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控紐約分行未落實美國反洗錢法規範遭罰款1.8億美元,引發軒然大波;先是有名嘴質疑兆豐金控包庇國外洗錢,再來誣指周美青、金溥聰及國民黨營事業洗錢,轟擊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及總經理徐光曦失職甚至有護短之嫌。最後獨派大老吳澧培要林全下台。上任才16天的徐光曦也被迫閃辭。
同時,德國德意志銀行也同樣遭罰25億美元,豐銀行遭罰19億美元,都是因為美國反黑規範緊縮,各金融機構過去法遵疏忽所致。各銀行藉此教訓都在改善內規,加強法遵人力與訓練。不像台灣如此泛政治化、泛陰謀論,甚至衝擊閣揆的去留。
從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DFS)嚴查兆豐金控紐約分行後的23頁懲罰報告中,並未說兆豐金涉及洗錢或包庇洗錢;只是應申報而未申報,沒盡到第一道防線的責任。若涉及洗錢則是刑責,不是罰款了事。
行政院專案小組可繼續嚴查以澄清真相。但若像德意志銀行、豐銀行一樣只是監管黑錢不力而遭重罰,就應該像外商銀行一樣提升法遵水準,充實法遵人力與制度;不要去作無謂的「牽拖」。
畢竟金融法制標準並非不變的真理,而是隨客觀需要而調整。此次美國地毯式檢查紐約各金融機構,不限兆豐紐約分行。過去大家習以為常的作法,今天都認定為違規,重罰理由包括「該機構人員或高階管理層,未能對違法行為警示現象有所反應」。這是逼大家迅速改善。
兆豐罰款約合新台幣57億元,這不是小數字,但也不及其2015年淨利的20%。相對於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因人民幣貶值導致台灣金融機關今年已提列200億元損失,且潛在不良資產規模大過雷曼兄弟事件,去年一家比兆豐規模小很多的民營金控投資損失上百億元由盈轉虧,社會沒有人在意。似乎兆豐罰款案被渲染過頭。
蔡友才、徐光曦在此事件中或有決策之疏失或誤判,且交涉談判期間兩人均不在位。但有媒體與名嘴全盤否定他們,甚至汙衊糟蹋他們的人格,並不妥當。另蔡友才退休後加入鑒機與尹衍樑合作,有媒體影射潤泰集團在兆豐貸款有曖昧之嫌。其實論資產、營業額及利潤,潤泰集團近年都稱得上是台灣企業界之佼佼者,在當前金融機構貸放不出去的多餘資金高達近7.5兆元時,像潤泰這種客戶爭取都惟恐不及,有何好質疑的?
此次兆豐紐約分行罰款案過分渲染的原因推測有四:(1)兆豐是公股占多數之銀行;(2)台灣政治藍綠惡鬥;(3)陳水扁下台後其家人洗錢案引起社會的敏感;(4)政權轉移後,綠營人士覬覦金融肥缺,不滿蔡政府的人事安排。
520新政府上任以來,蔡英文、林全政府的施政有一點值得肯定,就是用人的專業化,特別是金融機構的負責人不容作為政治酬庸的籌碼。過去扁政府用競選團隊的金主等外行人當公股銀行董事長,非常不妥。
林全對國營事業及金融機構負責人任期的尊重也是對專業文官制度的尊重。今後台灣還會不斷政黨輪替,我們要習慣尊重不同顏色的專業人才,專業文官也就會不看顏色,只論專業。國家政務才能平順運轉。
作為完全執政的政黨,就要有恢弘的氣度。國民黨已下台了,政權、司法都控制在民進黨手上,前朝政府真有違法犯紀,就事論事,追究到底。但不要作報復性的無的放矢,追殺無辜。
(作者是前中華開發副總經理、現遠東商銀常務董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