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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6月 28, 2016

【维权网22857】 湖北省随州市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居委会五组村民关于本组土地问题的投诉信

我们是湖北省随州市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居委会五组村民,关于本组土地问题我们已经多次向村委会表示抗议,在抗议无效的情况下,出于无奈才以联名请愿的方式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表达诉求,敬请上级领导为民作主撑腰,讨还公道。
  
一、2013年3月,柳树淌村委会在没有经过我组大部分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位于我组东西两面44.69亩菜地的土地性质变更,违反了《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违反了《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第八项规定:"村民会议认应当由全体村民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二、随州市人民政府作为征地主体,2013年3月并没有张贴"征前告知书"、"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公示内容,一直到2016年3月27日强行使用时才张榜公告(这是准备补齐有关手续吗?把老百姓都当法盲忽悠?),随州市人民政府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
  
三、退一万步讲,即使集体耕地(菜地)2013年被征用,可是直到2016年土地实际并没有开发利用,用途依然是菜地。随州市人导政府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四、八十年代初期,我国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我组全体村民办理了第一轮承包合同书,1991年全国又实行了土地一轮延包,柳树淌村委会已集体办理,2005-2006年全国又实行二轮延包,我柳树淌村委会未通知办理。但是各农户土地没有变动,直到前几年上级人民政府还在征用三提五统费,粮食直补近几年也都是直接到户。足以证明随州市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认可了二轮延包土地使用权归属。然而当我们全体村民到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上访时得到"1991年的承包合同书过期,土地归村委会所有"这样的荒唐回答(村委会的性质是村民自发组织选举出来的一个代为管理本村辖区内的土地、农业、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大小具体事项。村委会不是一个可以脱离村民的企业或者单位)。
  
五、2016年3月28日凌晨4时许,不知是谁组织的大型铲车、打手多名,利用夜幕掩护,趁着我组老百姓都在熟睡当中,将本批次所谓被征用的44.69亩菜地里的蔬菜、大棚、小拱棚、正待出售的蔬菜以及地上的各种附属物进行碾压拆除,我组村民奋起反抗,最终寡不敌众,多人受伤。6月14日上午,两辆大型铲车以及手持铁锹、头戴安全帽的100多名打手再次出现(见附图1),见菜就铲、见人就打、见菜棚就拨(见附图2),俨然一群红了眼的疯狗。此时的五组村民可遭了殃,现场的情景真是惨不忍赌,撕打声,惨叫声,混成一片……;结局就是本组一位70岁高龄的老妇人被打成重伤住院;一名53岁的妇女被打的当场昏死过去(见附图3);这位53岁妇女的婆婆见儿媳妇被打昏在地,为了不让嫌疑车辆及人员离开,顶着35度的高温钻进铲车底部,以至中署险些丧命;另外还有多位村民受伤。
  
120救走了受伤的群众,110却没有抓捕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到我们五组来调查过,更没有立案。这样的公安机关在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不但没有挺身而出,反而置若罔闻,实在是令群众心寒。
  
鉴于上述种种事实情况,柳树淌五组全体村民请求:
  
1、请求收回被征用的我五组44.69亩土地使用权;该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在没有合理的土地补偿以及村民安置办法的前提下,我村村民将坚决捍卫这片热土。
  
2、请求地方公安机关针对2016年6月14日发生的侵犯我五组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还村民说法、还警察公信、还法律尊严。

我们相信中国共产党是能够为人民作主、谋福利的党,那些与党的核心宗旨背道而驰的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终将受到惩处;我们请求各级政府领导关注我们这些社会底层的农民生存现状,帮助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然不胜感激!
  
此致
随州市人民政府

村民联系方式:
晏明星 13412981923
晏洪山 13997874373
晏明见 15271354919
王玉华 15335788416
吕华荣 13872869815
晏传兵 15671242342
晏加全 18727972781

投诉人:随州市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居委会五组全体村民
201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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