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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7月 13, 2015

【维权网20699】 舒向新律师为“敲诈”公安局的77岁老人肖蕴苓申请取保候审

【编者按】:2011年,舒向新律师遭打击报复被指控敲诈勒索政府。最终在律师以及网友的帮助和声援下才恢复自由。为回报众人,舒向新律师在代理"河南冯改娣敲诈内黄县公安局"案件之后,又代理了吉林77岁的访民肖蕴苓和儿子郭洪伟"母子敲诈吉林市公安局33.8万元案"。近日,舒向新律师为肖蕴苓老人向法院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舒向新,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肖蕴苓辩护人

被申请人:肖蕴苓,女,汉族,77岁。因涉嫌敲诈勒索吉林市公安局和寻衅滋事,于2015年3月9日刑事拘留,4月9日逮捕,现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被告人肖蕴苓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2015年5月,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指控:肖蕴苓伙同儿子郭洪伟(3等残疾),多次敲诈勒索吉林市公安局共计33.8万元、多次敲诈勒索铁东区政府1.5万元,并且,在北京住院期间,涉嫌寻衅滋事。
  
《警察法》规定,警察的第一职责是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舒向新认为:警察未履职,构成失职渎职。公安局不可能被敲诈,更不能被多次敲诈:
  
(一)、2008年吉林省制定了《信访专项救助金使用办法》,即使发放信访救助金存在问题,也是公安局内部问题,不应认定肖蕴苓母子敲诈勒索。(二)、吉林市公安局六千多持枪警察,肖蕴苓母子不可能对公安局实施犯罪;(三)、率领六千多持枪警察,公安局竟然被人敲诈!失职渎职的公安局长未撤职判刑,不能抓老百姓;(四)、吉林市公安局需要被敲诈多少次?被敲诈多少钱?失职渎职的公安局长和警察才能撤职查办?!
  
寻衅滋事罪更荒唐!肖蕴苓及其家人表示:母子进京上访期间,遭到警察殴打,导致母子二人骨折。打人警察无人担责,被警察打伤住院期间,年近80的母亲和3等残疾的儿子,却被指控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其他律师将会着重阐述,略)
  
综上所述,肖蕴苓母子不可能对公安局实施犯罪,检察院指控母子敲诈公安局很荒唐!肖蕴苓,年事已高,体弱多病,走路不便,需要治疗。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95条之规定,对被告人肖蕴苓申请取保候审。

此致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肖蕴苓辩护律师:舒向新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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