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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月 22, 2016

【维权网21951】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学雁法官剥夺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上诉权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2月20日,本网获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学雁法官剥夺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上诉权。

2015年11月2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以张学雁审判长为首的合议庭,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诉无锡市政府和滨湖区政府对其申请公开黑监视信息答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三起案件作出枉法判决。

沈爱斌不服枉法决定,于2015年12月10日,《上诉须知》要求,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纳了三案的上诉费,随后,于同日向无锡市中级法院张学雁递交了三案的《行政上诉状》,但截止今天,既未收到一审被告的《上诉答辩状》,也未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行政案件通知书》,已经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侵害了沈爱斌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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