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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6月 12, 2015

这类假新闻太多,末世乱象//美女“不配合強姦”是假新聞 杜撰者或為洩憤


作者: 博讯螺杆   这类假新闻太多,末世乱象 2015-06-11 22:40:32  
男性阳具勃起是海绵体充血的结果,可能会"折断",但静脉血会回流,不至于大出血死亡,洛阳法院躺枪了,正寻思着追查造谣者呢。

这事其实挺搞笑的,男人的那话儿又不是公狗的,怎么会"嘎呗儿"的断了?那不叫折断,那叫海绵体撕裂,懂点生理解剖知识的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大概洛阳那家法院的法医也是赤脚医出身。

但为什么大多数网民会信谣呢,也是个文化问题,这和中文网络上的所谓医疗网站的误导有很大关系,现在想寻医问药,打开中文医疗网站,满眼都是中医的胡扯,也由不得人不信。

另一个因素是出于恶搞心理,官民矛盾,只要是糟蹋官府的信息,不管真假,老百姓是宁可信其有也不肯信其无,最搞的是这家法院,还煞有介事的追究"谣言",难道白痴饭桶们不知道"谣言止于智者"这个道理?


美女"不配合強姦"是假新聞 杜撰者或為洩憤

http://hk.crntt.com/doc/1012/7/5/0/101275069.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1275069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30 16:34:41  


  中評社北京3月30日電/一漂亮女子因為不配合強姦,導致強姦者下身折斷失血而死,近日被洛陽市洛龍區法院以故意致死罪判刑,並賠償死者家屬8.8萬元。3月27日開始,這樣一條驚人的"新聞"吸引了全國網友的眼球,引發網上罵聲一片,全民聲討判案的法院。 

  現代快報記者向洛龍區法院核實,該新聞純屬惡搞,法院已經報警,將追究發帖人責任。記者同時發現,原帖作者分明留了兩處明顯破綻,卻被激動的網民忽略,結果以訛傳訛,導致該假新聞泛濫網絡。 

  不配合強姦被判刑? 

  該報記者找到該"新聞"的全文,"新聞"稱,"河南洛陽市一女子因為太漂亮,在被強姦時,不主動配合強姦,導致強姦者生殖器官折斷,因失血過多而身亡。昨日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審結此案,判決該女子構成過失致死罪,緩刑3年,並賠償被害人江某家屬經濟損失8.8萬元。" 

  "新聞"還引述了檢察機關的指控:"宋麗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上的傷害,卻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最終造成他人死亡的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辯護律師的觀點:"宋麗由於天黑加上慌張,沒有發現強姦者受傷,更重點的是宋麗以為身上的血是自己的,不知道強姦者的已受傷,所以錯過了救人時間,所以宋麗在主觀上並沒有故意傷害江某。" 

  最後是法院的判決,"宋麗在被奸時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導致江某死亡,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鑒於被告人宋麗在案發後認罪態度比較好,同時,被告人積極進行民事賠償,已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有悔罪表現,故從輕處罰。" 

  網民怒罵法院瞎判 

  該"新聞"出現後,很快被貼至天涯、貓撲等網友密集的網站,還產生了一個新詞,叫做"不配合強姦"。面對這樣一起離奇的案件,大多數網友為這個"宋麗"鳴不平,認為法院瞎判。有網友憤怒地說:"《刑法》應增加'不配合強姦罪'和'反強姦撅斷下身致人死命罪'"還有網友認為:"難道江某喝醉了只知道強姦,就不知道自己打電話找120?說是故意傷害?荒唐嘛!被強姦女子一沒有拿凶器,二沒有主動攻擊江某,怎麼就故意傷害了呢?她就連有意識的正當防衛都沒有嗎?"最犀利網友評論這樣說:"這篇文章告訴天下女性朋友,被人強暴時,一定要配合,不配合,就要抓去判刑。" 

  不僅論壇和微博正在傳播該"新聞",某些不明真相的正規新聞網站也發布了該條"新聞",更有網站搞起了關於"不配合強姦"的調查,調查題目是:"女子遭強姦反抗致人死亡,是否該被判刑?"5個選項分別為"判決很荒唐,褻瀆法律"、"判決很公正,合情合法"、"男子犯在先,咎由自取"、"女人被強姦,正當防衛"、"為民除害,應該給宋麗物質獎勵",截至昨晚8點,大多數人選擇的是"女人被強姦,正當防衛"。 

  法院確認為假新聞 

  昨天下午2點,記者撥通了洛陽市洛龍區法院的電話。記者還沒有描述新聞內容,政研室的一位工作人員便急忙說:"這是網上傳的假新聞,今天早上法院已經開過會了,確認我們法院肯定沒有此案。"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院方正準備發布聲明,同時已經向公安機關報警,將會追究發帖人的責任,結果應該是行政拘留或者是追究刑事責任。他強調:"對於此人,公檢法部門一定要嚴懲。" 

  昨天下午2點29分,洛陽法院網便於掛出了聲明:"廣大網民朋友關注的關於宋某被江某強姦一案,經核實,該案並不存在。我洛龍區人民檢察院、洛龍區人民法院從未受理此案,純屬別有用心的人憑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細節,是對洛龍區人民檢察院、洛龍區人民法院名譽的惡意詆毀和誹謗。我們據此已向公安部門報案,要求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記者就此咨詢了南京市焯燃律師事務所主任虞興東,他告訴記者,從以往網上傳播虛假消息的案例來看,這條"新聞"的編造者已涉嫌傳播虛假信息罪,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但具體的責任還要看情節而定。 

  杜撰假新聞或因洩憤 

  記者從網上查到,該假新聞的源頭是百度貼吧洛陽吧,但是昨日該原始帖已被删除,唯一提及"不配合強姦"的只有一個辟謠帖。那麼,這個假新聞到底是如何出爐的呢?網友"L仲間"詳述了過程。 

  一切要從2月25日河南某報的一篇稿子說起,這篇標題為《他一皮帶掄過去,小偷摔死了》的稿子,講述了一位年輕人在追趕小偷過程中,掄了一皮帶導致小偷摔死,結果年輕人自己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的事件。"L仲間"說,該判決引起了一些網友的不滿,就有網友炮製了"不配合強姦",希望以諷刺吸引媒體關注。記者從文章內容上發現,假新聞確實是以"小偷摔死"的稿子為藍本杜撰的,不管是文章結構還是用語,甚至罪名和判三緩三的刑期都是一摸一樣。 

  "L仲間"說,其實"不配合強姦"是一篇很明顯的惡搞文章。首先,原作者把洛龍區寫成了"洛尤區",其次案發時間寫成了2月31日,這兩個地方明顯是惡搞。沒有想到的是,不少網友忽略了這些明顯的地方,而把惡搞當作真事來傳播,導致了這篇假新聞泛濫的後果。同時,在傳播的過程中,有一些網友還自作聰明把2月31日改成2月21日,把洛尤區改成洛龍區,特別是一些網媒將假新聞進行了修飾後發布,搞得真假難辨。 

  對於這篇假新聞轟動網絡的現象,有網友表示:"可以猜測到假新聞製作者杜撰此文是對25日新聞裡的判決結果不滿,但是這種製造假新聞的事情還是有些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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