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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2月 18, 2013

[G4G] BBC 台湾大统假食油案 董事长获刑16年

台湾大统假食油案 董事长获刑16年

更新时间 2013年12月16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7:12
戴上口罩的高振利在彰化线西派出所报到(台湾中央社图片16/12/2013)

戴上口罩的高振利到警察派出所报到时被收押。

台湾假冒食用油事件首例起诉一审宣判,大统长基食品厂董事长高振利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星期一(12月16日)以欺诈罪对高振利作出以上判刑,并对大统长基公司罚款5000万元新台币(169万美元;1024万元人民币)。

此前,大统长基被揭发以低价棉籽油混充高价橄榄油、葡萄籽油等产品,引起台湾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广泛担忧。

台湾卫生福利部后来向大统长基开出了18.5亿元的罚单。

台湾中央社引述彰化地院发言人余仕明说,高振利等三人混充油品贩卖,触犯《刑法》商品虚伪标示罪、诈欺取财罪,并犯《食品卫生管理法》搀伪、假冒以及添加未经许可添加物等罪。

高雄市卫生局与消费者保护官巡查超市卖场的食用油产品(台湾中央社图片22/10/2013)

台湾卫生部门事发后巡查各地卖场的食用油产品。

同案另外两名被告人——大统长基调配室科长温瑞彬和员工周昆明——同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0个月,缓刑五年。

获准取保候审的高振利并未到庭听判,但於午间按照保释条款到警署报到时被羁押;他的代表律师表明将提出上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彰化地院同日开庭预审另一家涉及混合食用油欺诈的企业富味乡,公司负责人陈文南等承认控罪所指行为,但不认罪。

富味乡此前也被罚款4.6亿元。

台湾总统马英九在刚过去的周末表示,针对接连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政府一定会严查重罚,并已准备修法提高刑罚。

(撰稿/责编:叶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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