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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6月 29, 2016

【维权网22861】 投诉:陕西渭南市临渭区政府凭什么把五里堡村定为“棚户区”进行“改造”?

我们是渭南市临渭区五里堡村全体上访村民。

从2016年3月起,渭南市临渭区政府开始对我们五里堡村进行"棚户区改造"。我们村原本是一个农业村,随着城市范围的扩大,我们村逐渐成为城市的一部分,成了城中村。我们的耕地被政府征用完了,村民们近十年把原有的旧房拆除,利用庄基地全部的面积,新建了四五层砖混结构的楼房,设施齐全,装修美观,每家的住房面积少则数百平方米,多则上千平方米,除自家居住外,还有不少房屋出租。收取房租是我们绝大多数村民现在主要的收入来源。这样好的房子、村子,怎么能被认定为"棚户区"?不知道有什么必要"改造"?我们村民想来想去,可能是我们这里已经成为临渭区最繁华的地段之一,地价高,开发利润巨大的缘故吧?

临渭区政府要"改造"我们村,不召开村民大会,对村集体的资产不评估更没有处置方案,只是简单地公布"改造"方案:拆除村民的住房,对村民住房实行货币安置,一、二层每平方米补偿3800元,二层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偿600元。这个补偿额很不公道。我们村附近的单位人员或城市居民的住房,一、二层补偿额每平方米在5500至6000元之间,为什么给我们五里堡村民的补偿这么低?我们要购买附近新建的楼房,每平方米售价在4500元以上,政府给我们的补偿款,远远不足购买我们原住房一、二层的面积。我们怎么能接受这样的"改造"补偿方案?许多村民不与棚改办签协议,就有戴头盔的"防暴队"进了村,白天黑夜在村里巡逻转悠,对我们村民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慌。

我们村民到临渭区和渭南市政府上访,要求政府召开村民大会,原原本本地公布政府的有关政策,听取村民的意见;要对村集体的资产核实造册,给予合理的处置补偿并公布;对我们一、二层房的补偿标准要与附近单位人员或城市居民的补偿标准相同,要公平合理。但是,临渭区政府和渭南市政府不理会我们的要求。

2016年6月27日上午,我们村民到陕西省政府上访,向省政府信访接待人员反映了我们的上述要求。

渭南市临渭区五里堡村全体上访村民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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