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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9月 05, 2012

【维权网11082】 成都失地农民钟萍刑满,上百拆迁户为其接风(图)

成都失地农民钟萍刑满,上百拆迁户为其接风(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菲报道)95,被构陷入狱的成都失地农民钟萍刑满释放,成都周边众多失地农民前往为其接风。

据迎接钟萍的人透露,大约上午10点左右,钟萍出狱来到国防乐园,家人与拆迁户们一拥而上,大家抱头痛哭,钟萍母亲刘廷芳在现场与女儿合影留念,随后众拆迁户们为其举行宴会为她接风。

据了解:钟萍是因为201095参与上千人聚集在她们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依法讨要土地补偿金,而被高新区警方构陷"侮辱罪"被判刑的。

据她母亲刘廷芳对本网信息员介绍:"讨要补偿金的当天我没去,等了几天我没见到女儿,才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警官才告诉我,我女儿被拘留了,后来,公安机关使用挂号信邮寄一个空壳给我,后经我多次追问,才又一次给我邮寄拘留通知书。一审判决后,由于我们再也请不起律师,也无法见到我女儿,我只好请人帮我女儿写了一份上诉状,在上诉期内,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但成都中院却没有任何答复,我女儿未经二审,被送到了四川省女子监狱服刑"。

本网信息员从钟萍的判决书中了解到:该案存在众多的程序和实体的违法。因为,侮辱罪本身应当是一起刑事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应该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公诉机关不应当受理该案,公检法均如此热衷于办理该案,即使如此,所有证据也不足以证明钟萍有罪,而钟萍却被判两年的有期徒刑,还阻止被告人家属代没有什么文化的钟萍上诉,就已经难逃构陷之嫌疑。

再有,在公诉人的起诉中居然公然建议法院对四名被告人判刑五年半至七年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明显是为了打击报复上访人。

再次,据刘廷芳告诉本网信息员说:一审中她们请的律师连开庭都没有去。笔者在判决书中却看到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而且辩护意见并未提出该案是自诉案件,作为专业的律师,只能说明该律师被公检法施压或收买。

也正因为如此,当地众多的被拆迁户,才会前往迎接钟萍出狱,大家把她当作英雄看待。

钟萍母亲刘廷芳电话:15228899743

钟萍、刘廷芳母女与为她接风的被拆迁户们在一起

钟萍与为她接风的部分被拆迁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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