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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9月 05, 2016

【维权网23280】 投诉:延安长青路批发市场门面房主到陕西省政府上访

我们是延安市长青路综合批发市场28户门面房主。延安市长青路综合批发市场位于延安市东关,现在是延安市最繁华的地段。我们这28户在2008年购买了这个批发市场的门面房和负一层的房间,因为这块地皮使用权属于延安市运输公司,房产也是市运输公司开发的,所以我们购买的房产的《产权证》由市运输公司统一办理。我们大多数自己从事各种商品的批发零售经营,也有的将店铺出租给经营户。负一层房大多用做库房。

201645日,我们接到通知,说延安市政府要将我们这里建成商业步行街,要把我们购买的房产拆除,由市政府征收局负责拆迁征地工作。延安市政府征收局说是聘请了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了评估,给我们赔偿门面房每平方米1万元,用作库房的负一层不予赔偿。这样的补偿标准我们房产主一致表示不能接受。因为政府拆迁是进行商业性开发,不能损害我们原门面房主的利益。现在延安市与我们门面房地段、经营效益等条件相等的门面房,价格每平方米达三四万元,政府的补偿标准距离我们再买条件差不多的门面房相差太远。我们向市政府征收局提出我们的意见,市征收局把门面房的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15000元,但这还差得很远,没有一户门面房主签拆迁协议。我们到延安市政府上访过两次,延安市政府坚持征收局定的补偿标准,拆迁办已经两次断了我们门面房的水电供应,并且通知我们限期搬迁,否则到期强制执行。

被逼得没有别的办法,2016831日,我们二十多个房主到西安,到陕西省政府上访求救。我们要求要么拆迁办给我们在步行街原地返还同样面积的临街的门面房,要么延安市征收局给我们每平方米不低于3.5万元的补偿。

延安市长青路综合批发市场28户门面房主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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