央政府确定为十一世班禅。另一个是在同一年,十四世达赖喇嘛在境外宣布为十世班禅的转世灵童的一名6岁藏族男孩。两个男孩以后的境遇竟天壤之别。前者现为全国政协常委,到处前呼后拥以十一世班禅身份活动。后者一下人间蒸发,他叫什么名字?去哪里了?这些年过得可好?

上月在一次中国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西方媒体询问这个被达赖喇嘛指定的十一世班禅的男孩当前情况,西藏官员回应说,那个孩子"正在接受教育,正常地生活、健康成长,他也不希望受到任何的干扰。"

环球时报为此97日发题为《一个藏族男孩受达赖集团迫害20年》社评。社评讲这个男孩"达赖集团和西方舆论力量都不可能愿意放过他,允许他过一份常人的生活。……这事实上成为达赖集团对他和他家庭的长期迫害。""政府方面采取对那个男孩行踪进行保密等保护措施是必要的,……""那个西方感兴趣的男孩何时能够完全'自由' ,这恐怕要去问达赖。"

达赖与班禅是西藏密宗一个教派的师兄弟,其中一人若先圆寂,其转世灵童的寻找与培养另一人负有责任。可悲的是在中共统治西藏期间,本来一家的密宗竟分成了境内外两部分,进而在十世班禅转世灵童上出现了两个灵童的悲剧。问题解决的唯一路径是政教分开,政管政教管教,谁是转世灵童只能是境内外密宗教合一,坐在一起内定,定后可报中央政府,而不是定前中央政府插手搅局,用政治标准划是非,并用非法限制一个孩子自由的方法去解决矛盾。

那个被"行踪进行保密" 的西藏男孩已经成人,26岁了。请给他国内行动的自由、出国的自由、选择宗教活动的自由、会见任何人的自由、在自由环境中言论的自由。一个宗教组织对某教徒无上光耀身份的认定怎么成了"迫害" 如是"迫害" 那就应废除这个转世制度。可现在当达赖喇嘛提出要废除时,中共又怕失去手中这个控制密宗的手段而反对废除了。20年面都见不上是"迫害", 而限制一个孩子20年的自由不是迫害,反是"保护" 有如此无自由的"正常生活"" 健康成长"吗?天下的道理能由环报之流任意这样去编造吗?

北京查建国 106 手机13661195761 家电010-67506064 电邮zhajianguo2012@hotmail.com



--

 北京 査建国

--
本文来自《童言无忌》邮件群组。回复本邮件将发信到邮件群组,将可能暴露您的email 地址,姓名,IP 地址,操作系统和发信软件版本信息。如要私下回复给本文作者,请手工拷倍发信人邮件地址另外发信。请参考 邮件组和电邮的隐私保护建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lihlii/t/30122ea197f17c7
退订 请发电邮给 lihlii+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订阅 请发电邮给 lihl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网页浏览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lihlii?hl=zh-CN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Google网上论坛上的"童言无忌"群组。
要在网络上查看此讨论,请访问https://groups.google.com/d/msgid/lihlii/CAFH%3D8-5M226GBou0zSVsH%3D%2BS5XoZBTO2iDg70ZaB9yL7x7-ULg%40mail.gmail.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