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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3月 28, 2016

【维权网22181】 上海人权捍卫者王永凤被构陷“寻衅滋事罪”案宣判 被处7个月有期徒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王永凤被构陷"寻衅滋事罪"一案已于2016年3月25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普陀区法庭开庭审理。休庭10分钟后,当庭宣判王永凤有期徒刑7个月(现被关押近6个月)。

上海49位人权捍卫者欲参加王永凤被"寻衅滋事罪"案的旁听,当天上午8时之前已到达上海市普陀区法院门口排队。被警察(警号310195、310897、310742)以"已经坐满"为由阻止大家进入法庭旁听,只允许2名家属旁听。后来,大家看到官方安排的10多人进入法庭旁听。

上海人权捍卫者、义务公民代理人韦开珍接受王永凤家属委托为王永凤作了无罪辩护。据2名家属透露:"在法庭上,检察官只是宣读了公安机关的证人证言,没有犯罪事实,拿不出犯罪证据。"

被拒法院门外的49位人权捍卫者愤怒地举牌喊冤声援王永凤,遭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真如派出所警号031274、031102等警察驱赶,人权捍卫者丁菊英因举"冤"字被抓走,后获释。

据了解:王永凤案与2014年上海"5.15群体冤案有关。"同案犯"石萍、虞春香、郑培培、徐佩玲、颜兰英、尹慧敏、吴玉芬、谢金华、金妹珍、严燕文既没有犯罪事实也没有犯罪结果,仅仅是履行公民权利在亚信峰会期间拉了"请求习近平关注人权"的横幅而已,除了严燕文被管制5个月之外,其余9人都被枉判有期徒刑8个月。

王永凤今年63岁,原居住在上海市普陀区胶州路871号,在动迁安置中,上海市龙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签订空白"合同"侵吞王永凤三口之家应该分配二套居住房和所得的动迁款。在合同没有达成的情况下,趁王永凤家中无人,搬走了扶梯,盗走王永凤家中所有的财物,偷拆房子。王永凤被逼无奈走上信访、走访、控告的维权路。

2015年9月23日,王永凤在北京国家信访局进门处被保安扣押后,北京警察说:上海警方通知北京警方,王永凤是逃犯。当天王永凤遭到北京警察扣押。2015年10月2日,王永凤被带到上海真广路派出所(王永凤户籍地是长寿路派出所),警察说:"与我们无关,仍是去年长宁区5.15案子。"王永凤现被关押在普陀区看守所,2015年10月30日遭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逮捕。

2015年11月11日下午,王永凤的丈夫委托律师去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会见了王永凤。王永凤告诉律师说:"一共被做了三次笔录,一次是由北京警察做的笔录。在普陀区看守所里10月3日和10月8日做了二次笔录,主要关于去年5.15拉横幅,与10个人被判8个月徒刑是同一个案子。"王永凤对犯罪事实不认可,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王永凤的丈夫告诉律师说:"在王永凤这次被抓之前被告知'上面有领导指定,只要王永凤不去北京上访就没有事情,如果继续到北京上访就要坐牢。'王永凤的丈夫继续说:'还有什么法律?领导说了算:想抓你就抓、想关你就关、想告你就告、想判你就判,有权就是这么简单(有权就可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

上海"5.15寻衅滋事"案受害人石萍、虞春香、郑培培、徐佩玲、颜兰英、尹慧敏、吴玉芬、谢金华、金妹珍、严燕文、王永凤强烈谴责:"一党专制下的依法治国就是忽悠老百姓,领导干预司法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打压迫害维权人士,践踏法律、侵犯人权。"

关注上海"5.15群体冤案"受害人:

颜兰英:18916134088;
石  萍:13818313059;
吴玉芬:13126574716;
郑培培:02153963826;
谢金华:13761738697;
金妹珍:13621877658;
尹慧敏:15000791985;
严燕文:13816938662;
虞春香:13269685635;
徐佩玲:(目前正在坐冤牢受难)
王永凤:(目前正在坐冤牢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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