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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0月 04, 2013

[G4G] 世界新�� 旅游法 葫芦里卖什么药?

旅游法 葫芦里卖什么药?
■大陆新闻组/整理
October 03, 2013 06:00 AM | 1812 次 | 0 0 评论 | 0 0 推荐 | 电邮给朋友 | 打印
「旅游法」实施后,旅游价格大幅上涨。图为多名中国游客在巴黎铁塔前合影。(Getty Images)
「旅游法」实施后,旅游价格大幅上涨。图为多名中国游客在巴黎铁塔前合影。(Getty Images)
多家旅行社指出,「旅游法」实施初期,暂时取消购物点行程。图为大批顾客在伦敦的百货公司购物,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国人面孔。(Getty Images)
多家旅行社指出,「旅游法」实施初期,暂时取消购物点行程。图为大批顾客在伦敦的百货公司购物,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国人面孔。(Getty Images)
10月1日正式上路的「旅游法」,已为旅游市场带来一场不小的「震撼教育」。在各方的解读下,新法让「旅游回归本质」的初衷已越言越明。不过,在取消自费项目等新规下,旅游市场报价的上涨却也是不�的事实,让许多消费者不禁疑惑问道,「旅游法,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港澳双飞5日游由2680元涨到了5480元;南韩6日游由2650元涨到了6380元;泰国7日游由3280元涨到了6580元;澳纽12日游,由1万2000元涨到了1万8000元……

与往年相比,今年「十一」黄金周跟团出游的价格是一路上涨,各家旅行社的旅游�品报价同比普遍上涨了30%至100%,甚至更高。而这一切,都源於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

郑州晚报报导,江先生本打算「十一」期间带家人去泰国玩,但在看到旅行社的新报价时,他改变了主意。江先生说,新报价超出自己的预期,没有办法接受。不过更让他担心的是,今后旅行社会不会拿著「旅游法」这个挡箭牌,使得旅游价格一直这么涨下去?

对於江先生的担心,郑州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河南南湖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秦铭浩给了否定答案。据报导,秦铭浩表示,此次旅行社团费价格的上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涨价」,而是其价格水平的正常回归,因为过去一些线路之所以价格低,是因为旅行社先以低於成本的报价组团,再透过游客购物等消费环节的高额退佣来弥补亏损直至盈利,也就是旅游市场常见价格竞�手段—「零负团费」,属於低价倾销的违法行为。

新京报报导,�信旅游的门店业务员表示,南韩、泰国等线路虽然要比以前贵一些,「但涨价没有大家想像的厉害,其实就是把门票、小费等这些以前在境外要收的费用包括了。」他以欧洲三国十天游为例,「我们这次价格调整就是把罗浮宫、凡尔赛宫等门票费包含进去。」

国家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补充表示,「十一」期间旅游价格较大幅度地上涨,除了�逢「旅游法」实施外,也与黄金周旺季的迭加效应有关。

购物店 短期�不去了

为杜绝「零负团费、低价倾销」现象,「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北京多家旅行社对此表示,在新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他们暂时�用「一刀切」的方式取消购物环节。

报导引述多家旅行社指出,「旅游法」实施初期,在各家的行程单上,短时间�难再看到商场、奥特莱斯(Outlets)的影子。「虽然『旅游法』说是可以有条件地购物,但这个不落到纸面上谁也说不准。」海涛旅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说。

「看情况我们会调整线路,比如增加一些自由活动时间,或者多安排一些半自助的�品,游客可以自行购物。」在一家旅行社的10月计画中,日本游的线路则�距离购物区近的景点参观时间加长,允许游客短时间�自行安排活动。

据报导,虽说「旅游法」没有完全禁止购物,但新法带来的行程调整,还是引来不少质疑。对此,「旅游法」核心起草组成员、北京二外法学系主任、副教授申海恩表示,购物本身没有问题,购物也不违法,立法主要是为遏制那些不良的购物行为,杜绝旅游经营者靠购物牟取的不正当利益。

申海恩进一步解释称,在游客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带店购物,甚至可以指定购物点。「旅游法」所说的禁止行为,是指旅行社单方面指定购物场所,在格式合同里直接写购物点就违反了第35条。

价格战 旅行业得收敛

除了上述的「零负团费、低价倾销」外,国家发改委在「旅游法」实施前,也公布了另外两项旅游市场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价格同盟和价格欺诈,对价格乱象予以严打,希望能遏止旅行业垄断行为。

中新社报导,所谓「价格同盟,统一报价」,是一些旅行社为避免激烈的市场竞�「抱团取暖」,事先缔结价格同盟,实施固定价格和画分市场的垄断协议,统一对外报价,统一旅游收入分配。严重限制了业�有效竞�,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於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第三种典型案件为「虚高�价,虚假打折」,有些购物店对旅游团队客户开展打折促销,但�示售价几乎未成交过,也无法提供按�价成交的交易纪录,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属於价格欺诈行为。

报导举海南三亚、云南丽江旅游购物的特色�品水晶、螺旋藻为例,绝大部分�价都在购进成本价的十倍以上,有的达到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如一款�价为1万3950元的金�晶,购进成本价为713元,�价为购进成本价的19倍,实际成交价在�价基础上打8.5折,即1万1860元。

领队:回扣没了,日子不好过

「旅游法」实施后,除了旅客感受深刻外,对领队来说,影响也很大。一位领队阿兰向新京报透露,他们欧洲团有部分收入是直接能落到自己手里的,要比在旅行社吃死工资好,但现在回扣没了,日子不好过,「只能上岸或不干了」。

阿兰表示,按「旅游法」以前的经营方式,他们每次出团到欧洲,都能透过带客购物获取很可观的收入。「比如法国的,大约会给我们提5%左右吧,当地的地接导游也有回扣。」他说,「每个月最多可拿2万左右的回扣。」

报导说,「旅游法」上路后,明�了导游和领队不能参与购物或者自费项目推荐中,不得从中获取利益,这就断了他们的回扣收入源头,「两种办法�,一种是上岸,一种就不干。」

阿兰说,上岸就是指在旅行社吃死工资,没什么竞�和压力,但她觉得旅行社的工资太少。「一个月不到2000元的基本工资,没团的话也就只能拿到这么多。」

一家旅行社负责人透露,业�给导游的工资一般在1500到2000元,每次出团一天补助500元。「一般来说这个薪酬水平可以了,我们还给导游上『五险一金』(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报导引述负责人指出,「旅游法」实施�实对部分导游有影响,但正规的旅行社和有证的导游会逐渐留下来。他说,地接社的这部分灰色利润消失后,他们会按成本正常报价,所以「十一」后旅游价格上涨,也有这部分原因。

4大法宝 向旅游乱象说不

还在因为被导游坑了而愤愤不平吗?还在因为旅行社的不作为而有苦无处诉吗?「旅游法」10月1日上路以来,人民网根据该法总结出旅游四大法宝供民�参考,如果旅游过程中遇到这些现象,就可拿起这些法宝大声说「不」!

一、购物法宝:强迫购物不允许

现象分析:旅行过程中,如果导游给你安排了购物点,强迫你购物,你可以说不。

可用条例: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透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二、合同法宝:�容时间须明�

现象分析:如果旅行社跟你签的旅游合同中,没有明��明游览娱乐项目的具体�容和时间,你可以说不。

可用条例: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提供旅游行程单给旅游者。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服务法宝:导游须全程陪同

现象分析:如果在旅行过程中,你发现导游或者领队不愿全程陪同,你可以说不。

可用条列:旅行社组织团队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队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四、投诉法宝:旅游者投诉有门

现象分析:如果旅游过程中,你与旅行社或导游发生纠纷,对方不愿承担责任时,你可以说不。

可用条例:第91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告知投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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