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12月11日,本网获悉:昨天是世界人权日第68周年,为纪念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而设立的纪念日定于每年的12月10日为世界人权日。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谢金华、周炎、苏同勇、邱蓓、刘培裕、魏勤、奚仁娣、郑培培、斯大林、唐霞珍、朱金娣、陈建芳等上街宣传《世界人权宣言》,向不是民选的政府宣告:天赋人权不可侵犯。
《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在没有任何国家反对情况下通过的。通过(联合国大会第217号决议,A/RES/217)的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 受到该《世界人权宣言》的启示,联合国在1966年制定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目的在进一步阐明并执行宣言所揭示之各项人权精神。该二盟约加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任择议定书与"世界人权宣言"合称"国际人权宪章"
《宣言》是第一份详尽阐释一系列普遍权利和基本自由的国际文件,要求各国政府保证本国公民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宣言》指出,正义、平等和尊严是男女老幼人人享有的基本人权。《宣言》强调:"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宣言》还说,捍卫"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宣言》已成为国际人权法的基础。
但是,在独裁专制国,人们厌恶和反感谈人权,不是人们不觉醒,而是因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是共产党和非民选政府使用的工具。全国司法机关都要听共产党和非民选政府摆布,人们多数对"枪杆子里出政权"的共产党和非民选政府感到无比恐惧。以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是穿制服有执照的黑社会流氓,甚至是比黑社会更黑。他们都是比土匪更可恶,光天化日之下打、砸、抢、构陷罪名把维权上访户扔进牢里,甚至是滥杀无辜,无恶不作 ,为腐败利益集团保驾护航。全国不计其数的强拆房子、霸占农民土地等行政诉讼被制造冤假错案,被黑白颠倒枉法判决。
中国人民的私有财产被中共连续不断抢去占为己有,还有数千万人被整死。人民不会忘记六四大屠杀、曹顺利、李旺阳、贾敬龙、聂树斌等不计其数的冤魂。还有无以计数的良心犯、政治犯至今被关押在中共牢里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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