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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月 14, 2017

【维权网24067】 黄志强律师:关于警方传陆国英(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解聘我的情况说明

2016年12月7日,我把会见材料交给常熟市公安局法制科王警察后,12月9日(48小时之内),王警察电话通知我:陆国英写了申明,解除了对我的委托。我向警方要求将解除对我委托的申明送达给我。警方一直没有送达,至今己满一月。

今天我再次来到常熟市公安局要求警方把解除委托的申明给我。法制科姓陆的警察接待了我,他拒绝了我的要求,仅同意让我看申明,并一再强调,我的辩护人资格已经被解除,此事己与我无关。

陆国英的声明内容如下:"908抓捕之后,我和戈觉平在家各自签署了空白的律师委托书,只有签名没有落款时间,是否捺印记不清楚了。因无锡许海凤来我家玩给她的。一旦我和戈觉平被抓由她帮请律师。本人陆国英因与黄志强律师素不相识,为了家庭考虑不聘请黄志强作为我的代理律师。声明人 陆国英 2016、12、9"

我要求陆警察转告办案人员,陆国英的声明是在非自由状态下做出的,我需要见面核实才能确认是不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申明是她的真实意思,现在又一个月过去了,陆国英仍然处于指定监视居住当中,她是否还坚持不聘请律师的想法?在明确陆国英的真实意思之前,我将继续以陆国英辩护人身份要求会见,履行辩护人职责。

关于陆国英声明的效力问题,我与陆警察发生了争执。最后陆警察表示会转告我的意见,但他还是强调我己经不是陆国英的辩护人了。

浙江金华律师黄志强
2017年1月9日

注:陆国英为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网名:奔博)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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