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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2月 09, 2015

【维权网21576】 “不吃饭被拘留案”:端启宪通过法院网上立案系统立案

(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维权网12月8日获悉"不吃饭被拘留案"的最新进展,在经历两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和"涉及六四学潮"不立案后,广西人权捍卫者端启宪今日通过法院网上立案系统登记立案。端启宪表示,将于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到广西高级法院投诉,届时希望各界人士关注。

端启宪告诉本网,12月8日早上,他通过官方网站广西阳光司法网的网上预约立案平台,再次向南宁市中级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要求法院确认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据介绍,11月端启宪到南宁市西乡塘法院要求立案,法院在接收起诉状几天后回复,案件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所以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端启宪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到上一级法院南宁市中级法院立案。"想不到中级法院枉法的程度比基层法院还要严重,连起诉状都不接收,直接告知案件涉及"政治运动"、"六四学潮",既不许立案,也不能出具书面裁定"。

详情请见本网此前的报道:
《端启宪六四发起绝食被拘 提行政诉讼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拒立案》(图)
《端启宪到法院立案再遭拒 理由是起诉涉及"六四学潮"》(图)

端启宪表示,他将于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与同道一起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及广西高级法院投诉,届时恳请各界人士关注,希望通过他们的行动,让大家对当下中国无人权无宪政的现状多一些了解。

2015年6月3日下午6时,端启宪等十一名广西人权活动人士,在各自家中开始24小时绝食,祭奠六四死难者。6月3日下午7时开始,参与绝食活动的大部分人陆续被国保传唤。除绝食发起人端启宪外,其余人均在24小时内获释。4号晚,端启宪被国保警察带回家中,抄走电脑主机、手机等物,后被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日。

端启宪,本名陆恒宪,民主维权人士,现居广西南宁,1977年11月生,曾在中学任教。2000年开始致力于中国人权改善及民主化转型。多年来,因为参与维权及组织民主聚会,不断被警方骚扰、传唤、限制人身自由。2011年2月,"茉莉花革命"期间被当局软禁近一个月。
  
端启宪电话:1313260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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