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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6月 10, 2015

【维权网20467】 中国选举观察(2015)之十五——官民对立,村官选了22个月又遇“拦路虎”,党大还是法大?(之四)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5月28日,落款为"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并由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和什邡市民政局代章的《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回复函》,送到了钟洪全等人的手中。该回复函坚持,暂停选举,"拟在选民中,收集选民民意,全面掌握选民的真实意愿"。








5月29日上午,钟洪全、刘德刚和刘华三位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以及廖彦桐等40多位选民代表到了市民政局,递交了要求重启选举的报告。政权科的张科长接待了钟洪全等40多人。

钟洪全指出,朱洪万拖延选举时间,街道办和民政局认可封存选举宣传资料、撕掉张贴的民政厅2013(173)号文件、搞民意测验等是哪来的权力?张科长表示,他权力有限,答复不了选民们的问题,一定汇报上级。刘华提出,民政局本来是法定的选举业务主管单位,但好像没有实权。建议居民选举委员会、街道办、民政局和市人大四家开一个协调会,张科长提议市政法委的刘书记也参加。

给方亭街道办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重启选举的报告,是由钟洪全和刘德刚二人送去的。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一位徐姓工作人员接待了钟洪全和刘德刚。徐姓工作人员讲,你们的报告我会转给人事代表工委,关于选举,你们依法进行就对了,哪里卡了壳了,就来找我们。

5月29日下午,钟洪全收到了落款为"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并由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和什邡市民政局代章的《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对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5月25日报告的回复》。该回复强调,目前进行选举的"条件尚不成熟,其原因是领导小组应按照指导小组2015年5月28日对领导小组的回复所明确的工作尚未展开"。


6月1日上午,钟洪全、刘德刚、刘华和廖彦桐等40多人,专程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接待人员姓何。因钟洪全等人的要求,何姓工作人员当场写好了一份答复并念给了他们听。钟洪全等人对人大常委会的答复中要求在7月20日以前必须依法进行完选举表示满意。
在钟洪全等人离开人事代表工委前,何姓工作人员交待,答复打印好并盖上章后,会电话通知钟主任去取。

6月2号上午,钟洪全没有接到电话,就一人往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赶。结果答复是书面答复给办事处了。

6月4号下午,朱洪万电话告诉钟洪全,他收到了人大的文件。同时通知钟洪全等选举委员会的成员8号到居委会座谈。(待续)

附件1: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三——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指导的村(居)委会(试点)选举很荒唐(图)(之一)

附件2: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四——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指导的村(居)委会(试点)选举很荒唐(图)(之二)

附件3: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五——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指导的村(居)委会(试点)选举很荒唐(图)(之三)

附件4: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六——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指导的村(居)委会(试点)选举很荒唐(图)(之四)

附件5: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七——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指导的村(居)委会(试点)选举很荒唐(图)(之五)

附件6: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四十三——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民政局或许成为被告(图)(http://wqw2010.blogspot.sg/2014/01/2013_28.html#more  )

附件7: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二——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涉嫌非法指导居委会选举成被告(图)(之一)(http://wqw2010.blogspot.sg/2014/03/2014.html#more  )

附件8: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十九——中共执政以来罕见的选举纠纷案一审庭审结束(图)(一)(http://wqw2010.blogspot.sg/2014/05/2014_5.html#more  )


附件9: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二十七——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涉嫌非法指导居委会选举成被告 (之二)
附件10: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五十七——1949年来第一案:居民选举委员会诉民政局还未落幕(图)(二)

附件11: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五十八——官民对立,村官选了一年半又遇"拦路虎",权大还是法大?(图)(之一)

附件12:中国选举观察(2015)之十三——官民对立,村官选了22个月又遇"拦路虎",党大还是法大?(图)(之二)

附件13:中国选举观察(2015)之十四——官民对立,村官选了22个月又遇"拦路虎",党大还是法大?(图)(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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