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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月 22, 2016

【维权网21949】 无锡惠山维权公民周小凤诉惠山公安分局对其18起110报警均不依法作为案在无锡中院上诉开庭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2月19日,本网获悉:无锡惠山维权公民周小凤诉惠山公安分局对18起110报警均不依法作为案在无锡中院上诉开庭。

2016年2月19日下午15时,周小凤诉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对其18起110报警均不依法作为案,不服一审惠山区法院枉法判决,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开庭。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卢文兵代理审判员主持,被上诉人惠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李融海,副大队长朱洪吉以特别授权身份出庭。

2015年6月12日,周小凤家冲来几百人,有黑社会人员,有工地工人,开来挖机,欲对她家进行非法强拆,这帮人冲到她家,就对她母亲等人进行殴打,周及时报警,谁知,从6时03分报警,到6时47分警察才到,但不及时对正在发生的殴打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对不法行为人采取措施,而是熟视无睹地看了看走人,任由不法行为延续。为此,周小凤从6时03分开始,一直到13时08分,报警了18次110,请求警察出警并制止不法侵害,但仅有的一次出警,仍然是不处警。

于是,周小凤将惠山公安分局告上法庭。庭审中,周小凤将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一一驳回,并依法提出了法律依据。一审判决承认了上诉人周小凤有过18次报警行为,但对被上诉人提供的与这18起110报警行为完全没有关系的"调查"却枉法认定为是针对周小凤的报警行为采取的行为,这实属法官的滥权包庇行为。代理审判员卢文兵听取了双方意见。

周小凤说:"这个案件,就是公安违法,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每一报警行为及时进行出警、处警,本案中,惠山公安根本就与开发商官商勾结,任由开发商违法犯罪,对我的报警不理不采,反而,违法行为人在当日9时许报警,公安机关立即受理报立案了,这种公安,只为权势和利益服务,已经腐烂了。"

周小凤联系电话:1801238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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