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能否把中国导向宪政?
- 2014年 10月 29日
中国新华社10月28日全文发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习近平主席关于这份文件所作说明的全文。
外界观察人士研读研究这份近17000字的《决定》,梳理脉络、提炼精髓、分析意义之时,中国其他官方媒体和网媒都推出或转载了这份文件的"内容摘要",比如 18句话读懂《决定》、25句话读懂《决定》,也有一张图让你读懂《决定》、三分钟速读理解《决定》,等等。
同时,各主要官媒也依惯例采访并引述了一些中国法律界学者对《决定》本身以及"依法治国"概念的诠释。
《人民日报》在网络版上提供了"解读:习近平为啥说要理直气壮地讲党的领导地位?",直切长期以来围绕中国的法制、法治、政治体制和中国特色的辩论的焦点,即中国共产党和宪法、法律的关系。文章强调了"理直气壮地"坚持党的领导地位的重要性。
中青网报道说,周二(10月28日)傍晚《决定》和习主席关于《决定》的说明全文发表后,根据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10月28日18时至21时的2000条舆情统计,"'点赞'同时'期待落实'之声是第一时间的舆论主流,占到总量的63.5%"。
另外,报道称《决定》里提到的"宪法日"和"宣誓制"获赞最多。
宪法
这两项都是习近平在"说明"中提到的。"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是习近平重点阐释的"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之一,确切地说是十个问题中的第三个。
《决定》把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以普及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以助"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
关于宪法部分的解说不但是中国民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外界中国事务观察人士以及权益人士关注的焦点。
博客作者章文评论说,"36年来的事实摆在那里,无比清晰地告诉世人:只要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依法治国"当然会有的,可能还会进一步强调和强化,但那是党在依法治他的反对者,是"专制",与"法治"一点关系都没有。
也有网友认为,即使"宪政"在中国仍是个令不少人心悸的字眼,因主张依宪办事的权益人士还有不少在囚,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其实施和监督制度要健全,这句话从习近平嘴里说出来,总比没有说要好。
纠结
中国法律业者或许比西方观察人士对"党和法的关系之纠结"感触更直接。
律师袁裕来注意到,《决定》中一方面强调依法治国的全过程都必须坚持贯彻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又规定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按字面理解,在当下的中国现实中,各级党政干部可能因此面临两难处境:干预则可能被追责,不干预则难以贯彻党的领导。这个模糊和灰色区域,或许仍是学术探讨目标和不同政见阵营的战场之一。
对《决定》的出台干脆不以为然的也有,包括北京知名自由派学者崔卫平。她在微博上调侃说:终于摸到那块石头了。不断地丢弃,是为了不断地将它找回来,也不断惊喜地告诉大家"找到啦"。接着再丢弃、再找、、、、、、
此言引来大量"赞"。
多维网上有更直接的批评:当党的路线正确时,法律是公正的,但当党的路线错误时,法律就为邪恶的。谁来保证党的路线不出现反右,文革,和六四呢?
还有多维网友认为:坚持共产党不在宪法下面运行,法治就是个屁话。
有网友认为《决定》中所说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包括了共产党在内的所有组织和党总书记在内的所有个人。
也有反驳者认为,"共产党不是组织,是执政党,这就是预留的后门。"
旅居澳大利亚的博客作者杨恒均日前发表博文说,法治的关键是宪政,"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官",而绝不仅仅是所谓"治民"。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在反腐倡廉与制定改革开放的宏伟计划上取得了初步成绩,但如果没有法治的保障,这一切都可能只是昙花一现。就像过去几十年反复发生的那样。
党和法
学者Shannon Tiezzi 10月23日在《外交官》(也有译《外交学者》,The Diplomat)杂志上发表文章,分析依法治国能否引导中国走向宪政。
作者认为,根据中国官媒、党媒的有关表述,"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经济,包括限制官员干预市场、遏制腐败,与"人治"针锋相对;而在这个总体思路框架下,可以看到中国可能在寻求实施西方社会所理解的那种法治,即法律制约掌权者对权力的运用。
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权力应该在法律之下,而这正是中国目前的问题。一面是诸如《南方周末》新年致辞中关于宪政和"中国梦"的部分遭新闻删查,倡导宪政的权益活动人士许志永被判刑入狱之类事实,另一面是习近平亲口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而依法治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这实在令人费解。
Tiezzi判断,习近平的想法是,党作为整体应该在法之上,控制法为党的利益服务,但党员则在法律和宪法之下,在省市以下推行法治;迄今为止最能说明问题的一个迹象,就是地方司法与行政分离。
从刚发表的《决定》全文来看,最高法院设巡回法庭,也将是对地方党政权力的又一项制约。
网民 "老崔说事"重复了许多人一直认为的观点:中国不缺法律,缺乏的是严格执行法律的人。
还有网民表示,洋洋万余字的文件,读来读去,想来想去,最后想明白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那就是"处理问题法律说了算;法律怎么说党说了算"。
新浪微博用户雾雨哗啦啦啦啦指出,"我发现完善两个字用的最多,这两个字只能彰显不足并不能确定可以改正!"
(撰稿:郱书 / 责编: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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