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烂的中国司法,让人怎么喜欢你?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写在九月会议之前,希望中国的法治进程顺利,这事关国运。)
中国的司法,既具有现代司法特点,如制度、程序和一些基本的理念,也浸淫着传统的法律影响。就如现代的中国土豪,外表光鲜,但是,内心古老和厚黑。因此,这样的司法,遇到迅速变革的时代,显得有些猝不及防和落伍,然后大肆指责体制问题。就如一个孩子犯了错误,他急需指出大人的过错来掩盖自己的无能,却从不懂得自我反思。在这里,我们不说什么大道理,就说一些简单的事,包括一些笔者亲身经历的事,看看我们的司法界人士已经烂到了什么程度,看看我们的社会将要怎么去面对这样的司法。
首先要说的是,中国的司法的问题,是司法人士本身的素质问题,而非体制的问题。曾经读过一些有关中国司法的书,看过一些法律界所谓泰斗的演讲,也听到过一些法律人士的牢骚。很多时候讲,在中国打官司,打的不是道理,而是政治和人情,当然,现在是人民币了,于是这些司法人士很喜欢,或者习惯性的将中国的司法问题一股脑的都归结到执政党对司法的领导上,似乎要告诉大家,"有这样的婆婆管家,所以,家就变成这个样子"。就我看来,这样的一盆屎不问青红皂白的扣到执政党的头上,除了西方舶来的法律没有被国内的半吊子所谓法律斗士理解透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把责任推卸到别人的头上,是一种最好掩盖自己无能的办法。我不明白,一个民事案件,法官收钱办案,凭人情办案,把国法办成私法,把自由裁量权变成自己的私权,这样的司法,与谁领导司法有必然联系吗?如果有联系,那就是纪委对司法毫无作为,太过放纵了司法。所以,一些人夸夸其谈司法独立问题,就是一个伪命题,是一个谎言。这个谎言的背后,当然就是被掩盖的事实,这个事实就是司法系统的整体无能和素质低下。
其次,司法的腐败,源于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造就了无法无天和善于避法的司法系统。中国的司法,现在不是多了执政党的领导,而是执政党没能有效的监督司法。从西方舶来的法律,法官大多都是经历严格的筛选,包括知识和为人的考察,而且有严格的退出机制和惩罚机制。但是,如今的中国司法系统,除了那竞争激烈的司法考试,其他的都无法和国外严格的法官成长过程相提并论。大家知道,豆腐渣工程是不要指望能成为顶梁柱,同样,速成的中国法官不会成为包青天,反而很容易成为懂法知法的流氓。笔者遇到一位长沙的法官,这位法官是当事方的朋友、老乡,当然也是当事方的代言人了,只是披着合法的外衣赶着肮脏的勾当而已。第一天开庭,当事方的律师就警告另一方的律师,"案子是一时的,法官是一辈子的"。所以,这个案子往下怎么走,结果都不出意外。当事方超期提证据,法官就说要弄清案情。当事方要拖时间,法官就说案子很复杂。既然事情复杂,那就多多花点时间断案吧,不,法官说他事情多。。。。你要换法官,你还找不出证据来,这就是中国的司法,老百姓可怜啊!这哪是人民法庭啊,就是法官的私庭。所以,中国的司法,不是多了领导,而是缺乏有效的督察机制和退出及惩罚机制。
最后,中国的司法,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以至于司法审判过程流于形式,断案结论并非严格基于事实,而是基于法官个人意志。由于中国法官的成长过程缺乏严格的培养过程,所以,很多法官思想不端正,素质极差,无视法律尊严,将司法所给予的自由裁量权变成自己的私权,将法律变成自己的私法,不仅没有职业道德底线,甚至缺乏做人基本的道德操守。一些法官,如湖南永州的周法官,里应外合,勾结他人妻子,披着合法的外衣,剥夺他人的财产。更为可怕的是,永州中院二审结论竟然是结论合理。。。等等。一位心术不正的法官,勾结他人老婆,断出来的案子竟然是公正公平的,这是公开侮辱中国人的智慧,也是对中国司法的亵渎。一位没有标准的法官,在毫无监督的情况下,凭借司法所给予的自由裁量权,他还有什么不敢做?!就如同一位强盗闯进屋子,竟然有人认为他是来做慈善的想法一样,太过荒唐。但是,这确是在中国大地上真实存在的事实,由此可知,司法的糜烂,已经不是那位法官的问题,而是整个司法系统。对于这样一个无法面对国徽尊严的司法系统,不坚强监督,不减少自由裁量权,我们还在等什么?
中国的司法,受制于传统的思想影响,无法做到完全的公正。但是,在民事方面,法官却有着太大的权利,一群无视国法的人却在做着国法的守护者,是悲哀?是惶恐?我想惶恐的人不应该仅仅是老百姓。
无论各国,历朝,老百姓都在追求者公平和公正,如同歌里所唱的,中国人都是认理的人。也正因为如此,当社会出现不公正时,当民不聊生时,总有人出来当包青天,当替天行道者。这是对这个社会不公的一种纠正或者是控诉,对于这种修补,人们感到庆幸。但是,对于这个社会来说,这应该成为一种警醒。国家的衰亡,不仅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的问题,有时候,司法的公正反映着这个社会的最后健康。
对于历史来说,老百姓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们没有特点,但是,他们却又是改变历史的源泉。他们没有大富大贵,他们的愿望有时候很渺小,甚至很可笑。但是,这些渺小的事,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天,这个天的最后支撑者就是司法所代表的社会公正和公平的维护者。但是,中国如今司法的糜烂,法官道德的败坏和低下,都使得这个最后的底线被打破。一旦这个底线打破,人们的最后心理奔溃,随之而来的就是整个社会道德的沦丧和社会矛盾的积累以及行为的极端化。
所以,司法的腐败,才是这个社会最大的腐败,是这个社会最大的毒瘤。敢于知法犯法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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