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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3月 31, 2016

【维权网22203】 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沈良庆诉警方行政处罚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3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异议人士沈良庆诉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行政处罚违法案,沈良庆出庭起诉,包河分局局长王万成委托该局法制办主任等两名警察作为代理人应诉。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

去年8.12天津港大爆炸发生后,沈良庆对这起造成巨大生命和财产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非常关注,曾在推特等社交网站发帖、转帖和评论,要求官方披露真相、追究涉嫌贪腐渎职的政府官员,甚至含蓄要求中共澄清外界对先后主政天津的前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和政治局常委、副总理张高丽家族可能与引起事故的瑞海公司等有某种关联传闻,要求回应质疑。8月18日夜间,警方以涉嫌在推特转发并评论博讯网8月15日发布的伤亡和失踪人员数字报道、韦石转发该报道推文,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借口,将之行政拘留九日。沈良庆一直不服该处罚。今年2月3日,在诉讼时效即将到期之前,终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处罚决定违法为理由,向包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警方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并承担诉讼费,获得立案受理。

今天上午开庭前,沈良庆在一位他曾经帮助成功维权、推翻法院终审判决、最终用司法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前访民陪同下,来到位于包河区法院四楼的第十九法庭。在过道里,他看到既有警方人员和国保便衣,也有参加旁听的人和访民,进去后发现,这是个只有三排旁听坐席的小法庭。开庭前已坐满内部人和旁听者。沈良庆把用于"证明官方和官方媒体缺乏公信力,涉嫌掩盖真相,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补充证据目录和网上下载信息书证提交给合议庭。

9时正,史芸审判长敲响法官锤宣布开庭。审理阶段由原告宣读起诉书前,审判长要求原告只宣读与事实和证据有关的前半部分,不得宣读所谓与本案无关的观点。沈良庆当即表示异议,提出后半部分恰恰涉及定性错误、处罚决定违法的法律推理问题,有助于说明为什么言论必须是自由的,本案争点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核心问题就是被告罗织罪名打压言论和新闻自由,请求同意完整宣读。审判长仍然不同意。他只好加重语气表示抗议,同时也针对旁听者说:我本来就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缺乏信任,今天能来到这里,还是希望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如果起诉书都不许完整宣读,只能说明合议庭预设立场,让我怀疑能否公正审判;一份起诉书对旁听的人没有那么大的危险性和煽动力,为什么害怕被人听到呢?我对此表示抗议,最后一次请求合议庭允许我读完起诉书。

这时,照明灯突然灭了一下,电脑显示屏和语音系统都瘫痪了。坐在旁听席第一排一位可能是法院领导的法官看了一下手机,站起来提醒审判长:"停电,机械故障。"审判长宣布临时休庭5分钟。沈良庆猜想可能是在法庭外边监控、操纵庭审的人需要跟审判长协调一下如何解决起诉书僵局。沈良庆乘机走到旁听法官身边小声说: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至少程序上要公正,起诉书又不是炸弹,哪有那么危险?不让宣读反而影响不好。这位法官说:放心吧,会让你读完的。

休庭时,几名便衣拿出摄像器材对旁听的人逐个拍照、摄像,遭到访民抗议,要求他们出示证件、亮明身份。

重新开庭后,审判长采纳了沈良庆完整宣读起诉书的异议。进入原告和被告相互提问和质证阶段,沈良庆首先向合议庭提出要求传唤8月18日晚参与询问的警方证人卢茂琼和王建军,被告方补充提供询问监控音像资料,以便当庭查明当晚第二次询问涉及笔录造假和程序不合法问题,审判长以传唤证人、要求被告补充证据需要提前提出为由拒绝。沈良庆指出要求传唤的证人就坐在旁听席上,当庭传唤他们不影响开庭,还是被以旁听人不能作为证人拒绝。

11时,双方作完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等候通知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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