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又到送禮季節,從感恩到聖誕,從孩子學校派對,到學校老師、補習班教師、園丁、郵差,不少人「傷了腦筋又傷荷包」。部分學區更聽聞家長大手筆「一送上千元」(美元,下同),嚇壞教師。不少家長,從孩童兩歲起,便加入「年終包禮物」陣營。在聖蓋博谷地區就讀學齡前學校(Preschool)陳小姐表示,去年起女兒班上有家長,萬聖節前帶小禮物送給小朋友,就在上周,女兒又收到兩份小禮物,因此陳小姐今年也從善如流,準備禮物讓女兒帶到學校。
她表示,小禮物袋裡面是鉛筆、貼紙、小餅乾等,再加上可愛的卡通造型提袋,「約要50多元」。
住在庫卡蒙加牧場張太太,這幾年都會在萬聖節前,親手烤餅乾、甜點,給孩子們帶到學校參加派對。南巴沙迪那楊小姐也表示,兒子小學一、二年級會準備萬聖節小禮,「每份禮物約兩、三元」。
送禮如何拿捏令?不少家長頭疼。陳小姐說,以她來說,每年固定「每位老師25元禮卡」,有時是星巴克,有時標的(Target)卡。她說,跟一些老師談過,他們認為「禮卡最實用」。楊小姐也表示,之前孩子就讀南巴沙迪那時,曾送過老師50元禮卡,這兩年搬家到白人區,感覺新的學區送禮情況「好像沒那麼盛行」,有時見到學生拿幾顆氣球,就當禮物送了,去年兒子拿了五張各25元禮卡到學校送老師,結果其中兩張忘了給,「今年可能乾脆不送了」。
「25元到50元不算什麼」,陳小姐說,她的一位住在聖蓋博谷華裔聚集,學業成績優異學區的朋友林太太曾提到,去年聖誕節前,親眼看見就讀小學五年級兒子班上一名華人家長,拿出「1000元禮卡」(約新台幣32,852元)要送給老師,但老師不敢收,又退回給學生。不僅如此,該學區也曾聽聞家長送老師iPad等「大禮」。
聖瑪利諾學區教委張志堅表示,幾個月前,他提出一項有關教師送禮新法規,獲教委會通過。該法規明訂教師不得收超過50元或同等價值(每位學生)的禮物,若有超過,需向教委會申報。他說,這項法規訂定,主要是認為公立學校是個平等的教育環境,「不需要用此鼓勵老師」。
此外他說,從去年到今年,教委會也針對剛從國外移民來美的家長舉行會議,告訴他們如何融入美國學校、社會,這當中也包括送禮規定等。
他說,送禮在美國禮儀中,是年終對老師、同事與身邊的人表達心意的習俗,主要是聊表心意,但「不希望拿來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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