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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2月 08, 2015

【维权网21566】 投诉:中菲集团投资人:我们为什么要再次到西安市公安局请愿?

2015年12月7日上午,我们近百名投资人不顾寒冷再次到西安市公安局请愿,强烈要求西安市公安局督查莲湖区公安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侦大队加紧侦办中菲集团投资案,为我们投资人追回投资款。

中菲集团总裁名叫王汉志,是西安市莲湖区的人大代表,他从2008年起,以投资发展农业、养猪业、房地产业为名,在西安吸纳民间投资,年利息在10%至20%不等。可是到了2014年7月,中菲集团就停止给我们投资人支付利息了,本金也取不出来,再后来我们就见不到王汉志了,打电话也联系不上。我们投资人还到王汉志所说的办养猪场的眉县、杨凌等地查看,哪里有什么养猪场,看到的顶多只有一个大土坑!

从2014年8月起,我们投资人陆续向西安市莲湖公安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侦大队报案。起初公安机关不立案,说王汉志是区人大代表,立案要经人大批准,直到十多天前才立了案。据我们现在统计到的数据,向中菲集团投资的有三千多人,投资额总共有十几亿元。公安机关立案后,一直没有抓王汉志,我们问为什么不抓人?办案警察说:"抓了人就要不回来钱了。"

案件发生已经一年多了,案件侦办的如何?我们的投资款哪里去了?追回来多少?一直不见动静。我们反复催问,办案的警察有时勉强给我们敷衍几句,从不主动给我们通报侦办情况。我们到莲湖公安分局、莲湖区政府、莲湖区人大、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政府、西安市人大、陕西省政府、陕西省人大都上访过,还到北京上访过一次。每次都是上边推倒下边,叫我们找事发地公安机关和政府解决。我们的投资款至今没有要回来。

全体中菲集团投资人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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