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星期三, 4月 08, 2015

【维权网19970】 律师会见陈云飞受阻 只能给其存钱送物

(维权网信息员梁勇报道)2015年4月7日,获悉陈云飞被刑拘后,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冉彤,到新津县看守所去试图会见,但看守所明确说国保不允许会见,要会见需国保批准。
     
据冉彤律师对陈云飞的朋友说:他已经给陈云飞送了衣服和600元钱,但看守所说每个月只允许使用两百元,看来六百元够陈云飞使用三个月了,另外看守所说棉被紧张,冉彤律师又帮忙买了两床棉被送去。
   
根据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对强迫失踪的定义:在本公约中,"强迫失踪"系指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实施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至少在陈云飞家属获得《拘留通知书》以前陈云飞属于强迫失踪。
   
在律师不能会见的情况下,在押人员是最容易遭受"酷刑"的伤害的,而且往往被酷刑后,难以有证据证明自己遭受过酷刑。
   
此前,陈云飞因为家中物品失窃而报警时,就曾经遭到警察的殴打,威胁,甚至用不明物体对陈云飞实施过针扎,为此陈云飞一直在投诉控告,但成都警方均未明确受理。
    
因此,对陈云飞的狱中状况,和其是否遭受酷刑本网将持续关注。

--
--
"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维权网""论坛。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Google网上论坛上的""维权网""群组。
要退订此群组并停止接收此群组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weiquanwang_CHRD+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https://groups.google.com/d/optou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

最新发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