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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3月 01, 2013

【维权网12884】 安徽出嫁女王荣华母子土地承包权被剥夺,上访20年难寻公正

安徽出嫁女王荣华母子土地承包权被剥夺,上访20年难寻公正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本网信息员接淮北市濉溪县上访维权人士王华反映,她与妹妹王荣华一同就妹妹因是出嫁女的身份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被剥夺一事上访近二十年,但濉溪县濉溪镇政府不依法办事,罔顾事实与法律,使王荣华与两个孩子迄今未获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王荣华与两个孩子无生活来源,一家人的生存陷入困境。

 

据悉:王荣华19699月出生,是家中的五女儿,于1993年结婚,19943月生育长子余腾飞,儿子户口入女方户籍濉溪镇八里村程庄。1994年濉溪县开始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调整。在该轮土地承包调整中,王华不仅没有因儿子的出生入户多分到土地承包和宅基地,反而因其是出嫁女的身份,原有的1984年分得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使用权被非法剥夺。从此王荣华就走上了漫漫上访维权之路。199591王荣华又生育次子余腾振,户口入女方户籍。

 

在王荣华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因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婚后王荣华带着两个儿子生活,因无土地耕种,只得靠打散工挣得一些钱和八十多高龄父母的资助生活。

 

为了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王荣华多次赴省和北京上访,2008年以来濉溪县信访局及濉溪镇政府多次就王荣华信访事项作出答复、报告,大意与2009年因王荣华向全国人大反映,濉溪县濉溪镇政府于310作出《关于王荣华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相同,该文称“立即派人到濉溪镇八里村和程前村民组找到当时的村民组土地调整成员和村组干部,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处理意见,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大意为因1994年土调时所有宅基地和耕地全部调整分配到户,根据中央关于土地承包的有关精神,承包土地30年不变,已经没有多余的耕地和宅基地,故得等以后再次进行土地调整时,再根据有关文件及政策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组织村民会议研究给予解决。另就王荣华反映生活困难的问题将会积极予以救助。

 

如此含糊其辞的意见,如此不可能兑现的承诺,王荣华无奈之下继续上访维权。2012530,濉溪县濉溪镇政府给王荣华来个突袭式的“听证会”。当日下午濉溪镇政府工作人员通知王荣华第二天到镇里开会,并未明确告知是要开听证会,也未通知她的代理人、大姐王华是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王荣华与代理人王华皆认定为是违法的,可濉溪镇政府却在睢镇政【201213号《关于王荣华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中认定王荣华1993年婚后定居婆家,不在程庄居住,未在程庄建房,没有在程庄尽任何义务,其两儿子出生当年没有在八里村程庄办理入户手续(其实就是承认王荣华儿子户口在程庄,只是不是出生当年)19948月八里村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整,根据县委文件精神,经村民会议研究决定:凡是嫁出去的姑娘户口不迁走,不在八里村居住,在婆家定居,不对八里村尽义务的,不得在该村分配承包地和宅基地。王荣华要求分配其母子承包地、宅基地及赔偿失地损失的信访事项,不予支持。

 

对此,王荣华、王华姐妹非常气愤,她们认为依据宪法的男女平等的原则,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明确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谓的村民会议决定违法不应有任何效力,而濉溪县政府对如此违反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剥夺出嫁女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的决定予以承认,并称王荣华母子依据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所提出的要求无法律依据,如此颠倒法律,如此漠视妇女和儿童权利的行径,她们会坚决上访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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