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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月 04, 2017

[期待民主中国:2189] Re: 盛雪不是「六四」见证人吗?(2)B-时间造假?

黃先生偉成大哥:

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今天在检索资料时,意外地看到您下面这个电邮,说让我发照片给您。非常抱歉,那时可能因为电邮数量巨大而忽略了。

请看附件。这是1990年旧金山民阵二大会议上的两张照片。那时照相需要买胶卷,需要花钱冲印,所以会议上的照片很少。

民阵正在商议下次换届改选大会的时间和地点,多么希望您能够莅临指导,还可以向大家讲讲民阵二大的盛况,我们可以共同回忆一下民阵这二十七年的艰辛历程。

祝福您吉祥如意。

盛雪



2016-09-05 20:22 GMT-04:00 Victor Huang <huangvictor1@gmail.com>:
你説有兩張照片但是沒有看到,可否再發一次。謝謝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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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Sep 2, 2016, at 12:01 PM, SHENG Xue <shengxue@gmail.com> wrote:

黃先生偉成大哥:

我當然記得您呀。昨夜看到您的"偉成"署名,確實在猜測,會不會是您呢?這麼多年沒有聯繫,您一向都好吧。

1990年9月到舊金山出席民陣二大,開會前我住在您家,受到您的照顧和招待。非常抱歉,這麼多年都沒有向您致謝。當時您家裡接待了好幾位遠方來的民運朋友,您為大家提供了許多支持和幫助。海外民運也由於有您這樣的人,才能在所在的社會生根。

說到1990年的舊金山大會,我是自費買機票列席的,不知道什麼人管理當年的大會財務,是否還有當年的帳目。由於那時民陣還相當有錢,相信那次大會自費出席的人不多。我從第一天走進民運隊伍就想好了,我要靠自己的能力走這條路。我家人親屬如果按人數計算,在美國超過四十人,不管我因為從事民運陷入什麼樣的困境,我沒有向一個人要過錢。因為我不想親屬因此有理由要求我離開民運,過自己的生活。後來我哥哥資助我做生意,兩個生意都因為我實在無法分身兩頭照顧而結束。欠我哥哥的幾萬元錢也一直沒還。

謝謝您持久的關注和寶貴的支持。我下次去舊金山一定去拜訪您。相信,長達十年的對我的攻擊,以及近年來的圍剿,指控我所謂的幾十條罪狀,基本都是謊言(我說"基本",是因為其中他們混雜了一些真實的信息)。我又想起作家慕容雪村的遭遇,他也說到,在攻擊他的資料中夾雜一些真實的信息: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40923/c23murong/zh-hant/

二十七年,是一條很長的人生道路,超過兩個半文革。可是,我們還是要走下去,而且還沒有看到非常明朗清楚的盡頭。

找到兩張當時會議的照片:1,合影背景的人是您嗎?2,我已經忘記這位與我合影的漂亮女士的名字。當時會上女性很多。

祝福您及家人吉祥如意。

盛雪



2016-09-02 0:34 GMT-04:00 Victor Huang <huangvictor1@gmail.com>:
盛雪你也了不起,我們曾經在民陣二大時在舊金山見到過,你真是了不起,二十多年了,你還是一本初衷的在為中國的民主在奮鬥,我由衷地敬請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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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Sep 1, 2016, at 6:25 PM, SHENG Xue <shengxue@gmail.com> wrote:

是的,我也认为从德了不起。

但并不是因为他在不厌其烦地论证这些具体细节时,客观上帮助我澄清了一些事实,反驳了指控;而是他真心真意追求六四真相,以及他的理性态度、逻辑分析能力、平和的心境、文明的语言、丝丝入扣的剖析、耐心的书写、对辱骂和抹黑的淡定反应.......,这一切更容易将人们引向真相。

首先我需要检讨,从德指出我的问题非常准确。这不仅是我太忙和粗心大意造成的,也因为媒体有关我的采访报道,我很少看。采访了就采访了,报道了就报道了,我没有细心看并核对纠错。我所有留存下来的媒体报道记录和采访存档,都是我先生做的。新唐人电视台在2004年给我做过专访,分为多集放在网络。多年之后我才看了该套视频采访。一些英文的采访报道我就更懒得看了,如果不是这些攻击,我还没有注意到一些英文采访、引文,或是翻译文字中,出现了一些误会、不准确或者翻译错误。PEN Canada 在2014年六四25周年登载的文章中有翻译错误和不准确的理解,我是在一年以后才注意到。

所以这个事件在这一点上给我一个教训,值得吸取。

回首1989年6月3日、4日、5日、6日,看到中共准备镇压时,我没有躲在家里,而是冲到街上;夜里当镇压开始后,我没有躲在家里,而是坚持在街上对抗;当知道中共已经开枪杀人,我回到家,但是没有躲在家里,而是又出来,赶到天安门广场东南角对面的街上,并在这里遇到军人开枪;当我得知中共在西单路口附近枪杀了张瑾(1993年知道她的名字),我没有回避,而是到现场去考证了这一罪行。一到加拿大,我没有像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一样,逃避见证六四屠杀的责任,躲进自己平安的生活里去享受,而是出面见证六四屠杀。那时所知道的只有可能带来的危险,不可能预期到在27年之后,加拿大麦克琳杂志选择我为加拿大故事之一。在加拿大坚持27年见证六四屠杀,我没有渲染自己在6月3日夜多么勇敢,参与了街上的"石块大战"(其实是地上的方砖摔碎之后的砖块),或在64凌晨多么勇敢,明明知道中共已经开枪,还是要赶到天安门广场去看看学生们怎么样了。没有在现场的人很难理解那种情怀,无法体会那种悲壮。我更多的是见证中共屠杀的事实和残暴邪恶。我在许多地方都是介绍方政的遭遇。

在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后,六四屠杀居然还没有得到昭雪。我相信这是许许多多亲历者和关注者意外和愤懑的。而我在坚持27年见证六四屠杀之后被质疑,是一个做一千个噩梦也想不到的意外。我想不到那些享受自由、享受生活、享受平安、享受福利的人会那样邪恶。但是这个意外给我了一个新的机会,让我回顾这27年的道路,欣慰地接受来自加拿大主流社会的肯定和荣誉,以及它所带动的关注,像封从德先生这样,深入查证那些正在散落的史实。如果没有质疑,不会有人留心到1990年春天的那篇小文,不会有封从德去论证我是海外民运第一个见证1989年6月4日早晨,中共坦克碾压过十一个学生的罪恶。

感谢封从德先生,感恩所有关注此事件的人。

建议从德向费良勇先生重新要求在匡扶正义两个大群的发帖权。虽然,任何时候澄清事实的范围都无法覆盖谣言所及的地方,特别是如此处心积虑、布置周密、团队配合所制造的谣言。但是,让更多人进一步了解六四屠杀真相总是必要的。

盛雪

2016-09-01 8:45 GMT-04:00 Victor Huang <huangvictor1@gmail.com>:
從德兄:
您真了不起。

偉成 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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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Aug 31, 2016, at 9:05 PM, Feng <feng155@gmail.com> wrote:
抱歉近期工作太忙没有整块时间,以至於党媒多维盯着说我「哑火」了。我确实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和兴趣,不似有的人可以日产万石,不过大家都知道,一旦开始了我一般都会完成,哪怕慢也会坚持到底。这里继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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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讨论到盛雪1990年的「六四」纪念文章在海外民运中率先揭示中共坦克在「六四」凌晨碾压撤离学生的暴行,很有意思的是,那些经年累月批判盛雪的人们,就突然集体噤声,十天了对此一言不发,似乎在印证许多人的猜想——她们/他们确实步调一致、极可能有统一指挥。

前面我还说过,根据我近二十年网上与中共特线五毛党及自干五(大家还记得宣扬「中共万恶、惟善六四」的马悲鸣吗?)争论「六四」真相的经验,只要我们实质性地拿出中共作恶的证据确凿的图片与说明,党徒们就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完全不敢正视这些罪恶的证据。

当然,我并不是说这里批评盛雪的都是中共特线五毛党及自干五,我相信有些是、有些不是。中共特线五毛党及自干五的,这里不必说了,良心被狗刁去了;那些不是的,这里我想说两句:妳们/你们对27年坚持揭露中共「六四」罪恶的人经年累月地口诛笔伐,好好想一想,是不是正在起到中共特线五毛党及自干五所不能起的作用?——尤其是正因为你们不是中共特线五毛党及自干五,因而满怀激情与悲壮感要维护民运的「真相与正义」、并跟着中共特线五毛党及自干五说什么「民运还不如中共」的时候?

民运是什么?民运就是民主运动。盛雪可以运动,妳/你为何不可以去运动?而中共又是什么?中共就是至今依然坚持用国家专制恐怖暴力对付平民的有组织犯罪恐怖集团。妳/你为何要跟着中共特线五毛党及自干五说什么「民运还不如中共」?什么时候追求民主的运动反倒不如用国家专制恐怖暴力对付平民的有组织犯罪恐怖集团了?妳们/你们维护「真相与正义」的价值观何时颠倒成这样了?

请妳/你摸着胸口,扪心自问,这是不是在帮助中共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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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言归正传。

首先,小结一下前面都讨论了什么?重点在哪儿? 

(1)甲大姐信誓旦旦地说,盛雪本人亲口告诉她:自己不是六四见证人。甲大姐不仅如是说,还说另外还有某乙、某丙也都亲耳听到过盛雪如是说或26年来从未听到盛雪做过六四见证(蹊跷的是某乙、某丙在这里虽有发言,却从不直接说出此话,而是一再由甲大姐、丁大姐转述),加之其它六四纪念场合也未听到盛雪做过六四见证,于是指控盛雪造假、撒谎;

(2)但是,盛雪本人明确否认了这一指控,她说:「我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对任何人说我不是六四屠杀的见证人,因为那种说法不是事实、没有逻辑、没有理由、没有必要,而且与我二十多年来所做的为六四屠杀见证是自相矛盾的,是完全冲突的」;

(3)指控方提出的证据之一:地点造假(盛雪家离广场2000多米绝不可能5分钟到达因此其见证造假)。此条经我与丁大姐细致辩难,证明指控方此说完全站不住脚,下面是被我证伪的清单:
  3A-盛雪家(A点)离广场并非2000多米,而是大约770米
  3B-盛雪家到广场东南角(B点)还要向北走500多米(C点)才是广场,此说完全错误,背离常识;
<附图4:台基厂路口西站.png>
  3C-770米要走19分钟——计算错误,按2.5米/秒计算应该是5分8秒;
  3D-盛雪家离广场三站地,因此至少1500米——实际上4路公车中有3路是一站地
  3E-盛雪家所在的前门东大街,东到崇文门——实际上只到台基厂大街,即便是这里到广场也就1公里,怎么可能2000多米?

  3F-盛雪自称1979年底入住而此楼却是1990建造——实际上是丁大姐不明白房地产网站此楼七个不同「建造」年份是指室内翻修时间;该楼是因为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在1978年动工1979年建成的「前三门」楼群(这些证据在网上并不困难找到,但指控方似乎不屑于花一点点时间去验证自己对别人的道德指控);

  3G-所谓「前三门」是指由东向西的崇文门、前门、宣武门。甲大姐弄错了,以为前门东大街是崇文门到前门,而实际上是台基厂大街到前门这一公里;而甲大姐用前三门来偷换前门东大街,并说盛雪家住前三门最东面,也就是将3.8公里的距离来偷换0.8公里(详见下图),夸张到近5倍,企图由此论证是盛雪「造假」,实际上却是甲大姐弄假,丁大姐坚持以假为真。

  宣武门————前门————崇文门   3.8 km
           B  A       = .77 km
<附图5c:前三门:宣武门、前门、崇文门.png>
附图5c:前三门:宣武门、前门、崇文门 
 
以上几点错误,只有3C是陆文禾被指出算错后他就马上承认了;其它几个错误,未见甲大姐、丁大姐及〈调查〉文的其它任何联署签名者愿意出面认账,这不禁令人担忧他们的其它指控也是自己弄错或弄假的产物。

开始她们/他们信誓旦旦地指控别人六四见证造假、说什么完全相信此一指控绝对没错,我拿出一条条质疑证据后,就开始东拉西扯不认账,然后说是否六四见证人也并不重要啦,巴啦巴啦,然后就集体噤声了,就是死不认账,谁也奈何不得的态势,同时就有人开始对我造谣、诽谤、污名化,甚至不惜采用和扩散中共骗人的党媒多维的造谣文章。

如果真的是宣称的那样,为了反共而清理民运内道德败坏者,第一,自己就要有反共的具体行动;第二,自己就要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比如知错就认、知错就改。但遗憾的是,我们看见的却是:第一,其中许多人没有反共的具体行动,却与网特遥相呼应;第二,起初信誓旦旦指控别人造假绝对没错,受到质疑知道指控不能成立后,就东拉西扯、死不认账。

人格分裂,一至于斯,着实令人震惊。


OK,现在再来看看,指控方提出的证据之二——时间造假——又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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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文(关于盛雪假冒六四见证人幸存者的解析和调查〉) 称:「盛雪在六四见证时间上造假」,理由是盛雪的两个见证在时间上自相矛盾,绝不可能同时发生,因此盛雪造假、撒谎。这两个见证是:

  见证A:盛雪〈血色黎明〉文,其中说六四凌晨3点半「在外面一夜进行石块大战时听到枪声
  见证B:麦克林杂志(Maclean's)的报道,其中说盛雪四凌晨在家睡到3点半被枪声惊醒」

以上「」内是指控方归纳的内容,遗憾的是,二者皆是误读。误读的责任,两方面都有:指控方的责任,一是将两个不同质的资料进行对比(本人亲自写的内容,和报道的内容);二是并未先质疑让盛雪答辩就直接武断地下了结论并进行道德指控。不过,平心而论,这次盛雪方的责任要大一些,主要源于盛雪文英译本的误解,而盛雪自己却没有在任何地方说明其中的细节错误

为了说明清楚此一误解的源流,这里先看一看盛雪〈血色黎明〉文的英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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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盛雪是六四见证人的资料:
资料盛雪〈血色黎明〉一文的英译本(见附件2)。

该文在2014年的英文译本,并非严格的逐字翻译,其中文字顺序稍有调整、简略及两三处理解失误,未说明是「听到的故事」,其余内容基本一致。下面是与资料A的内容对照(≈表示大致相同;=表示相同):

B1≈A1,文字稍有简略,顺序稍有调整;
B2=A2;
B3=A3;
B4=A4;
B5=A5;
B6≈A6,译者理解失误:3点半枪声让大家猛醒[真开枪了],而非让我[从睡梦中]醒来(woke me at 3:30);
B7≈A7,译者理解失误:译文B7与B6混在一起叙述,未译是「听到的故事」,变成似乎是作者目击;
B8≈A8,译者理解失误:「听到的故事」变成作者目击(I saw);两天后才去看到,变成回去 (I returned) 看到;
B9=A9;
B10=A10;
B11=A11;
B12=A12,这次译者理解正确,说明了是「朋友告诉我」的故事。

B6译者理解失误,造成后来一些英文资料承续此误,更造成批评者误判为盛雪本人「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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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两年后麦克林杂志(Maclean's)的报道沿袭了英译本的误解,把盛雪原文中【3点半枪声让大家猛醒[真开枪了]】误解为【让我[从睡梦中]醒来(woke me at 3:30)】,而且也沿袭了B8的误会,把「听到的故事」变成作者目击

总之,英文翻译与报道中的误解,不能和盛雪原文中的内容比照,更不能因为二者不一致就指控原作者造假、撒谎。

结论是:指控方应该收回这一指控;盛雪也应该吸取教训。

封从德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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