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前人大代表王刚涉黑案遭到黑审
(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12月4日,吉林市龙潭区前人大代表王刚涉黑案在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开庭,王刚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合同诈骗罪”等十五项罪名。
王刚系原吉林中泰驾校董事长, 于2006年取得在其经营的吉林市中泰驾驶员培训学校内建立吉林地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考场的资格。
2010年10月,吉林省交通警察局总队统一在吉林增设驾驶员考试场地。得知这一消息后, 2010年10月14日16时至次日8时,王刚与其驾校于涛、尤纯、杨国林、陈常红等人组织124台教练车打出横幅、标语堵在吉林市交通警察支队驾管处、车务处办公楼前停车场;2010年10月15日8时许,该124台教练车从驾管处出发欲到市交通警察支队上访,当行至吉林市雾凇宾馆时,被交警拦截。
次日,王刚被吉林市公安局以此举“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刑事拘留。与王刚一起被逮捕的,还有其他中泰驾校员工,以及王刚的哥哥王平、王忠等15人。
该案审查起诉阶段被退回补侦4次,致使被告被羁押两年才出庭受审。
该案被告人王刚自己要求在吉林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求公正,当地政法委坚持在船营区法院一审,目的是使吉林市将二审也控制在本市内。这一点和著名的贵阳黎庆洪涉黑案是相同的。
在12月4日的庭审中,控方举证从10年10月15日到19日四天中,人大代表王刚未经同级人大批准在不是看守所的地方遭到关押,还举证了这个期间形成的三份审讯笔记。之后王又持续被非法关押至12月2日,以自己申请解除人大代表职务方式去掉人大代表身份。这本身就说明专案组涉嫌构成非法拘禁和滥用职权。
庭审中,王刚当庭指受到刑讯逼供:牙齿被打落,舌头被打穿,穿在身上的衣服被打成血衣。王刚向法庭提出被刑讯逼供时带出三件血衣。王刚的辩护人迟夙生律师当庭提交两件,公诉人质证说不排除是王刚血迹,但认为并无证据证明是刑讯逼供造成。王刚说,我从被抓起来就穿这些衣服,就一直在公安控制下,我的同事都能够证明我被抓时知道我穿的就是这身衣服。随后有两位王刚在看守所的狱友出庭作证,第一位证明他第一次见王刚时,王刚舌头被打穿了。第二个证人向法庭证明血衣从看守所带出的过程。
庭审中,公诉人举证了新的证据。辩护律师根据最高院刑诉法司法解释第155条规定,要求准备辩护时间,法庭应当延期审理。法庭经合议后,告知律师不予延期审理。辩护人集体抗议,被告人王刚被激怒:“我自愿申请枪毙!我马上签字申请立即死刑!”王刚抗议的后果,是重新戴上手铐,脚镣。随后宣布休庭,理由是:被告人王刚扰乱法庭秩序。
本案的辩护律师表示,听吉林同行说,12月3日晚,吉林市司法局领导打电话给律协领导,要求必须协调全体律师坚决不允许做无罪辩护。法庭李庭长告诉律师说:吉林有吉林的审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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