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星期三, 8月 10, 2016

【维权网23144】 刘晓原律师:苏昌兰及陈启棠(天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进展通报

苏昌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佛山中院已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三个月审限。再过几天,即在本月12日,原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的三个月审限届满。今天(201688日)下午,我给佛山中院刑庭打电话询问案件何时作宣判。

书记员称,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期限届满前十五天(按时间推算是728日),法院已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三个月的审限。
     
我问原因,书记员解释不了。随后,我联系上审判长,问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审限原因?审判长说,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不好对外向你解释。
   
按照《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案件因特殊情况可报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一至三个月,且不受申请次数限制。也就是说,只要最高法院会审批,可以无限期地延长。

苏昌兰是在20141027日被刑拘,20151112日,案件起诉到佛山中院,但在三个月审限内未开庭审理,后经广东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2016421日佛山中院开庭审理苏昌兰案,512日由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届满,审限届满前十五日第一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审限三个月。这次已是第二向最高法院申请了。

如今,苏昌兰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已羁押一年零九个多月。

由最高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的陈启棠(天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到今天为止,审限又过了两个月,很可能与苏昌兰煽颠案一样,也会第二次报请最高法院延长三个月审限。

天理是在20141125日被刑拘,2015128日被起诉到佛山中院,今年422日上午,佛山中院开庭审理。68日,原经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届满,佛山中院称已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

至今,天理在南海区看守所羁押一年零八个多月。

--
--
"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维权网""论坛。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Google网上论坛上的""维权网""群组。
要退订此群组并停止接收此群组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weiquanwang_CHRD+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https://groups.google.com/d/optou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

最新发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