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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5月 08, 2015

請發表、轉發:锺国平:用个人主义埋葬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操"

锺国平:用个人主义埋葬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操"

探討反馈-2

——————————

徐文立主持

个人权利及国家利益的冲突与抉择探讨系列

3

 

按语:我赞成,倡明新的价值体系和新的思维应是中国当前宪政民主运动的首要使命,不然我们总是在中共的遗毒中翻滚而不能自拔。当然,我们现在探讨的内容是不是新的价值体系和新的思维,不能由我们自己做最后评判;更需要众人拾柴火焰高。

但是,在这类讨论中请参与者:1,先仔细看清任何一方的文章和本意,请针对具体的文字和内容,再发表议论;2,请不要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和公开指责谁谁是"中共特线"等等。3,以据说话,以理服人。

                                            ——徐文立                                        

 

 

锺国平:用个人主义埋葬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操"

 

若问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究竟是什么?恐怕不会有太多人能答得出来,但如果问如何评价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及爱国主义,许多人会倾向于认为个人主义就是浅薄的自私自利主义,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才是真高尚的道德情操,这种看法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个人主义产生于西方,而至今未能引进到东方文化中来,所以对个人主义的理解总是充满了误解,而这个理解本身也同时带有很强的集体主义或爱国主义的色彩。

 

真正的个人主义是什么?个人主义是欧洲启蒙运动时期所倡导的、作为反叛当时以罗马天主教为代表的神权至上的价值观而提倡的人权至上的价值观。

伍德(Wood, EM 1972, p6 "个人主义"定义为"一种道德价值观、政治哲学、意识形态或者说一种社会愿景,它强调:从道德体系上评价,个体的人才是真正重要的。" 个人主义者倡导个人通过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和愿望,并以个人的独立性与自我依靠为基本原则,同时,个人主义者拒绝任何来自外界的,包括社会或任何机构(如政府),对自己的个人利益(利益指权利与财产——笔者注)的干涉。个人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个人是为自由而战的人类事业中的核心"Brown LS 1993)。故而,个人主义概念本身就已经包含了自由主义的哲学思想,即,个人主义就是追求"个人的自由权利及自我实现的权利"Wood, EM, 1972, p67),是自由主义的基础与内核。

 

美国是人类第一个、也是迄今唯一一个以个人主义为核心价值观而立国的国家。用美国独立宣言的话说就是,每个人天生就有"追求自由及幸福的权利"。美国学者Craig Biddle (Biddle C, 2012) 指出,"在政治上,个人主义是美国建国者们在当时意欲解决的最实质性的问题......那就是,一片自由的土地,一个特别的社会,它拥有一个只做一件事并将它做好的政府,这件事就是:平等地保护每个个人的权利...... 为达成这一目的,美国将组建一个由立法会,法院,警察和军队,以及对于保护个人权利来说必须设置的其他部门和机构组成的政府,这将是一个符合期望的和尊重人权的政府。"

 

关于个人如何对待集体利益(包括团体、民族与国家)的问题,个人主义认为,一个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增进他自己的权益或追求自己的幸福,或者至少是要求有这样做的权利,而不承担将社会利益纳入自己的个人追求之中的义务(这并非说个人主义者是不择手段的利己主义者)。个人主义者从来不赞成为了"更高尚更宏大的社会事业"而牺牲自己的利益。相反地,集体主义却要求个人为集体的荣誉与事业而奉献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

 

哈耶克(Hayek, F.A., 1994, pp. 17, 37-48 就在其著作《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指出:个人主义经常地要么被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要么被集体主义作为对立的价值观而指责。在中国,个人主义者被描绘成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小人。依据此逻辑,美国国父们全都是小人,出卖了英国,尤其富兰克林当上了英奸,串通法国,分裂了英国,破坏了英国的国家主权。相信集体主义的中国人尤其应当批判托马斯·潘恩,他叛逃英国,到美国没多久便写了《论常识》,发行之广已达到人手一册的程度,号召大家起来推翻英国统治。这本书鼓励了许许多多人起来向英国宣战。中国人按照自己的集体主义价值观怎么能理解这个人不是英奸而是英雄呢!

 

 

那么,集体主义是什么呢?MBA百科【注1】的"主导价值观"词条是这样描述集体主义的:"当我们在协调个人与社会关系时,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应当是社会共同利益。当国家利益、团体利益、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把社会主义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团体要自觉服从国家利益。这是现阶段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最高境界和最高要求。"  国内学者王海明(2004P1)引述斯蒂芬·R·C·黑科斯的话说"集体主义是与个人主义相反的理论,它认为社会集体比组成它们的个人更重要,个人有义务为了集体的利益而自我牺牲,不管这些集体是阶级、种族、部落、家庭还是民族。" 在这里我们看到,集体主义所谈的集体小至家庭,大至国家,都包括在里面。而集体主义将利益的重要性按照集体的级别与大小排序,越大者利益排序越靠前,而利益的大小则看集体所涉及的地理范围,范围越广,利益越大,因此在所有排序中,"国家利益排到最前面,成为最高利益",而个人的利益排到了最末位。也就是说,在一个这样的国家,个人永远是利益受损者,其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关于爱国问题,有人提出质疑:前苏联抗击纳粹德国算不算爱国?中国抗击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算不算爱国?港英时代反抗英国殖民主义(等于同时支持中共接管香港)算不算爱国,现在香港反对中共专制(刚好与港英时代对立起来)算不算爱国?

 

在此特别回答一下,爱国主义是一种价值观,具有相对稳定的定义,在特定环境下,其判断标准是一致的,不会变来变去。以上这些问题并不能简单地用算不算爱国来归类,这种政治事件中包含非常复杂的各种关系,是国与国之间的利益较量。而爱国主义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对比。因此对于以上事件,不能用爱国与否来描述,只能用形容词,诸如正义、道德、人性等等来衡量。特别需要注明的一点是:爱国主义作为价值观,它不是形容词,不能当作形容词那样给任何事情贴标签,尤其不能替代"正义"等形容词用在任何想象中的事件上,否则就会出现"港英时代支持中共叫爱国,中共统治时代反中共叫爱国"这样的不合逻辑的命题来。

 

爱国主义在中国就是以集体主义的面目出現在中國人面前的,它属于集体主义中的最大利益方,因此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集体。所以,爱国主义倡导者明確要求公民為國家奉獻,並大力宣揚讚譽為國家"犧牲生命者",更有甚者,爱国主义被列入宪法,成为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王海明(2004P2)表示,"遵守集体主义原则而自我牺牲的最终净余额是利,是利益总量的增加,符合最大利益净余额的道德终极标准"。所以,从终级原则上说,集体主义就是以"个人的牺牲"为最崇高境界的爱国主义,这种牺牲包括个人的利益乃至生命。

 

据此,在国家利益面前,只要是"利益总量增加",公民就必须牺牲。牺牲成为了个体的生命价值与意义,有时更美其名曰"留取丹心照汗青"。在集体主义社会中,个人的生命与财产并不真正属于自己,而是属于集体,小至家庭,大至国家,就是不归自己所有,换句话说,个人,无论是财产还是生命,首先是服务于国家利益的工具和手段。对于一个个体的生命,只要是有利于国家利益的总量增加,那么个人就应该付出哪怕是生命的代价。而个体本身的待遇呢?自愿牺牲者,得到一张奖状、一枚奖章或少量金钱补贴;不愿牺牲的,国家必采取强制手段迫使个体作出牺牲。例如强制堕胎,哪怕活婴生下来了,也要将其弄死,30多年来,过亿的性命还未出世便因为"利益总量增加"的目标而夭折;饥荒年代的19581961年,哪怕全村人被饿死,也不允许出门乞讨,如此几千万生命一文不值地冤死,而与此同时,国家正运着粮食分文不收地送给阿尔巴尼亚,以增加国家的"利益总量";成百上千万的家庭被强拆,千万人流离失所,成为访民,结果是:访民为了"利益总量的增加"而被劳教、坐监、甚至致残、致死;以爱国为名,几百万"志愿"军被送进朝鲜,冻死、战死无数,一个黄继光邱少云的故事就打发了所有受伤受难的家庭;无数个聂树斌的生命作为活体备用器官用以挽救领导人、有钱人和社会名流们的苟且之命而不知所踪,这也增加了"利益总量"……

 

从个人主义观点看,这是极为卑劣的以"柔性教育"为名剥夺公民权利乃至生命的欺骗术。它在"实施教育和概念推广"的时候,都是用西装革履、美女鲜花、儿童笑脸来掩盖血淋淋的"强制措施""暴力逼迫"、甚至是残忍杀戮。从根本上,这样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利益方"——国家,对个人生命采取了极端漠视的态度,根本不理会个体的呼喊与哀嚎,缺乏最起码的人道精神。

 

在这个"主权至上"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在这个严厉斥责"人权至上"、故意将"个人主义"污蔑为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利己主义"的国家,这样的爱国主义还将断送多少无辜性命才够满足"国家利益"的胃口呢?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一旦与政权相结合,就变得极其卑鄙无耻和猥琐不堪。正如英国启蒙运动时期著名文人萨米尔·约翰逊所指出的那样:"爱国主义是骗子们的最后的避难所。"

 

在这样的国家,法定的利益排序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个人的利益排在最后,个人的利益受国家侵蚀根本就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请问:在这样的背景下,纵使有过亿维权案件,你能呼吁几件?维权成功的案例能够有几例?或者,维权能够解决个人生命财产没有安全保障的问题吗?类似这样的问题无法穷尽,但是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在集体主义的天下,我们无法正常生存,更不用谈自由与尊严。

 

与集体主义的奉献牺牲要求相反,人的本性通常是利己的而不是甘愿自我牺牲的,这是人的本能。这一点,哈佛大学一位教授在给几百名学生上大课时,就做过一个现场调查,发现真正具有利他主义心态和价值观的,仅有一位女同学,该课程的视频可以在优酷的哈佛大学公开课里看到。那么在集体主义横行的中国,个人如何面对利己心态与集体主义所要求的自我牺牲呢?

 

西方学者普遍认为,集体主义盛行于高语境社会(即,表面的文字表达并非真实含义,真实含义必须结合沟通过程中的身体语言、说话者背景、不成文的习俗等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笔者注),如东欧国家、伊斯兰教国家、印度、中国、日本等东方国家。这种高语境的本质和我们熟知的"表面一套背地一套"是一脉相承的。这就是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的方法:在口头上,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在背后拉关系走后门,使尽全部招数让他人充当"国家利益"的炮灰。而同时,每个人在表面上严肃地表态"甘愿牺牲",结果,那些没后门没能量的,就成了淘汰品、集体主义的"祭品"、案板上的鱼肉。所谓"人吃人"的社会不就是这样来的吗?

 

例如高喊要与日本决战的人,没有谁真会上战场,他们要么年纪大了或不足,要么体格不够入伍或者有关系避免入伍。然而在这样的爱国舆论影响下,只要中共一声令下,他人就上去送命了,去打一场根本不可能赢的"战争",牺牲者统统化为一个一个的数字,供人作舆论消费。这样的集体很和谐,一个一个都是义正辞严的、坚定的爱国者,都发誓要为集体利益献身,反战者即使不被抓,也一定被舆论骂个狗血喷头。于是,和谐的国家,只听到鼓掌喝彩声,真是好一幅同心协力的共产主义捍卫者的完美画面。

 

就此,读者可以对比一下:面对战争,个人主义者究竟是如何表现的:

 

有人会说,英国、美国、法国历史上,那么多有钱有地位又有事业的个人主义者,不惜牺牲自己而亲自上战场,这不是与个人主义所说的"不牺牲自己的利益"相矛盾吗?而相反,集体主义者们,在喊尽了爱国口号宣誓效忠祖国的人,临到战争来临,却总是将他人送上战场。这又怎么解释?

 

关于个人主义者冒死上战场的情况,的确,美国宪法起草者中,绝大部分都是扛着枪亲自上战场的人,他们是独立战争的幸存者。这里,笔者需要做一个澄清:这些幸存者在打仗时仍然还是英国人,至少不被英国当作"美国人",因此,在英国看来,他们就是分裂分子。如果失败,他们将性命、财产全无,这才是"不自由毋宁死"的真实含义。

 

不过,无论国家身份如何,参与自由抗争的英国、美国、法国人都将争取自由看作是自己个人的事业,追求的是自己的个人价值。这与大多数中国民运人士为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而争取更好的、更进步的社会制度的心态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为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冒死抗争,后者是为了"他人"、为了"社会进步"而抗争,基本上没有生命之虞(最近30多年很少有死刑判例)。

 

正因为目的不同、风险程度不同,所以,抗争手段也不同。世界民主宪政的历史告诉我们:以"不自由毋宁死"的气概去争取自由的个人主义者们,他们考虑的是个人的利益,在自由被剥夺的时候,他们看到的是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自己的尊严被践踏,因此,他们不以"国家、民族"为重,不是在为国家为集体献身,他们是在以生命捍卫自己的利益——尊严及自由。所以他们没有"顾及国家、民族利益"的心理负担,他们要将自己的尊严与自由放在首位。若为此牺牲,那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自由与尊严而不是为了国家民族而牺牲,他们对于我们日常认为的"伤害国家、民族利益"没有任何负罪感,因为用生命博尊严本身就超越了任何其他的价值。

 

例如美国在独立宣言出台的时候,他们失败的风险是很高的,因为英国海军乃世界霸主,所向披靡,而宣布独立的所有人中,只有华盛顿一人带过1000多人的部队与装备极原始的印第安人打过仗。如果不是后来争取到了法国的金钱、军队以及法国的盟友西班牙的海军的支持,使法西舰队联合阻击英国海军,外加法国出钱出陆军在美国本土主导战争,这场独立战争根本不可能打赢,他们的下场可想而知。

 

这就是个人主义者的人生态度:个人的自由与尊严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必须用生命去捍卫,而国家、民族利益必须排在个人之后。历史之所以成就了他们,不是因为集体、爱国主义的所谓"大义"将他们凝聚在一起,而是个人主义者们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与生命尊严而进行无间合作,并且既然已经背水一战,他们自然不在乎"出卖国家"利益,所以对于分裂国家之类的问题连考虑也不会。

 

中国民主奋斗史却不同:如果你为了"国家民族"的政治进步而战,你会将国家民族作为至高无上的崇拜对象,绝对不会让国家民族在你争取自由的事业中受到任何伤害,即使你的目标根本无法实现。实际上,中国民主人士的这种态度决定了,国家、民族是否进步的目标与民主人士的个人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个人已经为了国家、民族牺牲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了,因此,民主人士这时"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很超然、很"中立""权衡"国家利益与国家、民族进步事业之间的关系,最终,几乎所有的民主人士都在权衡之后,将焦点放在"国家利益"上,因为"国家、民族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更因为自己基本不会有性命之忧(当然不排除受皮肉之苦等磨难)。正因为这样的观念,许多中国人对于孙中山当年依靠日本、俄国等国的帮助才夺取政权感到羞愧,许多追求民主的人士尽量回避评价孙中山的这段经历。

 

多数中国民主人士对历史上美国人宁肯国家灭亡或国土丧失也一定要获得自由的权利不是这样理解的,他们认为这些人不是英国人而是美国人,因此,不认为这些人的分裂国家的行为是在分裂国家。这样大家就心安理得了,因为如果说他们原来是在分裂国家,那么对于为了"国家、民族、社会进步"的中国进步人士来说如何能够接受?

 

正因如此,只要中共以"出卖国家、民族利益,勾结海外反华势力"为借口,便可以名正言顺地抓捕任何人士了,当局就是力图以此罪名构陷郭玉闪的。而律师们的辩护通常只是说他们的当事人"未曾勾结海外反华势力",言下之意,若真勾结了,那律师和当事人都会承认"罪行"。而英美法,作为三个世界上民主自由国家的先驱,没有一个不是借助外来军事力量或"出卖国家"利益而成功的。

 

最后,笔者呼吁各位中国义士,站在不同角度,不同立场,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观念,重新认识个人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问题,再决定究竟是否应该用个人主义去埋葬横行于中国六十六年的集体主义精神及爱国主义情操。请同时思考若未来你的付出有了回报,中共被赶下台,你是否也要用这样的中世纪式的以牺牲奉献为核心的爱国主义精神要求新的国家的人民呢?我不得不忧虑这一点,因为这样的事情极可能成为使我们再次陷入专制轮回的重要原因。

 

 

【注1

 

MBA百科,http://wiki.mbalib.com/wiki/主导价值观

 

 

参考文献:

 

Biddle, C. (2012). Individualism vs. Collectivism: Our Future, Our Choice, The Objective Standard, Vol. 7, No. 1., 2012. Accessed on Apr 10, 2015 at https://www.theobjectivestandard.com/issues/2012-spring/individualism-collectivism/

 

Brown, L.S. 1993). The Politics of Individualism: Liberalism, Liberal Feminism, and Anarchism. BLACK ROSE BOOKS LID. 1993

 

Hayek, F.A. (1994). The Road to Serfdom.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p. 17, 37–48. ISBN 0-226-32061-8.

 

Wood, E.M. (1972). Mind and Politics: An Approach to the Meaning of Liberal and Socialist Individualis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2. ISBN 0-520-02029-4. Pg. 6

 

 

 

王海明,(2004. 集体主义之我见,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3卷,第五期,pp.1-5, 20049

 

 

探討反馈-2

 

1

 

羽毛先生好。讲点己见就教于兄,推翻旧专制再建新专制不是推翻专制行动,而是不同专制者的改朝换代。用民主制度代替专制制度才是爱国主义表现,如现民运即爱国运动。满清压迫汉族终被推翻,德希特勒侵苏,日军阀侵华是要建立民主国家吗?反对他们残害本国百姓即爱国主义。希特勒是反共者,但他占领那么多国家是要建法西斯专制奴役国家,苏联人民应不要爱国,引其占苏吗?执其一端为异端,执其两端为圣人。用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忽略、消灭个人主义是异端,不要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唯个人主义也是异端。你的结论是"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祖国",我的宗旨是"为我的祖国有自由去献身"        北京查建国

 

2

 

201555 下午9:21 <yunxiaoyumao0101@sina.com>写道:

 

查先生在网上的回复和争鸣,我大部分都赞成,语简意赅。但下面的回复、讨论我觉得还需要思考。

 

看来查建国先生不同意钟国平先生的论点。

查先生说:

   "当国被专制者窃取时,当国被外敌蹂躏时,爱国为国牺牲个人利益是维护国家主权,也是维护宪政,也是维护个人人权不被践踏。"

    我认为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不是这么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1"当国被专制者窃取时,爱国为国牺牲个人...."这种时候,一定有一个势力宣布国被窃取,你们要跟我们推翻专制,我是主张实行民主的等等,花言巧语让你去爱国,推翻专制,于是大量流血牺牲。专制确实很快被推翻了,但胜利者比被推翻的还要专制——以极权专制代替非极权专制。

  2"当国被外敌蹂躏时,爱国为国牺牲个人...."这种时候,一般叫"被侵略"。如果外敌建立的国家政权,比原来被侵略灭亡的政权还要清廉和法治,国家欣欣向荣,那么这个"爱国为国牺牲个人...."还有何意义呢?以满清(女真族)侵略明王朝(汉族)为例,思考一下。

   朱明王朝自己给子民的自由未必赶上清王朝给的多。管它统治者是那个民族呢!

   结论: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祖国。

查先生以为何如?欢迎指教。

                                 

                                      北京 羽毛

 

3

 

两位讨论的问题,在现实中其实有时是很复杂难辩的。

 

比如台湾日据时代,以及其后对台湾人的影响。这就是如今仍有不少台湾本地人(相对于二战胜利后迁台的大陆人)怀念日本统治(至少是不排斥)的原因。

 

就算是清末身处朝廷腐败没落,面临外敌入侵,何种行为是爱国,也不是那么一定清楚的。

 

 

佐罗  谢丹  于重庆

 

 

4

 

刘世遵      我关于爱国的看法

 

爱国和利用爱国是两个概念。不能因有人利用爱国就否定爱国。我们反对利用爱国。

 

宪政、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与爱国也不矛盾,不能把二者对立开来。

 

无论1989年我参加学运,还是1998年我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都是因为我深爱着自己的祖国,希望中国能够走上自由、民主、宪政,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

 

假如我是一个个人主义者,不爱我的祖国,我就不会参加上述活动,因为参加89学运,使我被看管半年,取消毕业分配资格,本来是联系好当时的纺织部政策法规司工作的;因为参加组建中国民主党 ,使我服刑6年,至今仍被警方严密监管。 

 

正是因为我爱我的祖国,我才会不计个人得失,从事民主运动,尽管自己的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越来越少!

 

这里讲的国指的是中华大地及其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

 

热爱自己的祖国,同热爱自己的家乡,自己的家庭一样,都是自然的、合理的、美好的感情。

 

很难想象一个标榜反对爱国的组织会有前途  ,很难想象一个标榜不爱自己的家乡和家庭的人会有人信任和喜爱。

 

我敬佩那些舍己为国的人,我祝福那些舍己为国的人!同时,我愿为中国能够走上自由、民主、宪政,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而继续努力。

 

祖国对一个人有多重要,其实,只要想一想二战后,犹太人为什么不惜一切代价要在中东复国———以色列,就明白了。要知道,复国前,犹太人融合到世界各地已经上千年,每一个犹太人早已习惯了当地的生活,并把所在国视为自己的祖国。

 

5

 

201555 下午10:46R柔之剑 ‪<zjr311@outlook.com>写道:

诸位见仁见智。羽毛先生对祖国论点很中肯。"不自由,宁毋死"——烈女林昭言

并附上一篇小拙文,敬请批评教正。

 

弃绝跪拜文化 实现千古圆梦

 

中华的跪拜文化可谓根深蒂固,危害数千年之久。

从赖汉脏唐到赵宋蒙元朱明满清,统统一脉承继跪拜帝王谮越了道统,虽创立当時全球的GDP令西人耀目惊叹,国人狂妄自大至今沉醉自恋心态中不能自醒,但是这种末落赖熟死亡跪拜文化已毫無生机。周而往复,改朝换代,变不离其踪,衰亡乃宿命。

 

司马迁腐宫愤撰《史记》煌煌宏篇,盖承先圣贤"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赋离骚天问九歌千古嚎;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

但是近现代跪拜文化并没绝迹,反而呈登锋造极之演化。

 

简述之,史无前列祸害惨烈文革中,七十年代知青求生跪拜,六四学子跪拜呈状即是表证。不能酷责知青、学子们亦沉溺党文化的酱缸中难以自拔。民谚曰:男儿膝下有黄金,挺直脊梁站起來,不求神仙皇帝,全靠吾们自己彻底醒悟,效法千千万万仁人志士,跪天跪地拜父母弃生取义。有人说要看六四运动恢宏场境的重现,就去香港看占中吧,可喜的是学子黄之锋们、台太阳花运动更赴成熟勇毅可佳。承继发扬民运精髓,凭借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之精神;凭这浩然正气汇集海内外正力量,团结一致朝着自由、民主、博爱、法治、共和宪政道路前进!别无他途!

 

弃绝跪拜文化,沉睡的华夏民族,千年圆梦复兴同时,也拯救了世界。

 

6

 

锺国平——

 

表明自己爱国没有问题,那是个人自由。

 

问题在于必须说明,爱国与所追求的宪政如何不冲突。为什么英美法以串通外国,分裂祖国,出卖国土为代价迎来了他们的宪政民主,为什么他们不以爱国之心去争取民主。

 

若有此阐述,我认为是在讨论问题了。

 

大概有些朋友是不懂交流。即使谈自己爱国,反对个人主义都好,能不能针对文章里的具体内容呢?感觉看完一篇文章与完全没有看是一样的。只看了最后结尾,好像就认识那几个字似的。

对于那些发生过的历史,那些卖国的行为没有一个字的看法。只知道自己就是爱国,就是爱爱国就是美好

 

我現在開始寫,這一篇是必寫的,因為許多人還根本不明白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的差別。類似中共套話的胡亂聯繫剛好說明普通人中中共毒害有多麼深。——遠超過我的預期。真的無語!

 

本人所談之愛國主義是指流行於中國的帶有鮮明政治立場和民族主義立場的愛國主義。愛國主義的提出始於歐洲啟蒙運動時代,盧梭為最早的倡導者。當時歐洲人沒有國家觀念,雖然也是有國王。他們心中只有教區(教皇)、家庭、自己所在的社區。盧梭,作為反對宗教領導一切、滲透每個角落的社會現狀,提出"教士不應該在公共學校任教,因為教士的理想在天堂,公共學校不屬於天堂,它屬於我們的國家"——這樣"愛國家"的說法出台,之後立即受到各國家的王室的歡迎,他們隨後弄出今天我們看到的代表國家的各種象徵物,如國旗國歌等。今天的英國國歌仍然是當年創作的。

 

然而,當一個出自個人的對自己家鄉和親友的眷念被政治化以後,一些"異像"就跟著出來了。所謂政治化,就是被統治者包裝和利用,如當時的政府居然還有愛國主義大臣這樣的職位!在目前的中國也一樣,所謂中宣部,其主要使命就是宣傳愛國主義,而且被寫入憲法作為法定的每個公民的義務。也就是說,一種原本是公民自發的或有或無情感,被植入了無數的政治含義和公民義務,其中最核心的公民義務,就是為這個國家抵禦外敵而獻身。

 

還是回到當年的啟蒙運動時代,當年在英國有位名人叫薩米爾·約翰遜,他將愛國主義分為真假愛國主義,然後他說了一句名言,頓時被傳開到西歐各國,那句名言就是:"愛國主義是騙子們的最後的避難所"

 

我將這句話送給所有的以愛國主義為名要求個人為之犧牲奉獻的人和政府。

 

鉴于政府将"爱国主义"作为公民的宪法义务以及爱国主义所要求的政治态度,本人以为:真正的爱国家就是坚决抵制流行于中国的所谓的爱国主义,直到专制政府彻底倒台。

 

 

7

 

下面这段理解爱国主义,他实际上将爱国主义等同于高尚情操了,而不是爱国主义的本意。爱国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不是可以变来变去的,昨天反英是爱国,那今天反英算什么?爱国吗?昨天大概支持中共才算爱国,今天反中共才是爱国……

哪有这样的意识形态?

这里谈的是意识形态,一种稳定的思想,变来变去的,那就没法讨论了。他将爱国主义与具体支持什么反对什么联系起来,变成凡是他认为正义的就叫爱国。实际根本不是这样,爱国不是形容词,不是正义的替代词,怎么可以想把标签帖哪就贴哪呢?

 

——我以为爱国源于人性中的社会性、集体性,爱国就是爱我国的大好河山、父老乡亲、传统文化,为此政治上反专制捍人权捍主权、经济上反压迫求繁荣、文化上继承发展、环境国土上反破坏反掠夺反霸占。国受害民焉能不受害。有人总拿香港殖民或清代明说事,我以为香港回归前反英殖民是爱国,回归后反一党制是爱国,讲港人爱国不能反英反共是害国。反明腐败皇权是爱国,反清民族歧视亦是爱国。爱国的情操和责任是长久普遍的,而爱国的形式是多样的,具体事具体分析的。利用爱国主义,党国一体压人权护专制是害国,反其亦爱国。外侵与内专权同为害国,两害相权取重者、急者先反,尔后再反另一者。

 

8

 

201556 上午12:36wanghong ‪<hongwang777@gmail.com>写道:

这个真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日本人侵略中国,显然不是为了中国人的民主,人权考虑(当时日本自己也没有民主和人权)。明朝、清朝都算不上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在那样的历史中,究竟什么是爱国还真说不清楚。

 

王虹

 

9

发件人: 严正学 ‪<1228807317@qq.com>

日期: 201556 下午7:48

主题: 回复: 需要再想想。(只回复个人邮箱)

 

 

我的宗旨:"为我的祖国有自由去献身"

 

10

 

发件人: 唐士六 ‪<tsl441005@163.com>

 

羽毛先生的观点是绝对个人主义的无政府观点,事实上几千年人类社会都是国家社会,在民族宗教信仰文化等等没有实现世界大同之前,国家不可能消亡,个人也不可能超越国家.查先生说的前提是专制侵略奴役这种反人类反进步反文明反人权的野蛮倒退战争,每个人都应该起来反抗.羽毛先生暗指殖民统治建立的社会制度优于被殖民国的制度,例如港澳台,甚至晩清时的朝鲜山东上海广州等等,这就等于承认"大东亚共荣""日尔曼优等民族"以及"输出革命""伊拉克颠覆"的合理性,"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权理念相悖.其实,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主张学习先进文明民主自由的宪政民主精英,主张取长补短,全人类共同前进,这才是正道.

 

11

 

201557 上午6:19,史宗伟 ‪<gongmin1108@gmail.com>写道:

沙叶新说:"祖国是生我养我之地,是我家族繁衍之所,是我先人入土之家;祖国是黄皮肤,是乌眼珠,是黑头发;祖国是东海潮,是黄河浪,是长江峡;祖国是甲骨文、是毛笔字、是水墨画;祖国是中餐菜,是茅台酒,是龙井茶;祖国是《梁祝》的传说,是《西厢》的剧情,是《西游》的神话;祖国是春节,是端午,是中秋;是兰草,是牡丹,是梅花;祖国是轩辕帝,是孔夫子,是普通普通、千千万万的你我他。我无条件的爱我的祖国,我绝不可能不爱我的祖国。"

 

12

201557 上午10:05wanghong ‪<hongwang777@gmail.com>写道:

香港回归似乎不能算爱国。是否回归并不重要,但回归到一个专制的社会应该是不人道的。

 

王虹

 

13

201557 上午10:21tengbiao ‪<tengbiao89@gmail.com>写道:

 

自由大于国家。人类大于国家。

爱国情感是自然的,爱自由、爱人类也是自然的。

爱国若成为主义,就有了片面性甚至欺骗性。

 

目前绝大多数人都有国家认同,但历史的趋势是国家概念的淡化,是人类认同。如欧盟,如互联网,如人权宣言。

本民族本文化是好的、特殊的,但其他民族其他文化也一样好、一样特殊。优越感是没道理的。如果有更多的互主体性、反思性,国族认同一定会扩展成人类认同。

或者说,有人类认同的国族情感是健康的,而缺乏人类认同、排斥和仇恨非我族类的国族情感是不健康的。

 

请批判。

滕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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