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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7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琥珀小学,年仅10岁的小女孩张安妮被四个身份不明的强壮男子从学校带走,3个多小时后,安妮的父亲张林先生也被合肥警方以办理“暂住证”为由带至蜀山区公安分局琥珀山庄派出所,在这里,他竟见到了自己的女儿。父女俩在被关押了20小时后,才得以释放。
幼小的安妮在警所里充满了恐惧,稚嫩的心则一直向往着朗朗书声的教室,思念着一同学习、玩耍、无忧无虑的同学。4月8日上午,憧憬着校园生活的张安妮准备恢复就学时,却遭到校方非法拒绝。理由是:“有关部门”的“不明身份人员”将安妮带走,现返校人身安全无法保障,须有该“有关部门”同意的证明才能返校。荒唐的理由,让我们无法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我们注意到:
1、校方任由不明身份人员把由自己监护的学生从校园内带走,已构成失职;
2、拒绝张安妮复学,更是粗暴践踏儿童受教育权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把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发展权以及尊重儿童的想法等权利作为其最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把“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合肥琥珀小学不仅未能履行职责保护好张安妮的人身安全,反倒默许秘密警察对其实施绑架,时至今日,在“有关部门”的压力下,又不愿恢复张安妮受教育的权利,是极其无耻的行为。
我们强烈要求:
1、琥珀小学必须立即无条件允许张安妮返校;
2、琥珀小学必须充分保证返校后张安妮的人身安全;
3、琥珀小学应安排掌握心理教学经验的教师对张安妮进行心理辅导;
4、琥珀小学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排除干扰,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不被各类神秘“有关部门”干扰。
学校,本是育人的摇篮、不畏权势的楷模,在它不能保障学生安全时,我们只能遗憾;而和邪恶同流合污,则让我们愤慨!我们在这里再次的呼吁:让小安妮重返校园!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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