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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7月04日 来稿)
我被迫离开在家乡中国桂林时,我的儿子7岁,女儿才3岁,我们一家人天各一方已经分别4年多。
我非常感谢澳州政府让我在这民主自由的国家安定地生活,而且澳洲政府非常仁慈地批准了我的妻子和二个未成年的孩子定居澳洲的签证。4年过去了,我们一家总 算可以相聚澳洲,开始全新的生活,我非常的激动,我妻子也愁云消散,孩子们也特别的兴奋,他们整理好玩具,要带到澳洲,我们期待在悉尼的家庭 团聚。
2014年3月5日一早,我妻子、儿子和女儿从广西桂林赶到广州国际机场,准备搭乘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CZ301早晨8:20起飞的航班,从广州直飞澳州 悉尼。就在这时,他们被机场边检警察阻拦登机,禁止出境。更有甚者,边检警察还粗暴地把尚在有效日期内的护照用剪子损毁。
2014年4月14日下午,我的妻子蔡喜红到桂林市出入境管理处书面要求给出禁止出境法律依据时,桂林市出入境管理处拒绝接收我妻子的书面要求,回答说: "我们不会给你任何依据"。当时那位警官的警号是300308。
我的妻子蔡喜红是一位守法中国公民,我的孩子蔡念荣(10岁)、覃念恺(7岁),还都还是末成年儿童。中国政府禁止他们出境,既不给予理由,也没有理由, 完全是滥用政府公权力,既不合法,而且还违反自己所订立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 犯"。不但如此,中国政府还违反了已经签署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一) 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二) 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违反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已经签署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三部份 第九条 " 一、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及"一、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 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二、人人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
中国政府不但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 而且任意践踏国际公约。中国政府毫无理由毫无人性地阻止我们全家团聚,是一种流氓匪徒行为,极为可耻,而且还创造了一个新纪录,让两个如此幼 小年龄的儿童成为因政治原因而受到迫害的牺牲者。一个堂堂13亿人口的世界大国的政府,还在国际舞台上争取大国地位,对内的普通民众则换上了 另一副凶残嘴脸,终将为世界所不齿,为民众所抛弃。
我敦促中国政府遵守中国自己制定的法 律,遵守在联合国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义务,回归人性,拿出正确姿态,纠正处理广西警方的违法行为,对于我 的妻子和孩子予以立刻放行,以挽回一个政府的形象和颜面。为国际形象见,为舒缓民怨见,中国政府都应该择善而行。
覃夕权
2014年7月1日
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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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再一次又一次的证明中共是一个流 氓团体,他自己的法律,他签署的联合国公约他们都不会遵守,中共完全没有信义,没有人 性、没有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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