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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8月 17, 2013

[G4G] IBTimes中文网 【微评】杭州经适房上市:政府占大头,抢钱抢疯

IBTimes中文网研究员 刘静 | 2013年08月16日 星期五 17:15 PM

据新华网15日消息,杭州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定当日出台。其中规定,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不过经适房住户要按照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图片来源: 网络)
杭州经济适用房上市

消息一出,便引来网友与专家们的热议。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童悦仲表示:"房价由供需关系决定,无疑经济适用房的市场将增加整个市场的供应量,从而对房价起到平抑作用。"

随后,这一说法就招致房产界的大佬@任志强提出质疑:然后再盖更多的经适房?而新浪微博认证为中国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Echolley则直接表明:经适房可入市交易是很错误的政策设计。

不仅如此,天津教师@Professor_Xu则更进一步指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这就成了腐败的滋生地。对此,香港媒体人@冯春明感慨道,政府生财有道啊!

集汇资本投资总监@疯投不止:杭州经济适用房很大部分都是政府定向房,这些房子"既经济又适用",现在公务员要公开财产了,赶紧上市流通卖掉。

网友@倒车时波澜不惊更是犀利:为了还地方债。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规定,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

对此,澳邦成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谦表示:经济适用房政府的减免与优惠部分毕竟只占到总投资的几分之一,凭什么后来政府要占大头,抢钱抢疯了呀!

@任志强认为,经适房应于购买前确定共有产权的比例。将政府的优惠,地价和税费减免折算为房屋的产权比例,以保护公平。但无论如何都不应大于50%。不应让购买者拥有少量产权,否则政府就可以用占大比例产权的优势而任意改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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