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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1月 24, 2015

【维权网21495】 刘远东案、郭飞雄(杨茂东)、孙德胜案、均将在11月27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 可能宣判

(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本网获悉:郭飞雄(杨茂东)、孙德胜案、刘远东案均将在11月27日9时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据律师判断极这次可能宣判。刘远东已经被羁押2年9个月,郭飞雄、孙德胜也被羁押了2年。

据刘远东辩护律师刘正清:"本院受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远东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告人杨景护犯虚报注册资本罪一案,定于2015年11月27日9时在本院第32法庭公开开庭。特通知你作为本案被告人刘远东的辩护人准时出庭。发送人:天河法院刑庭。"

据郭飞雄辩护律师张磊律师说:"距离开庭整整一年后,郭飞雄、孙德胜案本周五(11月27日)上午九时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极有可能宣判。"

对此,本网将持续关注。

刘远东案、郭飞雄(杨茂东)、孙德胜案简介:

刘远东:1978年3月30日出生,广东省五华县人,原广东远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建人,"南方街头运动"的积极倡导者、知行合一的践行者。2013年1月7日,因声援"南周事件",被视为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同年 2 月 23 日,又因与其他人权捍卫者到街头举牌抗议朝鲜进行核试验,随被广州市警方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5 天;3 月 11 日,又被警方以涉嫌"抽逃出资罪"刑事拘留;4 月 4 日被警方正式逮捕。2014年1月24日,被广州市天河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两项罪名合并开庭受审,目前尚无结果,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时间长达2年9个多月,是目前被当局羁押时间最长还未判决的人权捍卫者。

郭飞雄:原名杨茂东,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网名郭飞雄,独立作家,著名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民主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之一。因参与社会运动及维权被多次刑拘并酷刑。2013年,因参与组织同年1月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团办公楼前围观声援南方周末职工抗议新年献词被改事件,以及2013年4月,积极组织和促动八大城市街头举牌,敦促全国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活动,被当局视为是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之一,遂于2013年8月8日被警方以涉嫌"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9月11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未审待判,已被羁押2年3个多月。

孙德胜:1981年12月4日出生,湖北省黄冈市人,著名人权捍卫者。2013年8月13日与郭飞雄同时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二人同案。2013年9月11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天和区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3年10月16日被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未审待判,已被羁押2年3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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