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3日引述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称,纪委的通报中,从"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等措辞到"与他人通奸"的转变,标志着官方对落马官员案情通报正逐渐细化和透明。
对于"通奸"的准确含义,中纪委官网刊文解释指,"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此前,接受中共调查的官员如果被查出生活作风问题,纪检系统在通报中比较常见的是"道德败坏"、"生活腐化"、"与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等措辞。
南都复查过去中纪委使用"通奸"一词,发现首次用于2012年江苏省纪委通报无锡市原市长毛小平的违法违纪一案,当时称,毛小平"道德败坏,与两名女性通奸"。南都说,这是纪检系统最先使用"通奸"一词通报官员生活作风问题。
报导又指,今年以来,纪检系统在通报落马官员案情时较频繁地使用"通奸"一词。6月5日,中纪委发布消息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伙同他人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6月27日,中纪委介绍国家信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杰立案检查情况时提到"与他人通奸"。
中纪委2日通报7名被查处官员的案情,其中5人均被提及有"与他人通奸"的行为。
北大的庄德水说:"道德败坏和生活腐化都比较抽象,所指内容也比较广泛。"他表示,生活腐化可能包括超规格享受、色情淫秽场所消费等;道德败坏,则不仅指男女关系问题,可能还涉及其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问题。
南都记者注意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要求: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通奸、利用职权等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教育或赡养义务、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能救不救等5类行为都列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根据报导,所谓的"社会主义道德",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已有明确要求,即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通奸、利用职权等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教育或赡养义务、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能救不救等5类行为都列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Google网上论坛中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发帖到此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go2group@googlegroups.com。
通过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访问此论坛。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https://groups.google.com/d/optou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